中国台湾网7月5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上月28日声请发还“公务机要费”案的全部证据资料,台北地方法院承审合议庭已发函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等本案四名被告,要求文到七日内函复意见。合议庭昨日表示,今日上午的秘密庭讯照常进行。
据台媒了解,陈水扁是上月28日下午,具名向“公务机要费”案台北地院承审合议庭声请5日内发还相关扣案资料证物。合议庭隔天开庭诘问证人,退庭后,认为陈水扁是以被告以外的第三人身份,声请发还包括文件、音像、电磁纪录原本及复制物等在内的扣押物,有必要听取吴淑珍等四名被告意见,下午立刻发函。
合议庭要求吴淑珍等四被告就陈水扁声请发还扣案证物表示意见,扣除假日,期限是在下周一届满,届时不论有无意见回复,合议庭最快在下周进行再评议,作出是否发还的裁定。上述四被告和律师团商议后,初步定调呼吁合议庭要依“大法官627号”解释意旨,尊重陈水扁职权发还扣案证物。
台“公务机要费案”原订今(5)日上午9时30分,以证人身份传唤甲君(即龚金源)、台当局“总统府”前机要室主任、外贸协会副董事长曾天赐二人进行交互诘问,但是二人都已经具状请假。合议庭昨日表示,证人虽然请假,但今日上午的秘密庭讯,还是照常进行。(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