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16日电(记者巫奕龙)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法学博士刘国深1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是两岸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化体现,对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的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有着正面的作用。
长期从事台湾研究的刘国深说,随着《反分裂国家法》正式通过,大陆对台政策、两岸关系互动格局都走进了一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新时代。不久前胡锦涛主席就发展两岸关系阐述的四点意见已经把祖国大陆的对台政策大框架明确地呈现给两岸及国际社会,这些方针政策在《反分裂国家法》中得到很好的体现。
刘国深说,《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直接目的是为了遏制所谓的“法理台独”、“渐进式台独”;但终极目的是为了保障两岸和平解决分歧,促进国家和平统一。他说,这部法律显示出祖国大陆对台政策的三个不变:第一,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定位不变。这样的法律条文早已体现在宪法中;第二,谋求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的意志不变。这次以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将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第三,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政策不变。这个政策在中共十六大提出,这次包括平等协商、共议统一等政策立场均被纳入法律条文。
刘国深说,值得注意的是,大陆方面以法律的形式表明愿意与台湾方面平等商谈包括“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在内的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任何问题。而且大陆方面更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要采取措施维护两岸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这些都体现了对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极大善意和诚意。
刘国深说,如果两岸不交流,分歧不化解,两岸和平统一永远是句空话。《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要鼓励和推动两岸居民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这是非常有眼光的举措。
同时,与世界上任何正常国家一样,中国政府必须维持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当和平的手段已不足以保护国家领土完整之时,以非和平的手段对抗分裂,是国际社会的通则,任何人都无可厚非。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反分裂国家法》仍然载明必须“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承诺“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这一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