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大宣布审议、通过和施行《反分裂国家法》以来,一些“台独”分子掀起阵阵恶浪,对《反分裂国家法》极尽诬蔑、攻击、歪曲、谩骂之能事。只是真理是骂不垮的,“台独”分子和反华势力对《反分裂国家法》的攻击,只能从反面证明该法已经击中他们的要害,只能证明该法确实是反独促统的基本大法。
是“反独法” 不是“侵略法”
在反对《反分裂国家法》的论调中,最为恶毒的是把此法攻击为“侵略法”。“台独”分子声称,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侵略性的法律”;“是对一个主权国家的挑衅,无视台湾人民自由选择的权利和意志”。事实正好与此相反,《反分裂国家法》管的是中国的家务事,与“侵略法”没有任何关系。
《反分裂国家法》强调在面临“台独”的威胁时,必须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这是一个主权国家在行使应有的权力。一、世界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即使在今天,台湾地区也是在以“一个中国”为基础的“中华民国宪法”下存在,岛内的政治生活是在这一法律体系内进行。二、台湾问题是内战遗留问题,面对这一状况,两岸应该考虑采取什么办法和通过什么途径,如何结束内战局面,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为实现和平统一创造条件。对于和平统一,祖国大陆反复强调,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而是平等协商、共议统一;统一后台湾可以实施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三、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和国家和平统一的实现,并非是海峡两岸任何一方单方面的责任,并非是片面和单方面改变台湾海峡的现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两岸同胞的神圣职责,是对台湾人民自由选择的权利和意志的充分尊重,是对台湾人民的感情的充分尊重。既然台湾和大陆同属于一个中国,既然台湾问题是内战的遗留问题,既然海峡两岸中国人共同担负着反独促统的重任,大陆依凭上述法律基础和政治现实,制订《反分裂国家法》,怎么会成为“侵略法”?
说到底《反分裂国家法》是给“台独”逼出来的。“台独”势力正在把两岸关系推向战争的边缘,为了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必须遏制“台独”的铤而走险,确保国家和平统一的实现。因此,可以说《反分裂国家法》完成是针对“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的行为制订的专门法律,是一部“反独法”。
是“和平法” 不是“战争法”
在反对《反分裂国家法》的论调中,最为阴险的是把此法说是“战争法”。“台独”分子声称,“任何以明文主张可以用暴力侵犯他人基本权益的法条,是人类文明的倒退”;《反分裂国家法》是已经“开出对独动武的空白支票,大陆差不多随时可以对台‘动武’”。这是别有用心的曲解和栽赃。
“和平法”是《反分裂国家法》的基本特征。一、立法的目的,强调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针对三种“台独”危急情况祖国大陆被迫使用的“非和平方式”和实施程序,本身也是为了确保和平统一的实现。二、“独”与“战”的因果关系十分明确。《反分裂国家法》的逻辑是,先有“独”后有“战”。诬陷其为“战争法”,表面上是搞错了“独与战”之间的因果关系,实质上是为“台独”开脱。因此《反分裂国家法》“开出对独动武的支票”,是有特定的条件的,至于“想象的非和平方式的空间”和选择什么方式,也是以惩罚“台独”为主要目标。三、对“台独”的宽容就是对民族的犯罪。台湾和大陆都是中国人的共同家园。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对在国际反华势力支持下,各类“台独”势力进行的嚣张而疯狂的、分裂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活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符合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是保护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中国人的人权,当然也是在维护国家主权法则这一人类文明和国际法的基础。
“不要和平要战争、不要稳定要动乱”的是“台独”分子,“台独”势力推行“台湾正名”、“法理台独”和具体落实“台独时间表”的步骤,“台独”势力进行反对《反分裂国家法》的恶劣活动,已经成为台海地区的乱源,成为亚太地区和平的麻烦制造者。《反分裂国家法》正是遏制“台独”铤而走险的有效法律。
是“发展法” 不是倒退法
在反对《反分裂国家法》的论调中,最为离奇的是把此法说是“倒退法”。“台独”分子声称,《反分裂国家法》将“急剧升高台海之间的紧张情势,两岸关系面临倒退。大陆作为一连串法律战的一部分,破坏和恶化两岸关系”。“台独”势力又把两岸关系紧张的责任推到大陆身上。
《反分裂国家法》的目的和重点是要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扩大两岸交流、发展两岸关系,一是祖国大陆一贯主张,也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两岸交流和人员往来,是沟通两岸人民、感情的纽带和桥梁,是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重要因素。祖国大陆先后提出了系统和完整的“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发展两岸交流、加强两岸民众联系的重大战略决策。二是《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内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有两大工作,工作之一是如何让两岸交流再上一个台阶?两岸交流已经达到较高的程度,26年来,两岸经贸超过4100亿美元,台湾顺差超过2600多亿美元,台湾同胞来大陆超过3300万人次。为推动两岸交流的深入进行,《反分裂国家法》在“5·17声明”的基础上,具体做出了鼓励和推动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各项交流等“五项主张”,推动两岸交流和两岸关系的发展。工作之二是如何突破目前的两岸政治僵局?《反分裂国家法》在提出“两岸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的同时,提出了包括“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和“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在内的“六大谈判议题”。“五项主张”和“六大谈判议题”充分证明,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是《反分裂国家法》的重点。三是新一波“交流热”的出现。在去年12月17日宣布审议《反分裂国家法》后,特别是胡锦涛主席的“只要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九二共识’,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政党,也不管他们过去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们都愿意同他们谈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和平统一的问题”的重要谈话发表后,岛内出现了各界都在谈两岸交流、谋共同发展的局面。新一波“交流热”的出现,证明了《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发展两岸关系的法律。
是“保护法” 不是“侵权法”
在反对《反分裂国家法》的论调中,最为荒唐的是把此法说是“侵权法”。“台独”分子声称,这一法律是“无视和伤害台湾人民的尊严”。“台独”分子还把一些台商拥护《反分裂国家法》的谈话,歪曲为大陆是在逼台商表明对《反分裂国家法》的态度,是对台商的“政治迫害”。
《反分裂国家法》专门就保护台胞权益作出规定,这是祖国大陆长期以来实施的保护台胞权益主张的继续和完善。一是十分强调和充分肯定台湾同胞在发展两岸关系和推进国家和平统一过程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两岸同胞是同祖同根、文化同源、生活同习的兄弟姐妹,无论是进行两岸交流,还是弘扬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台湾同胞都是积极参与者,为两岸关系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坚持“台独意识治政”情况下,台湾同胞是“台独”引起的政治、社会动乱的主要受害者。绝大多数台湾同胞反对“台独”的战争冒险,成为遏制和制衡“台独”的坚强防线。充分认识台湾同胞的作用,是祖国大陆保护台湾同胞权益的政治基础。二是十分重视和反复强调要保证台胞台商的各项权益。祖国大陆多次强调“要认真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实施细则》”以确保台商权益,在“四个决不”中更是对此作出庄严承诺:对于台湾同胞,“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尊重他们、信赖他们、依靠他们,并且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千方百计照顾和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反分裂国家法》中关于“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集中体现了祖国大陆的态度和立场。
真理不辩不明,“台独”分子对《反分裂国家法》的攻击和诬蔑,从反面证明了这一法律的针对性和必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越来越多的两岸关系的实践,将从正面证明《反分裂国家法》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将会看到对发展两岸关系与推进和平统一所具有的越来越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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