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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英学生学者:《反分裂国家法》意义重大

  时间:2005-03-18 07:43    来源:     
 
    留英学生学者代表3月17日在伦敦举行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来自伦敦经济学院、国王学院、玛丽王后学院、伦敦大学学院、剑桥大学、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布里斯托大学、米德塞克斯大学等约20名研究生、学者参加了座谈。他们从法学、经济法、国际法等不同专业角度,论述了《反分裂国家法》的必要性。

  《反分裂国家法》有多重意义

  剑桥大学法学博士、布鲁克斯大学高级讲师单文华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制订非常有意义,首先从法律角度实现了中国大陆、台湾和美国三方法律的平衡。关于台湾问题,美国最先于中美建交时制订了一个台湾关系法,宣称为台湾提供足够的防御能力;台湾也在去年搞了一个所谓的公投法,想单方面把统独问题纳入其中没有成功,但加入了一条:将关系国家命运攸关的问题交付公民投票。除立法外,台湾还搞了很多小动作,路线非常明晰,就是要搞“台独”。是他们的行动把大陆逼到不得不树起一道高墙,筑起阻止“台独”的防线。《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有三重意义:一、对内,把万众一心统一祖国的意志明确地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二、在两岸关系上,明确底线,有利于反击“台独”势力;三、在国际上,向全世界传达明确的信息,我们的底线很清楚,越线就是干涉内政。

  国王学院国际法博士生潘俊武说,《反分裂国家法》非常及时,台湾的陈水扁一直在公投、“修宪”上搞鬼,就是想为台湾制造“主权”依据,达到他“台独”的目的。《反分裂国家法》就是堵住了他的这个后路。

  以法反对国家分裂是国际惯例

  米德塞克斯大学的刘阿英博士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有四点意义:1. 它向全世界庄严宣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意志和海内外华人的心声:中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中华民族完成统一大业的意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2.它以法律的形式向以陈水扁、李登辉为首的“台独”分子和个别仇视中国发展壮大的反华势力发出了最严正、最明确的警告: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台独”就意味着战争,必要时中国政府和人民会不惜一切代价来保卫国家的主权尊严,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中国在主权问题上毫不含糊,别人也不要心存幻想,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3. 它以国际社会通行的程式把反对国家分裂、实现祖国统一的事业纳入了民主与法制的实践中。《反分裂国家法》并非中国独有,美国、法国等许多国家都有此类的法律,故该法有其充分的国际性;人大以无一反对票通过此法体现了该法的民主性;以法律来决定对“台独”的对策则体现了法制性。该法实施后,中国政府和国家领导人就不再需要对一些人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同样的言词。4.它最大程度地反映了13亿包括海外侨胞在内的中国人的共同愿望;让海内外的中国人对祖国最后统一心里有了底;该法的颁布也有利于全体中国人,无论是持激进立场还是持保守态度者,以该法为中心来统一认识,一致对付分裂主义和台独势力的挑衅。

  不想搞分裂,何来威胁之有?

  布里斯托大学的博士生梅崖冰说,不战而屈人之兵是最好的。《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和平法,是为了保证有效地阻止台湾滑向不可收拾的地步。但是陈水扁等“台独”势力正在做的是制造一个台湾民族对抗中华民族。《反分裂国家法》就是警告他们悬崖勒马,如果他们非要一意孤行,把我们逼到非用强制手段,那我们只有两害相权取其轻了。

  刘阿英说,《反分裂国家法》得到了世界大部分国家的认同、理解和支持;当然也使得国会山上的一些政客凸显出黔驴之技穷,他们只能表示一下“严重关切” 。关切是他们的自由,“严重” 就没必要了。美国可以以一个国内的《台湾关系法》来插手别国的内部事务,中国为什么就不能依照民主的原则、法律的程序和国际惯例来制定一部行使自己主权、管理内部事务的《反分裂国家法》呢?既然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社会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那么,台湾问题就理所当然的属中国的内部事务,就应该由13亿全体中国人来决定,而不是由2300万居住在台湾岛上的部分中国人来决定,也不是由个别的台独分子来决定,更不能由对台湾的侵略者和殖民主义来决定。道理和逻辑关系其实就这么简单明晰。陈水扁一再申明“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 ,这与美国的“一中”立场完全相悖,这些先生们难道就不觉得是在改变海峡两岸的现状,就不该表示丝毫的“关切” 吗?难道增派高级军事顾问团,协助台独政府购买、发展、演练新武器和新作战系统,增设更靠近台湾的新军事基地,增加原有基地的武力配备就不会打破两岸的军力平衡么?

  刘阿英还说,台湾的一些政治人物和学者也清楚地认识到,《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其实是由“台独”势力一手逼出来的。西方一些媒体所担心的由于颁布该法所带来的威胁,纯属逻辑混乱所致。对不想搞分裂的人而言,何来威胁之有?而对死心塌地搞“台独”和分裂的犯罪行为,那就不仅仅是威胁,必要时就得接受法律的制裁或战争的打击。美、英、西班牙等西方国家是这么做的,俄罗斯、印尼、菲律宾等非西方国家也是这么做的;国际社会还在呼吁要加大打击的力度。

  《反分裂国家法》是保护台湾利益

  玛丽王后学院博士生罗嫣说,《反分裂国家法》第六条说,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包括了五大方面的内容,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这对台湾发展是十分有意义的。现在世界区域化经济合作发展很快,欧盟、北美都建立了自由贸易区,中国近年与东盟的区域互惠贸易不断取得进展。中国大陆与台湾的双向经济都是积极互惠的。《反分裂国家法》首先以法律形式保护台湾利益,保证台湾以独立经济体参加区域经济。在这样背景下,台湾当局若以所谓政治理由来阻挠,才是对台湾真正不利的。“台独”实际上是反对台湾人民利益。

  学习座谈中留学生学者们讨论十分热烈,虽然学术观点并不完全一致,但在支持祖国统一,支持《反分裂国家法》的原则问题上,大家立场观点完全一致。

  (人民网伦敦3月17日电 人民网驻英国记者 施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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