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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赢得台海长期和平

  时间:2005-03-23 15:13    来源:     
 
    炎黄子孙盼望已久的《反分裂国家法》,经中国人大通过,胡锦涛签署随即生效。

  这部法律是针对“台独”分裂分子而度身定制的。因此,它成为台湾岛上的“台独”顽固分子,以及台湾当局大肆炒作的焦点话题。这些人蓄意歪曲《反分裂国家法》中的“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它必要措施”这句话,把它与“战争”两个字画上等号,企图藉以撕裂两岸同胞感情。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已讲得清清楚楚了:“这不是一部针对台湾人民的法律,而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的法律;不是一部战争的法律,而是和平统一国家的法律;不是一部改变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现状的法律,而是有利于台海地区和平和稳定的法律。”

  其实,就是在民进党内,也有不少有识之士私底下承认《反分裂国家法》并非是“洪水猛兽”,相反还比预期的要温和。甚至有人公开发表文章或讲话,“纠正”绿营对《反分裂国家法》的“主流认知”。比如,“台独理论大师”林浊水就多次撰文或接受专访声称,《反分裂国家法》与其说是一部“动武法”不如说是一部“限制动武法”。一些偏绿学者也认为,《反分裂国家法》颁布后,由于有了明确清晰的“红线”,反倒是好事,将可赢得台海长期和平。

  关于这一点,陈水扁及其团队心知肚明,假如有人以为他们看不到这一点,那就低估了这班人,假如他们连这一点都不懂,那么陈水扁就不能从一个小小的律师爬上台湾最高领导人的位子,更不懂凭着自编自导的“3.19”闹剧再度“中蒜”。二

  陈水扁看到了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大有可能拍着大腿偷偷地笑起来,因为《反分裂国家法》让他知道什么是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他不必担心自己擦枪走火,以及遭对岸斩首的事情会发生。但,陈水扁以及民进党的政党属性,及民进党在“扁宋会”后面的政治危机,迫使他们必须跳出来,落力做秀,准备要动员百万人上街游行,向对岸发出吶喊,其一是:煽动民粹仇视对岸,忘掉“3.19”枪击事件。“3.19”枪击事件虽然即将一周年,但真相依然是“雾煞煞”,尤其是检警项目小组宣称涉嫌开枪的陈义雄,已经畏罪自杀,国民党再度鼓吹必须追查“3.19”枪击案真相一日不能澄清,政局也就无法稳定,并准备发动示威集会。其二是:把《反分裂国家法》抹黑为侵略行为,迫使泛蓝军让“立法院”通过军购案,落实对美国佬的承诺,以换取老美的欢心。其三是:通过反《反分裂国家法》政治秀的落力表演,消除“台独基本教义派”在“扁宋会”给陈水扁和民进党造成的压力,化解民进党因部分“独派大老”宣布退党所带来政治危机。其四是:开始为台湾县长选举做准备,以雪“立法院”选举失败之仇。

  陈水扁是个善变的政客,虽然一家晚报报道“陈水扁将会上街头”,但其后民进党中央发出“新闻更正”,声称这是错误报道。由此可见,陈水扁是否会走上街头还是个变量。

  民进党利用《反国家分裂法》的反制行动,制造新一波的民粹运动,以获取本身的政治利益,这是必然的结果。但,如果他们错估形势,擦枪走火,两岸关系必将因此陷入恶性循环的泥沼当中。

  国民党的喉舌--“中央日报”社论清醒忠告台湾民众说,“只要我们心中没有‘台独’的念头,就没有必要担心中共推出什么《反分裂国家法》,更无必要劳师动众,随对方的笛音乱舞。尤其站在执政者的立场,更要眼观四方、耳听八面,应该思考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跟着制造问题。”“中央日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直书这一点,值得我们赞赏。三

  就公布的《反分裂国家法》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它根本不是有些人所说的“战争授权法”,更不是所谓“并吞中华民国”的法律。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部法律中,用“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来代替大陆过去20年一直强调的“一国两制”,这种主张比以前模糊得多的说词给台湾同胞带来很大空间与余地。

  这一部法律虽然是促进两岸的交流与和平的法律,但在台湾社会还不会产生广泛的共鸣。因此,这有待中国政府推动和落实《反分裂国家法》中有关推动两岸交流的规定,用真诚来触发台湾人民的共鸣。

  《反分裂国家法》有关推动两岸交流的规定,虽然大部分是不可能单方面行事,亦即是两岸双方共同进行的,但也蕴含了一些“可操之于我”的议题,例如其中“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一句,就大有文章可做。

  《反分裂国家法》的第二条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既然台湾同胞有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义务。那么中国政府也应该向台湾居民提供“国民待遇”。就目前来说,最急待落实的,就是向台湾居民提供“国民待遇”。例如对台湾居民出入境大陆的证件,宜于取消现在要每次加签的“台胞证”,采用类似港澳居民往来内地“回乡证”的方式处理,又如中国驻外使馆允许旅居海外的台湾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这不但可体现“方便台湾同胞”的精神,更重要的是,可以凸显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又能凸显他们是中国公民的一分子。除此之外,大陆还应该允许台湾居民参加内地的司法、会计、建筑师、医师等专业考试,合格者允许他们在大陆执业。同时大陆劳动部门宜调整政策,允许在大陆各高等院校就读的台生毕业后,投考国家公务员。

  《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后,只要中国大陆政府各职能部门能够落实“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一句话,能及早向台湾居民提供类似的“国民待遇”,就必能凸显《反分裂国家法》不但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相反还是维护台湾同胞利益的“和平法律”,有助于消除台湾居民的疑虑,必然拉近他们对祖国大陆的感情。

  总而言之,《反分裂国家法》的实施,能使台海长期和平,又必将为两岸和平统一起到护航功能。日前台湾“国安会”所声称的“对《反分裂国家法》的观察期到本月底止”这句话,给我们的启示是,目前岛内“台独”势力掀起的种种“反击”恶潮,很快就会失去后续支撑力,“陆委会”的所谓“暂缓两岸交流活动”的谈话,也仅只是说说而已,并不见得要认真实施。当“3.26大游行”发泄过后,过了本月底的“观察期”之后,可能又将会归于平静,一切又将回复到今年初台湾“陆委会”热衷于推动春节台商包机时的原点。大家安啦!(江桦)

  来源:菲律宾《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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