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行为举止,毫无疑问的说,我们需要有文化、有理想、有纪律、有道德的行为举止,这样对提高国民素质百利而无一害。
看到出版的(2006-3-7《新安晚报》)上刊登的“市民广场成了‘私家停车场’”一篇报道,不由得让人问问,合肥在向“四乱”开刀已有几天了,怎么还有人这么做呢?据该报记者采访报道称,居住在广场周围的居民说,他们对私家车停放在广场上很反感,妨碍了居民们的休闲娱乐。当记者拍照时,酒店的里的服务人员就疑问何故,记者只得说,车太多影响了广场的景致。谁知酒店的服务人员说,有时车更多。
按理说市民广场是供市民们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但私家车为了自己方便,却占用了别人的地盘,而且影响了市容环境。
然而让记者没有想到的是,事隔两天后,市民广场上空荡荡的,与前两天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从此事中,我们是不是得到什么启示。私家车停放在市民广场上,有的可能是无意识的,有的是知道,这样的举动不妥,所以,一旦有人提醒,就立即改过。说明对行政规章制度还是清楚明白的。说句不大得体的话“明知故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行为举止?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还是被动的去履行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以及规章制度,或者采取抵制的态度。从小处说,只顾自己舒服,不管别人如何;往大里说,我们是不是以胡锦涛总书记倡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举止?这一点必须明确的,否则,我们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被我们的不文明之举,就有可能受到阻碍。
我们需要的尊法守法的,维护社会公德的文明、礼貌的举止。因为中华民族是礼仪之帮,所以作为炎黄子孙,没有理由,不讲文明礼貌。我们的语言要美,我们的行为要美,我们的心灵要美,这才是我们中国人应有的品格!
(来源:人民网)
编辑:轻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