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台商赶搭TD-SCDMA列车
字号:
IPTV主导权之争 电信与广电谁动了谁的奶酪

  时间:2006-10-17 14:49    来源:     
 
 

     日前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宣布DAB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正式启动,用户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就可以免费收看CCTV、BTV等各台节目,这是北京地区首个开通的手机电视业务。在此之前,有关IPTV与数字电视之间的争论早已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而手机电视的出现使得电信与广电之间“合作者”、“竞争者”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在电信与广电的一步步融合中,对于电信业与广电业而言,究竟是谁动了谁的“奶酪”。

     准入不准入之惑

     虽然目前世界各国在三网融合领域已经取得重要进展,但客观上依然存在着较多障碍,发展速度远远低于业内人士的预期。从国内来看,监管体制上的障碍,运营体制上的障碍,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诉求的冲突,不同商业模式之间的冲突,不同领域之间观念上的巨大差异,不同行业标准之间的不兼容,等等甚至缺乏共同的技术语言,都会对三网融合产生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最为突出的障碍是电信与广电业务的体系鸿沟及准入壁垒。

     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系是广播和电视由国家广电总局监管,而互联网和电信网则由信息产业部负责。IPTV等新业务作为广电、计算机和电信三网融合的必然产物,要求监管制度要适应这种技术发展的需要,而目前政策的互不准入,凸现出相应监管制度的落伍。以IPTV业务为例,其发展涉及电信产业和广电产业,无论是电信还是广电,要想单独发展IPTV既不现实也不经济。根据中国现行行政管理体系,广电系统的有线电视网由国家广电总局监管,电信企业的互联网和固定电话网管理则由信息产业部监管。在三网融合的过程中是许可电信运营商进入IPTV产业还是只许可广电独家经营已经成为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1999年,由于传统电信运营商涉足广电业务,广电系统企业介入语音业务,为了加强管理,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82号)第6条规定,禁止电信和广电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同时信息产业部也没有给广电网络经营电信业务的许可。这一政策一直延续到2003年。2003年2月10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实施了15号令《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首次允许持《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有效期为3年。这一文件的颁布实施打破了电信业务和广电业务的相互不渗透的政策壁垒,为两大行业互相进入打开了豁口。随后,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获证,分别打造了“互联星空”、“天天在线”这两个知名的宽频网站,到目前为止,包括互联星空、天天在线、21cn、凤凰宽频等在内的几十家单位取得了《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这一政策的执行一直到2004年7月。

     2004年7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39号令《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并于10月份正式执行。新办法废止了原来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制度,规定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他各类电子设备。而在此前已领取《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在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换新的许可证,原有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废止。

     从目前的进展来看,尽管在部分区域性市场,类似于IPTV、VoIP以及手机电视等融合性业务已经起步,但其发展壮大仍然受到相对僵化的市场准入机制的影响。国发82号文件几年前从现实出发,规定了电信和广电部门暂时不能相互进入,目前该规定继续生效。当前的市场现实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新技术新应用已经突破传统业务市场划分的界限,同资同质的竞争风险已经大大下降,所以需要重新考虑如何改变现行的政策。目前,在双方企业相互准入方面采取了串行分工的牌照管理方式,广电总局管理内容制作、审查发布等环节,信息产业部管理信息内容传送环节,在表象上双方各负其责,管理职责并不交叉重叠。实际运行的效果是,无论电信企业还是广电企业都不能根据市场需求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在限定的业务经营范围内无法迅速做大新兴市场,而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在融合业务分类等方面的认识分歧长期存在,客观上限制了融合业务市场的发展壮大。

     广电局和信产部是我国三网融合应用业务的两个主要监管部门,从上述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两大监管部门已经有一些纠葛的渊源,而随着IPTV、手机电视及其它类似业务的出现,监管问题将两大部门的利益碰撞,推向顶点,出台合理的政策迫在眉睫。我国政策的制定实施已经严重阻碍这些业务发展,政策如何制定、何时出台已经成为关键问题。从国外发展来看,很多国家都建立了面向融合的管制机构,统一事权,减少冲突。例如美国成立了FCC,英国成立了OFFCOM,德国则设立网络经济管制局BNETZA。同时全方位开放市场准入,激励民间私人投资于新兴技术业务市场。部分国家已经废除牌照许可制,改为登记备案制度。这些能够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借鉴。

     主导不主导之争

     由于IPTV与数字电视在用户对象上惊人的一致性——以家庭为单位的电视终端用户,从而引发了电信业与广电业之间在所难免的竞争。而手机电视的逐步推行再次将电信业与广电业之间的关系推向一个尴尬的境地,是手机主导电视走向?或是电视主导手机发展?从当前业务日新月异以及融合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的情形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业务触及广电业、电信业乃至其它行业的共同利益,而各个利益相关体也必将为争取在竞争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而展开激烈的竞争。

     家庭多媒体——IP化?数字化?

     IPTV从出现开始就一直被认为是电信业向广电业进军的“杀手锏”。其实从某个方面来说,IPTV的出现也使得数字化发展失衡的传统电视行业达到了一个微妙的平衡,并进入到高速发展阶段,可以说从侧面刺激了广电向三网融合的演进。

     自2005年开始,IPTV进入快速成长期,从网通首先在哈尔滨试运营到中国电信相继在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地的17个大中城市大规模推出IPTV试运营业务,再到上海电信9月1日正式在全市放号,IPTV呈现出星火燎原的态势。与此同时,数字电视并未走向没落,反而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水平。据国家广电总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04年,全国数字电视用户总计不超过50万户,而在IPTV开始商用的2005年,数字电视的新增用户就增加了100万户。这表明在IPTV的竞争下,数字电视正在走出相对封闭的产业环境,并与电信运营商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

     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电信运营商的IPTV业务激发了广电面向开放市场的竞争潜力,然而在现阶段,掌握了互动方式的电信运营商在竞争中无疑占据了一定的优势。据不完全统计,在早期开通IPTV商用的城市中,哈尔滨的IPTV用户几乎是同期开始的数字电视用户的两倍,充分显示出IPTV业务在摆脱了政策壁垒后的巨大潜力。

     移动多媒体——内容主导?网络主导?

     与此同时,广电企业也在不断探索新的互动业务领域。在不久前召开的北京国际广播电影电视设备展上,新鲜出炉的手机电视俨然成为广电的又一法宝,可以说是广电的强力“反击”。据透露,北京地区的手机电视利用中央电视塔直接发射电视及广播频道信号,用户通过一种装有特殊芯片的手机,便可收看或收听包括北京电视台一套和中央电视台一套的电视节目转播,今后北京地区的手机电视还将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8套节目。预计在2007年初,包括政务、文体、票务、餐饮、医疗、路况、旅游、商务、新闻等多媒体节目也将陆续开播。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方面表示,此次开播的手机电视将全部免费播出;待今后推出个性化的互动点播节目后,再根据不同的业务制定相应的资费标准。

     与IPTV类似,手机电视最大的变数是商业模式。目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是单独利用蜂窝移动通信网络,通过流媒体技术看手机电视。但是这种方式仍然存在很大的技术瓶颈。基于3G的手机电视互动性强,但限于带宽,只能看到3~5分钟的短片,而且如果按照电信流量计费,资费会很高。有分析人士指出,选择广播网络还是蜂窝网络作为播放渠道直接关系到手机电视是靠广告赢利还是通过流量赢利,也关系到是内容主导还是网络主导的问题,这将决定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在手机电视产业链中的地位。

     在未来手机电视市场上,电信企业与广电的关系很可能“既是合作者,又是竞争者”。虽然目前获得手机电视业务牌照的上海文广、北京广播集团、南广传媒、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都是广电系背景,但这一切并未让电信运营商放慢在手机电信领域跑马圈地的步伐。此外,针对目前2.5G的GPRS传输速度较慢、视频播放效果较差的弱点,中国移动还联合设备厂商开发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专用广播技术。分析人士指出,以中国移动、联通为代表的电信运营商的市场推广活动目前还在不断加强,只要能在“广电类”手机电视大规模商用之前发展更多用户,未来仍将对竞争对手形成一定压力。

     手机电视标准除了广电系统内部各种方案的争夺之外,还和IPTV一样牵涉到了电信与广电两大系统的纠葛,其标准的制定更加复杂,同样存在国家标准政策的选择问题。现在国际上除了韩国、日本和芬兰这些已经确立了最终标准的国家,大多数国家的运营商都必须面临这一复杂的抉择。目前国外手机电视主要的实现方式有以下三种:一是无线移动通信;二是地面无线广播;三是通过卫星和地面补点相结合的广播方式进行覆盖。随着3G牌照发放、标准选择、网络部署等的不断展开,未来出台我国移动多媒体国标已成必然。如果从自主知识产权的角度出发,目前国标体系可以划分为三大阵营:以华为CMB为代表的3G蜂窝网络技术架构,以新岸线的T-MMB和总局规划院的T-TIMI为代表的DAB技术架构,以清华交大为代表的DMB-TH的地面电视架构。据称,未来我国手机电视标准将坚持自主创新并着眼统一标准以促进三网融合,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移动多媒体标准PK与市场PK将日益激烈,无论是电信还是广电都希望能够争取到主导地位。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手机电视将掀起继IPTV后新一轮的“融合”之争。

     随着北京2008年奥运会一步步临近,现在每每谈话大多都会涉及到奥运,电信业与广电业融合也不例外。电视直播自然不必说,手机电视在奥运会上同样会施展拳脚。据称“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实现手机看电视听广播”是“科技奥运”的相关筹备项目之一。按照规划,奥运会开幕的时候,北京将有100万用户使用手机等接收设备收看奥运赛事,实现手机电视在奥运会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规模应用。市场的一步步壮大必将激发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定位为“竞争者”还是“合作者”将进一步考验企业、行业及政府的智慧。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越翎

 
编辑:system    
 
 
中国台湾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