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扩大两岸民间交流与往来,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推动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两岸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首次纳入两岸问题,特别提及“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清华大学台研所研究员巫永平认为,十一五规划将促进“海峡经济带”的形成。……
[十一五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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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重点面向台港澳
 
 
  来源:      日期:2007-08-20 14:52

 

   新华网福州8月14日电(记者项开来)日前出台的《福建省利用外资“十一五”专项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将“突出对台、密切港澳”,力争年均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0亿美元以上。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鼓励外商投资高速公路、服务贸易领域,重点加大教育、卫生领域的对外开放,鼓励外商在福建投资设立研发中心。

     在引进台资方面,福建省将以台商投资区为载体,进一步承接台湾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等产业转移,形成具有特色和优势的闽台产业集群。

     同时,充分发挥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和海峡两岸(福建三明)现代林业合作试验区的窗口作用,大力引进台湾良种、深加工设备和技术,培育壮大闽台农业、林业合同龙头企业;推进闽台农产品市场建设,努力将福建打造成台湾农产品输入大陆的物流集散地。

     在与港澳合作方面,福建省将在福州、厦门、泉州等有条件的地方,规划建设“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商贸中心”“CEPA商贸一条街”,鼓励港澳个体工商户在区内注册经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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