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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准入优惠政策 福建省工商部门助力台企发展

  时间: 2010-04-01 14:27     来源: 福建日报     
 
 

3月31日上午,龙海市龙池工商所成为我省首家内外资企业登记注册远程核准基层工商所窗口,当天该所为两家外企进行现场初审、远程核准打印、颁发工商营业执照。郑爱国 康长生 戴进金 摄

  东南网-福建日报月日讯(记者 郭斌 通讯员 陈孔霖 郑爱国 康长生 戴进金 摄)“真没想到,现在到福建办企业仅凭台胞返乡证就可办理注册登记,5天我们就领到营业执照,这为我们抢占市场赢得了先机。”福州清水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万水先生感慨万分。

  2009年,中央支持海西建设的《意见》发布后,国家工商总局连续三次出台支持海西建设的政策意见。省工商局从服务海西先行先试入手,拓展台商来闽投资的深度和广度。来闽投资的台商都和张万水一样真切感受到,福建投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海西大地,大有可为。

  先行先试

  拓展台企准入优惠政策

  2008年5月,大陆首家台湾农民专业合作社——漳平永福闽台缘高山茶产销专业合作社成立。该专业合作社由9户台湾农民和2户当地农民共同出资206万元人民币组建而成。国家工商总局充分肯定了漳平市工商局的做法,并将“允许在福建省登记的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以自然人的身份在福建省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写进了进一步支持海西建设的政策意见中。

  近年来,省工商局紧贴台企需求,建立起一套科学、便捷的台资准入机制。通过进一步降低不体现行业特点或经营特征台企名称登记条件、降低台企集团登记条件等方式,简化台湾地区投资者来闽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手续,进一步优化台资准入服务机制。

  据统计,去年全省免予提交台湾地区投资者来闽投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公证文件244户次;放宽台企集团登记条件3户;放宽不体现行业特征的台企名称登记条件8户;开展“一局多点、远程核准”登记模式试点工作,为台企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备案登记、名称预先核准381户次。

 
编辑: 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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