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二·
台胞应聘不需工作经验
修改后的《规定》放宽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应具备的条件。取消原规定关于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条款中“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的内容。
【解读】按照新规定,没有就业经历的台湾青年在大陆高校毕业后,也可以直接在大陆就业。其他台湾居民只要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可以同内地居民一样平等就业。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