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 
事件 | 
包机方式 | 
搭乘对象                       | 
包机时间 | 
航班/班次 | 
两岸航点 | 
| 2008年6月 | 
第二次两岸端午包机 | 
两岸各5家航空公司共将执飞19个往返航班,6月3日首飞,至6月15日结束,多数包机航班集中在6月5日至11日。  | 
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返两岸的台湾居民; | 
6月3日至6月15日 | 
19个往返航班 | 
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与台北 | 
| 2008年4月 | 
第二次两岸清明包机 | 
两岸共11家航空公司将在清明节前后执飞21个往返航班。  | 
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返两岸的台湾居民; | 
4月2日至8日 | 
21个往返航班 | 
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与台北、高雄 | 
| 2008年2月 | 
第五次两岸春节包机 | 
此次两岸共有12家航空公司总计安排94个往返航班,航点仍为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和台北、高雄6城市。 | 
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返两岸的台湾居民; | 
2月2至6日(2月7日春节)和节后2月11日至15 | 
94班 | 
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与台北、高雄 | 
| 2007年9、10月 | 
第二次两岸中秋包机 | 
两岸共有12家航空公司总计将执飞24个往返航班,航点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和台北,高雄此次没有包机航班 | 
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返两岸的台湾居民; | 
9月18日至10月2日 | 
24个往返航班,48班次 | 
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与台北 | 
| 2007年6月 | 
首次两岸端午包机 | 
两岸11家航空公司参与。 | 
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返两岸的台湾居民; | 
6月12日至6月26日 | 
21个往返航班 | 
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与台北、高雄 | 
| 2007年3、4月 | 
首次两岸清明包机 | 
两岸一共11家航空公司参与,载客近7000人次。 | 
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返两岸的台湾居民; | 
清明节前后各7天 | 
21个往返航班、42班次 | 
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与台北、高雄 | 
| 2007年2、3月 | 
第四次两岸春节包机 | 
两岸各6家航空公司总共将执行96个往返航班。 | 
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返两岸的台湾居民; | 
07年2月18日前后各14天 | 
96班 | 
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与台北、高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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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9、10月  | 
首次两岸中秋包机 | 
两岸各6家航空公司共同参与,其它事项均比照2006年两岸春节包机做法办理。 | 
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来两岸的台湾居民及其台商眷属; | 
 2006年9月29日至10月8日  | 
12个往返班次,双方共计24班 | 
北京、上海、厦门、广州与 台北、高雄 | 
| 2006年7、8月 | 
首次两岸货运包机 | 
航线与此前两岸春节客运包机的航线一致。全货机从台湾桃园机场起飞,不经第三地中转便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仍需绕道飞经香港航管区上空。 | 
主要是台积电上海松江厂所需的八寸晶圆生产线的相关设备。 | 
 2006年7月19日至8月8日11日  | 
共5个航班 | 
上海与桃园 | 
| 2006年6月14日 | 
 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与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就两岸客运包机节日化和开办专案包机的技术性、业务性问题达成了共识,做出了框架性安排,两岸客运包机将从原来的春节包机扩大到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四个主要民族传统节日期间的两岸包机;双方同意开办紧急医疗救援包机、残疾人等急难救助包机,并在货运包机上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将可针对台商开办专案货运包机。   | 
 1.节日化包机的搭乘对象: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来两岸的台湾居民及其台商眷属; 
2.专案货运包机的货主应为台商;载运货物为在大陆投资设厂有特殊需求的机械设备、器材及相关零配件。台商的机械设备和相关器材也可从大陆运回台湾。 
3.专案医疗包机承载对象为适用范围内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两岸居民。  | 
春节包机实施时间为春节前后各14天。清明、端午及中秋包机时间为节日前后各7天。 | 
 清明、端午、中秋、春节4个节日双方各执行84个往返班次,双方共计168班。其中,春节期间双方各执行48个往返班次,双方共计96班。 
其它每个节日包机双方各执行12个往返班次,双方共计24班。三个节日期间双方各执行36班双方共计72班。  | 
   
1.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与台北、高雄; 
2.专案货运包机的航点:飞行航点,即经双方同意的航点。  | 
| 2006年1-2月 | 
第三次两岸春节包机 | 
两岸各6家航空公司共同参与、双方对飞、双向载客;包机须飞经香港飞航区; | 
由台商及其眷属扩大至其他往返两岸、持合法有效证件的台湾居民 | 
2006年1月20日至2月13日(共25天)。 | 
36个往返班次,总计72 | 
 上海、北京、广州、厦门与 
台北、高雄  | 
| 2005年1月 | 
第二次两岸春节包机 | 
首次由两岸航空公司共同参与、双方对飞、双向载客,大陆民航客机完成了56年来的首次赴台飞航;包机不必降落港澳,但须飞经香港飞航区; | 
台商及其眷属 | 
 2005年1月29日至2月20日 | 
48班次 | 
 上海、北京、广州与 
台北、高雄  | 
| 2003年 | 
首次台商春节包机    | 
仅台湾航空业者单飞和单向载客,大陆航点仅上海一地,仅6家台湾航空公司参与,中停港澳,乘客不换机。 | 
台商及其眷属 | 
2003年1月26日至2月10日 | 
16架次 | 
 上海与 
台北、高雄  | 
| 2002年 | 
 在两岸未能直航的情况下,2002年10月27日,台湾“中国台商协会”理事长章孝严提出,希望在2003年春节期间采取“直航包机”的方式,方便在大陆投资的台商返乡过年。对此,大陆方面立即做出积极回应。同年10月30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表示,愿采取积极措施,让台商以各种便捷的方式返乡。同时提出本着平等互利原则,让大陆航空公司的飞机也能参与春节包机运输。 
  
台商和岛内一些知名人士提出了两岸春节包机的构想,期望借此缓解大陆台商春节返乡一票难求、辗转周折的困难。大陆有关方面随即给予积极务实的推动,以个案处理、特事特办方式最终促成2003年首次两岸春节包机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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