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起,ECFA早期收获计划全面实施,两岸经贸往来不断扩大,经济联系更加密切,对两岸经济特别是台湾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11年1至10月份,在货物贸易早收计划部分,大陆自台湾进口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共24256批次,货值34.56亿美元,关税优惠1.02亿美元,台湾自大陆进口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共12424批次,货值8.19亿美元,关税优惠0.18亿美元,同期台湾对大陆出口整体增长12.5%。
2012年1月1日起,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开始第二阶段降税,这是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实施阶段,大陆自台进口产品降税幅度最大、涉及产品最广的一次。除30项现有税率在15%以上的产品降至5%之外,超过早期收获产品总数94%的货物均将实现零关税。【专题】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规定,两岸双方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这意味着2011年实际上成为海峡两岸的“ECFA元年”,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进程由此有了新的里程碑。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表示,自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获计划全面实施以来,两岸经贸往来不断扩大,经济联系更加密切,已经对两岸经济特别是台湾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6月25日互相换文通报,双方已完成《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准备实施的相关程序。依据该协议生效条款规定,协议于2011年6月26日生效。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早期收获货物贸易第二阶段降税于2012年1月1日启动,这是ECFA早收“三步走”降税进程中,降幅最大、产品最多的一波降税。两岸经济整合特别是台湾经济发展将由此获得新的强劲动力。
按照ECFA的规定,纳入货物贸易早期收获的产品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第二阶段降税,大陆有关部门已经提前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以确保这次降税能够顺利实施,保障两岸企业通过这次降税受益。
1月6日,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换函通报了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成员名单,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在两会框架下正式成立,标志着ECFA运行机制的建立,象征ECFA后续协商的全面启动。
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2月22日在台湾桃园举行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例会。会议就经合会工作小组设置、启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后续协议磋商、回顾和评估ECFA早期收获计划执行情况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取得多项共识。
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11月1日在杭州举行第二次例会。会议就第一次例会以来6个工作小组的运作,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单项协议的商谈进展、货物和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两岸产业合作,海关合作,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未来一段时期的工作安排等深入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