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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各地城隍庙大巡礼(3)

2008-06-05 13:45     来源:闽台宗祠网     编辑:贺晨曦

花莲县城隍庙

  城隍庙是目前全县历史最古老的寺庙建筑,以花莲县的历史来衡量,将其称为古迹毫不为过。因为花莲县市最早存在的庙寺皆经过重建或改建,无法窥出原貌,只有花莲市城隍庙由创建至今未曾翻修整建,留下不少花莲开发史料的线索。

  城隍庙主祀的神明为霞海城隍。地方民众于民国十年前筹议兴建城隍庙,由基隆城隍庙奉迎城隍而回,总共经过5年庙宇才兴建完成,但在“皇民化运动”时期面临拆除的命运。当时在庙前另有座奉祀郑成功的郑圣祠,建筑物颇为老旧,因此地方代表便与日本区长交涉,将郑圣祠内的延平郡王神像迎请入城隍庙供奉,此庙改悬“郑圣祠”立匾,原来的郑圣祠则拆除。结果因郑成功有一半日本人血统,日本人也尊崇他,因此城隍庙得以保存。在建筑特色上,以砖刻为主的雕饰为全庙增添历史价值,。左右墙面的捐款芳名录,最早的捐款记录超过七十年的历史,令人兴发思古幽情,对人文有兴趣的访客不妨抽空走一遭!

苗栗县城隍庙

  座落在苗栗市米市街。光绪十五年苗栗首度设县,清廷派林桂芬为首度县令,为安定民心,乃创议兴建城隍庙。日均据台后,曾被强行占用,一时无人管理,以致庙宇日渐破碎,民国初年地方人士迁建现址。民国三年前后修竣完工,之后历经多次翻修,于民国六十三年改建成现在的样子。改建后的庙宇,为二层宫殿式建筑,第一层大礼堂公信徒各种活动之用;第二层则为庙殿。外墙左边墙角,镶有一块碑石,刻有知县林桂芬所撰新建城隍庙碑记全文,这方古碑,为苗栗首度设县百年的遗迹。

彰化县城隍庙

  主祀:城隍爷

  创建年代:清雍正11年

彰化县鹿港镇城隍庙

  乾隆十九年建殿内藏有字画古物琳琅满目,殿前置石狮一对。

  溯源

  城隍庙相传是创建于清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左右,其详细年代则尚无从考订。一些研究历史的学者根据庙中所保存的文物推测,可能是在道光19年所兴建。此庙又名『鳌亭宫』,相传是由福建泉州石狮乡分香而来,。由于主祀的城隍爷曾被封为侯爵,因此庙内可见到悬有一『忠佑侯』的匾额。道光三十年曾有大规模的整修,同治年间亦曾修建一次。

  三川殿的拆除与重建

  直到日据昭和时期(公元1934年),鹿港实行“市区改正”,三川殿被强制拆除,不复旧时规模。用水泥改建为圆形山墙式的牌楼坊,其样式构造粗拙,已失却往日风采。直到民国八十一年,城隍庙被列为三级古迹,三川殿也随之重建,终于在八十三年修复成旧观。

  主祀

  城隍庙主祀的是城隍爷,然据传城隍爷并非只是固定的某一位神明,而是由玉皇大帝所指派。为何如此呢?首先得清楚城隍的涵义。“城”是城墙的意义,“隍”则是护城河的意思,人间的是非恩怨由地方的官府定裁,而阴间的赏罚得咎则由城隍职司。因此,势必要选一位公正不阿、富正义感者来担任。如此一来,生前对地方有贡献,且能坚持公平正义的人,就会被选为当地的城隍爷。除了城隍爷外,尚有专司协助审理判案的文、武判官,负责追捕犯人的王朝、马汉、张三、李四四大名捕,负责擒捉押解犯人的牛、马、枷、锁四爷及范八、谢七二位将军,掌管阴阳功过赏善罚恶的十二司尊神等。而民间也相信城隍爷是位公正无私的神,一旦有纠纷发生时,就会前来城隍庙请求请城隍爷的『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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