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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立法保护台胞权益 在湘就学就业享居民待遇

2011年02月14日 13:1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今后台湾同胞来湖南投资,不仅可比以前投资更多的领域,投资的形式也可以更加多样,投资的市场门槛也将更低,享受的政策也将更加优惠……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颁布施行,是湖南省贯彻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重大举措,也是建设法制湖南的重要步骤,将对依法维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优化湖南全省投资环境,推进湘台两地经贸交流合作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拓宽投资领域

  放宽市场准入

  为鼓励台湾同胞来湖南省投资,加快湖南省的经济发展,《办法》规定,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作为投资者来湖南省投资。除此以外,台湾同胞在台湾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注册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作为投资者来湖南省投资。

  凡台湾同胞投资者来湖南省投资,其投资领域非常广泛,只要是法律行政法规尚未禁止、且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要求的,均可以投资,不受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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