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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不是让夫妻争财产——典型咨询问答

时间:2011-08-23 09:06  来源:扬子晚报

  答:司法解释没有时间追溯限制一说,即时颁布即时生效,你的案子只要还没判决生效,就应当受司法解释(三)约束。也就是说,哪怕现在一审法院判你胜诉,男方上诉,二审也能根据新的司法解释改判。

  问:我婚前有套房子,没有贷款,现在想加我老婆的名字,可以加吗?

  答:可以,需要夫妻双方凭借结婚证、房产的三证,以及同意转移的约定书,至产权中心按转移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问:我婚前有套房子,结婚后房子卖掉再买房子,是否就变成共同财产了?能否仍然是我的个人财产?

  答:婚后再买的房子,除非跟对方约定为个人财产,否则都会按共同财产办理产权。

  问:我公婆有套房子,说以后给我老公继承,请问这种情况下继承的房产,算老公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答:算是共同财产,这与公婆出资为儿子儿媳购房是不一样的。

  问:两年前,我父母的房子拆迁,分到两套房子,其中一套归我。当时我已经结婚,请问现在离婚的话,男方能不能要求分房?

  答:拆迁安置房是对原房屋拆迁时该户在册人口的安置,是在册人口的家庭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家析产予以分割。如果当时你先生的户口并不在册,则该安置房与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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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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