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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特殊猪血冒充处女 “家族式”组织卖淫团伙覆灭记

时间:2011-05-23 13: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发短信“全面撒网”

  为广拉客源,顾怀勇等人想到了网络聊天、发卡、熟人介绍等方式,他们还编发短信“全面撒网”,将内容为“哥,你好,我是一名可怜的女孩,现在父亲病重,因家庭贫困无钱医治。如果你愿意提供帮助,我愿意献上处女之身……”之类的短信发送给不特定手机号码。

  “广告”抢眼而诱人,嫖客上钩后,顾怀勇等人先与之商谈嫖资及嫖宿地点,然后再让卖淫女具体联系,去指定的地方卖淫。依据安排,卖淫女每次都会留下嫖客的电话,有的甚至通过介绍同学、朋友的方式,再将其他卖淫女介绍给嫖客,自己从中获利。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顾怀勇等人家族式犯罪团伙组织卖淫活动分为七个步骤——

  步骤一:招募。以招聘服装销售员等名义,通过劳务市场和家政公司招募18岁到21岁的外来务工少女。步骤二:“洗脑”。遇到适合的应聘少女,就将其带到事先租好的住宿房间做思想工作,提供食宿条件并以高额收入相诱惑,诱骗少女从事卖淫活动。步骤三:签订协议。应聘少女同意后,就扣押其身份证,并让其签订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卖淫所得如何分成和卖淫女须交纳1万元保证金、不允许自行在外留宿、不得擅自拒绝卖淫,等等。步骤四:培训。对卖淫女进行培训,主要是教她们如何假装处女和学生妹。步骤五:组织卖淫。步骤六:抽头提成。要求卖淫女将每次卖淫所得记账,每个月底再领取卖淫提成。如是卖淫女自己联系上的嫖客,其可得50%的卖淫所得,否则是30%。步骤七:定期体检。如果发现卖淫女怀孕,即安排其到医院做人工流产。

  生意红火背后的骗术

  顾怀勇等人将组织卖淫触角延伸到云南各州市和部分省外城市。赵某被安排卖淫30余次,卖淫地点就涉及云南昆明、大理,西藏拉萨和重庆等地的宾馆酒店,卖淫所得共8万元,赵某从中提成2万元。

  因为有些嫖客偏好学生妹或处女,而且出钱多,顾怀勇后来学会了让卖淫女用特制猪血冒充处女的方法。为让卖淫女看起来像学生,他联系办假证的人办理假学生证,并让卖淫女穿运动服、留直发、不化妆。

  被告人黄代永就是由于为他们提供特制的猪血,而走上协助组织卖淫的犯罪道路。黄代永本来是昆明市一个农贸市场的普通商贩,专卖猪肉和猪血。两年多以前,一名妇女找到他,要求购买“不加药水、不会凝固的猪血”去给卖淫女当“处女血”。于是,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他高价提供经特殊处理过的猪血。如果对方打电话订购,他还会主动送货上门。

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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