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25日电(记者俞丽虹)在许多城市,免费班车已成为超市招揽顾客的重要手段,而一些意外伤害也时有发生。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表示,超市班车提供免费服务,但不能因此免责。
上海市消保委不久前接到投诉,消费者沙女士乘坐一家超市的免费购物班车,由于司机操作不慎,导致消费者下车时被车门夹住,随后又跌倒受伤。但是,当沙女士要求超市承担赔偿责任时,对方却不予理睬。
据了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设施、场所等应当符合要求,能够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有可能危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经营者需要作出说明和警示,尽量防止意外发生。
目前,上海的大型综合超市数量已达156家,网点密集。为了争夺客源,许多超市都开设免费班车。上海市消保委表示,超市免费班车方便了消费者,但“免费≠免责”,经营者在提供免费服务或赠送商品时,同样要确保服务和商品的安全性,经营者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