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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长“特别费”案获不起诉 副市长遭起诉

2007年03月12日 11:0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前台北市长马英九因“特别费”案遭起诉,同样被“特别费”缠身的民进党籍台南市长许添财则顺利过关脱身。台南地检署12日侦结许添财“特别费”案,认定许添财“特别费”支出和公务有关,予不起诉处分。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籍台南市议员谢龙介去年控告许添财将2002年至2006年间“特别费”直接拨入私人账户,涉嫌渎职,台南检方立刻侦办,12日侦结不起诉。

  台南检方表示,许添财每个月新台币88,000元的“特别费”中,一半有发票凭据为证,检方无法认定这些发票凭据和公务无关;另外一半的“特别费”虽无法明确证明是私人支出,但同期间许添财用于犒赏员工、志工、公务馈赠,已超过“特别费”金额,且有领据可证明。

  台南检方也同意台当局“行政院主计处”对“特别费”的认定说明,也就是“特别费”的性质,实际上是考虑早年薪资待遇偏低,各级机关“首长”、“副首长”因职务衍生的招待、馈赠等花费,若是由个人薪资支付,显然负担过重,才编列特定款项供“首长”、“副首长”统筹支配运用,并采宽松认定,形成多年来的行政惯例,可见“特别费”实务上已定性为“首长”实质薪资补贴的性质。
 
  另据报道,民进党籍前台南市副市长许阳明因“特别费”缠身,且被查出由随扈、秘书涉嫌提供发票报帐,许阳明就职前卸任后的部份私人消费也由“特别费”买单,台南地检署12日侦结起诉。

  国民党籍台南市议员谢龙介去年控告许阳明涉嫌将2002年至2005年担任台南市副市长任内,将“特别费”直接拨入私人账户,构成渎职,台南检方立刻侦办。除许阳明遭起诉外,提供发票报帐的秘书王筱方及随扈黄纹崇也都被提起公诉,但王、黄两人未因此事获利,检方希望法院从轻量刑。

  另外,许阳明涉嫌私自居住台南市劳工育乐中心出租套房案,台南检方认定许阳明罪嫌不足,许阳明又于去年11月缴交房租至台南市政府公库,予不起诉。(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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