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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3-03-16 09:49: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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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显著特征,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本质要求。新征程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提供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深刻揭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重大意义。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筑牢民主基石、汇聚磅礴力量。

  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

  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追求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显著特征,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在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

  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方面的需求,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内在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于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体现人民意愿”。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但实现民主没有固定的模式,各国国情不同,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中,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百年奋斗的重大成果,是我国人民民主的最新发展,已经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将有力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锻造中国式现代化坚强领导核心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必须牢牢把握的首要重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领导凝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我们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主人翁精神。”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领导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彻落实到党治国理政的各领域全过程。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保证把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原则精神、目标任务以及运行程序、规范要求等落实到人民当家作主各环节,落实到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中,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等及其伟大实践,是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继续完善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深刻地体现人民意志,更广泛地保障人民权益,充分彰显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的根本执政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基本方略。人民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持续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依靠力量,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通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显著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使国家治理取得更大更好的治理成效,让人民当家作主不仅在过程上得到充分实现,而且在成果上得到充分体现,充分彰显民主的真实性。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类社会就是在解决问题中前进的。今天我们所面临问题的复杂程度、解决问题的艰巨程度明显加大。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这么大,不同人会有不同诉求,对同一件事也会有不同看法,这很正常,要通过沟通协商凝聚共识。14亿多中国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就没有干不成的事、迈不过的坎。”在解决问题中凝聚共识,在化解矛盾中增进团结,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性。

  坚持以制度为载体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使各项制度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践证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保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制度安排。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更好结合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个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让中国人民全程、有效、深入地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发展和完善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六个必须坚持”,即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征程上,必须进一步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党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部署和各项举措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中,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发展和完善协商民主这一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并对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出战略部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关键在于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切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突出工作重点,形成整体效能。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重要民主形式更好结合起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广泛持续参与,让民主实践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产生活。

  (作者为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