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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31个省级政府建立发言人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

2011年06月03日 22:06:4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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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以上设区的市级政府和80%以上县级政府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31个省级政府建立了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建立行政机关门户网站43932个

  “十一五”期间,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效扩大,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现代化建设获得重要政治保障。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依法行政,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十一五”期间,政府立法取得明显成果。在立法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立法领域上,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在立法机制上,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形成常态。

  2004年至今,国务院法制办共将67件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议案49件,制定行政法规168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行政执法数量多,涉及面广,影响深。然而,在执法中“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合法不合理”等现象的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为规范行政执法,全国各级政府继续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从2004年至今,全国已有183个设区的市级政府和830个县级政府实行了综合执法;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取消不合法的执法机构8289个,清退不合格的执法人员8.9万人。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格、无执法依据或者依据不合法的现象明显减少,乱处罚、乱收费、乱摊派等“三乱”现象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曾几何时,“红头文件”过多、过滥甚至“打架”现象,“暂行规定”、“试行规定”实行几十年无人过问,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

  近年来,政府部门加大了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力度,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指导下,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了“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湖南、四川等一些地方还探索实行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由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没有“统一编码”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发布,发布也无效。

  从2004年至今,国务院共审查各地方、各部门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9623件,对存在问题的307件法规规章作出处理,各省级政府共收到省直部门和设区的市级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6477件,对存在问题的2539件作出处理,90%以上设区的市级政府和80%以上县级政府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