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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戏简介

时间:2005-12-02 09:59   来源:


  台湾传统剧种历来文献分类不一,以日治时期文献所载为例,即有乱弹(乱鸣)、南管戏、九甲戏(高甲戏)、四平戏(四评戏)、白字戏、歌仔戏、新剧、车鼓戏、采茶戏、滑稽戏、傀儡戏、布袋戏、皮猴戏、……等剧种。台湾的传统剧种,可分为大戏、歌舞小戏与偶戏。所谓“大戏”是指由演员扮演各种角色,装扮各种人物,且情节完整,足以反映社会人生,艺术形式完整之戏曲。详言之,传统戏曲以诗歌为本质,主要在搬演故事,是结合音乐和舞蹈,在舞台剧场上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综合文学和艺术;由此可见,大戏是由音乐、诗歌、舞蹈、故事、讲唱文学、杂技、演员装扮、代言体以及剧场等元素所构成。

  中国戏曲音乐主要建立于宫调、腔调、曲牌与板眼。宫调即调式,系七音十二律移调而来;腔调即是各地方言的语言旋律之音乐化,“《南词引正》:‘腔有数样,纷纭不类。各方风气所限,有:昆山、海盐、余姚、杭州、弋阳。自徽州、江西、福建俱作弋阳腔;永乐间,云、贵二省皆作之;会唱者颇入耳。惟昆山为正声,乃唐玄宗时黄旛绰所传。……善发南曲之奥,故国初有昆山腔之称。’”曲牌为元明以来南北曲、时调与小调等各种曲调之泛称,每一曲牌均有一定之字数、句数、句式、平仄、韵脚与对仗,可产生美丽的音乐旋律;板眼则是用来决定曲子节奏的快慢,相当于目前的节拍。

  诗歌与舞蹈自古以来即被认为是传统戏曲的重要元素,如《九歌》是一套祭祀神鬼的舞曲,乃歌辞、音乐、舞蹈混合而成,可视为中国古代歌剧之雏形。王国维说:”楚辞之灵,殆以巫而兼尸之用者也。……缓节安歌,竽瑟浩倡,歌舞之盛也。……是则灵之为职,或偃蹇以象神,或婆娑以乐神,盖后世戏剧之萌芽,已有存焉者矣。”时至今日,传统戏曲中之唱词、身段动作,仍保留诗歌与舞蹈之美。
至于故事与讲唱文学,亦为大戏之重要元素。由于人物铺陈情节为戏曲之基础,因此故事便成为戏曲中不可或缺之要素。讲唱文学之叙述方式,有先以散文讲述故事,再以韵文歌唱;仅以散文作引子,主要以韵文详细叙述;散文韵文交杂并用等形式,此即透过各种散韵变化,传达戏曲之内容。

  戏曲中武打动作,可视为杂技之援用。而演员于现实人生中之脚色,与戏曲活动中之脚色迥然不同,因此必须藉由人物装扮,诠释戏曲脚色装扮,此亦为大戏中不可或缺之一环。代言体即是演员使用剧中人物之口吻,以第一人称之方式演出,因演员代表戏曲人物,必然成为剧中人物之代言者。此外,剧场为人生舞台之缩影,剧场中之表演即为戏曲活动,演员退出舞台,戏曲便告终止。

  由上可知,大戏必须具备诗歌、舞蹈、讲唱文学、故事、杂技、音乐、演员装扮、代言体与剧场等元素;再藉由前后场演员通力合作,将完整的戏曲之美呈现给观众。

(来源:《台湾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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