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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还我土地运动”事件(1988)

时间:2005-12-17 17:18   来源:华夏经纬网

  1988年8月25日,台湾阿美族等“九大原住民族”代表1000多人,在“台湾原住民族还我土地运动联盟”策动、总领队刘文雄的带领下,聚集台北,举行了“还我土地”游行示威,并向台湾当局“行政院”、“立法院”以及国民党中央党部递交抗议书,提出5点要求:(1)尽快检讨调整山地保留地,将当局所据有的林班地和财产地彻底清查,以归还原住民;(2)原属于原住民的土地,但后来被划为台湾当局及省市县政府占用的土地、河川、新生地,应无偿归还给平地山胞,做为其保留地;(3)凡原属山胞保留地经当局征用做其它用途的,若不能恢复原状时,应从当局占有的“公地”划出相等面积且等值的土地,归还给原住民;(4)台湾原住民族的土地应立即透过“立法”加以保护;(5)在台湾当局机关里设立部会级的专责机构,以制定并管理台湾原住民族的事务。示威民众要求“行政院长”俞国华出面作出答复。但俞避而不见,致激起民众愤慨,高呼口号,冲入“行政院”。当局慌了手脚,立即调派宪兵、警察进行阻击,并派“秘书长”钱纯出面接受抗议,进行安抚。与此同时,国民党中央党部也被迫接受“抗议书”,遂使“运动”平息,未出现暴力冲突。 

编辑: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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