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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格堂事件(1987)

时间:2005-12-17 17:06   来源:华夏经纬网

  1987年11月17日,台湾当局以“涉嫌叛乱罪”逮捕了蔡格堂。“起诉书”指称,蔡格堂,嘉义县人,因长期收听中共广播,并阅读其宣传资料,而深受感染,于是产生为中共宣传的念头。1984年7月间,蔡于台北市兴安住宅附近工地空屋内,以“观音”为署名,制作了3000余张传单,内容多为有利中共的文字,分别寄给抄录自电话簿的台北市古亭代书事务所等约八九百个收信单位。蔡还曾“潜赴”大陆参观。1986年12月,蔡再次以“高威雄”署名,制作传单向岛内散发,要求台湾当局于1987年元旦宣布开放与大陆“三通”。蔡被判处有期徒刑。

编辑: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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