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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自然灾害

时间:2005-11-16 14:13   来源:


  大自然是一个运动不息的有机体。自然的作用力,总是不停地运转着,彷佛人体吞吐的气息一般,带动了宇宙间蓬勃活跃的生命力。

  但是,自然界中的作用却不一定会和人类的活动相辅相成。一般来说,我们常指称的“自然灾害”,就是泛论那些会对人类活动造成阻碍,甚或伤害到生命财产安全的自然作用力。如果这些自然作用发生在无人居住的地方,或者根本没有造成人类生命财产的损失、阻碍生活上的正常活动,我们就不能称它们为“自然灾害”,而仍旧只能称为“自然作用”而已。

  台湾地区的自然环境深具特性,不仅气温高、降雨强度大,更有着陡峻的地形、脆弱的地质结构、频频震撼大地的地震、持续的地壳变动,因此常发生各种自然灾害。再加上台湾地区人口众多、土地使用密度高,各种自然灾害往往带来极为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大致来说,台湾地区的自然灾害可区分成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两大类。气象灾害主要有台风、异常降水、干旱、寒潮等;地质灾害则包括地震、山崩和地盘下陷等。

一、气象灾害

  台湾地区的气象灾害包括台风、异常降水、寒潮、干旱、灾变强风、龙卷风、冰雹、海水倒灌等。造成的损失,包括农业、房屋、铁路、水利、港埠、渔业、电力、电信、公路等方面。

  1.台风

  台风是发育在北太平洋热带海洋上,一种逆时钟旋转的激烈气流。一个强烈台风所携带的能量,大致等于一千个投在日本长崎的原子弹,在爆炸时所产生的能量总和。可见它的破坏力十分惊人。台湾地区几乎每年都受到台风的侵袭,并且经常造成严重的损失。

  (1)台风灾害发生的原因

  台风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下列两项:

   a. 因房舍、桥梁、堤防、树木、电力设施等人为建筑,无法承受因台风带来的强风、豪雨、洪水及暴潮等强大的摧毁能量。

   b. 由于人为措施不当、疏于防范,导致在台风时期的损失,或较严重的破坏。例如:建筑地点选择不当,水利、交通、电力设施在规画时未能充分考虑气象因素,或者因为山坡地滥垦、河川地被占用、排水沟壑淤塞等。

  (2)台风灾害的分类

  台风侵袭台湾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灾害,可分为下列五种:

   a. 风灾:一般来说,台风在袭台的过程中,伴随而来的风力常可达15、16级以上。这个程度的风力通常可吹翻船只、吹毁农作物、损伤建筑物以及电力或交通设施等。其中,以农作物受到的伤害最为严重。此外,台风引发焚风与盐风,也会使农作物枯萎死亡。

   b. 水灾:台风挟带豪雨引起的山洪暴发,常可冲毁河堤、农田、房舍、道路、桥梁、家畜、和农作物等。并且容易在河川下游、低洼地区,积水泛滥,造成灾害。

   c. 山崩:台风挟带的豪雨除了会造成水灾外,也常引发山崩、造成坍方、阻断交通。此外,在山洪暴发的过程中,泥砂随着山洪冲入低地的农田、房舍、河川、水库,造成农田埋没、人畜死伤、水库淤塞等灾情。

   d. 暴潮:台风引发的巨浪可高达十至二十公尺。在海上,使得船只翻覆;在陆上,摧毁海堤、沿岸建筑物,或淹没低洼地区的房舍、农地及鱼塭等。

   e. 疫灾:台风侵袭之后,由于人畜伤亡、环境受污染,常导致各种虫害及人畜的传染病。

  2.异常降水

  台湾地区的降水,不论是在空间上还是在时间上,都呈相当不均衡的分布型态。所谓的异常降水,指的是降水量超过近三十年来的平均值。导致台湾地区异常降水的原因,除了台风之外,还可以归纳为下列几项:

  (1)热带性低压所引起的豪雨。
  (2)西南气流引发的雷雨或热雷雨。
  (3)锋面雨。
  (4)东北季风雨。

  在异常降水的时空分布上,每年的五、六月是台湾地区的梅雨期;七、八、九月间的西南气流或热带低压,也常因降雨时间集中、雨势强,造成严重的水患,导致农田、鱼塭受损。此外,十月到翌年四月的冷锋面和东北季风过境,引发的异常降水,也常发生在台湾北部地区,使得大部分的农作和二期水稻受损。

  3.寒潮灾害

  冬季,当大陆冷高压南下笼罩在台湾地区的时候,农、渔作物常因承受不住骤来的寒潮低温而造成损伤,这时候我们就称它作寒害。台湾地区的寒害,特征如下:

  (1)寒潮低温期出现在每年的十二月到次年的三月,其中,以一月分出现寒害的频率最高。

  (2) 冬季,中部地区出现低温的机会较北、南部为多,而且低温的程度也远较北、南部严重。

  这种因低温造成的寒害,对农、渔作物的危害很大。

  台湾地区容易发生寒害的时间,约在一年中的一到二月间,而以一月分的受害程度较为严重。至于寒害发生的区域,一般来说各地区都可能发生,差别的只是灾情程度上的轻重而已,其中以台南县地区的寒害程度较为严重。

  4.干旱

  台湾地区降雨量虽然丰沛,但是在时间、空间上的分布非常不均匀。西南部地区每年十月到次年四月之间,降雨量约只占全年雨量10%左右,所以常呈冬旱的形态。除此之外,如果当年的梅雨有空梅的现象,没有台风或台风没有带来足量的雨水时,台湾地区将普遍缺水,呈现严重的干旱现象。

  5.其它特殊的气象灾害

  除了上述四大气象灾害外,台湾地区还有一些规模较少、频率较低的特殊气象灾害,分别是:

  (1)强风。
  (2)龙卷风。
  (3)海水倒灌。
  (4)冰雹。
 
二、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指的是伴随地质作用而来的灾害。地质作用泛指塑造地表形态,以及地层结构的一切自然作用,例如:土壤冲蚀、山崩、地陷、火山喷发、地震、断层等。事实上,某些引起气象灾害的自然作用,如洪水、径流冲蚀、暴潮等,也可能造成地质灾害。

  台湾地区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地震、崩山和地层下陷三大类:

  1.地震

  地震是构成地壳的岩石,在破裂时所发出来的震动。这种地壳的错动现象,会突然释放巨大的能量,产生一种弹性波,我们称它为地震波。当地震波传到地表时,引起大地的震动,就是所谓的地震。地震波发生的源点,称为震源;震源在地球表面上的垂直投影,则叫震央。

  强烈地震传播的距离可达数百公里。当地下断层两侧的岩体,因突然发生相对位移而引起地震的时候,岩体内部长期累积贮存的大量弹性应变位能,即在瞬息间被释放出来,其中一部分转变成动能而由地震波向外传播出去。

  台湾本岛介于菲律宾海洋地块与大陆地块的交界地上,也就是环太平洋的地震带上。剧烈的地壳运动挤压着本岛大部分的地区。由东向西挤压着中央山脉,及中央山脉以西平原地区,地块的应力与伴随的地壳运动,造成本岛频繁的地震。

  地震在本岛的区域性分布也不均匀。深源地震集中在本岛的东北。浅源地震(震源深度在0到30公里之间)不仅普遍分布在本岛东部、雪山山脉以及阿里山山脉,嘉义附近更是地震集中的地区。依地震发生的强度可将台湾地区划分为三个地震区:

  (1)强烈地震区:新城至瑞穗地区;鹅銮鼻到恒春之间;苗栗、三义、丰原地区;斗六、虎尾到关子岭、梅山地区。

  (2)中度地震区:苏澳、南方澳到台东地区;大武到枫港地区;信义、集集地区;新竹、竹东地区;基隆、台北、板桥、中坜;兰屿地区。

  (3)轻度地震区:除强烈地震区和 中度地震区以外的地区。

  地震发生的过程中,地表随着地壳剧烈运动,孕育出许多自然现象。其中,直接由地震引起的灾害包括:地面隆起或陷落、断层、山崩、土石流、地裂、海啸,有些则间接引起火灾、瓦斯爆炸等。这些灾害对人类的生命财产都有莫大的威胁和伤害。

地震规模表

震度

名称

震动程度

0

无感

地震仪有记录,人体并无感觉。

1

微震

人静止时,或对地震敏感者可以感觉到。

2

轻震

门窗摇动,一般人均可以感觉到。

3

弱震

房屋摇动,门窗格格有声,悬物摇摆,盛水动荡。

4

中震

房屋摇摆甚烈,不稳物倾倒,盛水达容器八分满者溅出。

5

强震

墙壁龟裂,牌坊烟囱倾倒。

6

烈震

房屋倾塌,山崩地裂,地层断陷。


  2.崩山灾害

  引起崩山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有豪雨、溶雪、地震、火山爆发,及人类的活动等。台湾地区地形陡峭、地质脆弱、降雨强度大、多暴雨,因此山坡地常见崩塌。此外,人类活动及不当的土地利用方式,更导致各种崩山,使得各种灾情频传,损失增加。

  台湾地区主要的崩山类型包括山崩、地滑、潜移、土石流和侵蚀等五大类。因为崩山造成的灾害,如交通道路中断、房屋掩埋、人员伤亡等,更常见于报章杂志。

  3.地层下陷

  (1)原因
  造成地层下陷的主要原因有三种:
   a. 地壳运动或沈积物固结等地质因素所引起的。
   b. 地表建筑物增多,地层不堪负荷而下陷的现象。
   c. 人为开采矿脉或抽取地下资源,如地下水、天然气、石油等所产生的地层下陷。

  台湾地区地层下陷的主要原因通常都是因为超抽地下水所造成的。地层下陷的结果,常会影响到陆地的排水系统及功能,引发洪患。例如,大台北地区,每当豪雨之后,总会一雨成灾,处处都会见到积水盈尺的现象。此外,在沿海地区,地层下陷的结果更容易导致海水入侵、土壤盐化,使地下水不堪使用;地力降低,品质衰败。再加上地势较低,海水倒灌的可能性提高,更使得可用的陆地面积在无形之中日渐的减少。

  地层下陷引发的灾害是长期而持续的,短期之内也许感觉不到,长期而言,它的影响程度和灾害程度远胜过台风及地震。地层下陷的灾害一旦发生了以后,回复的机会几乎等于零,因此,就台湾的自然灾害来说,有最长远影响的应该属于地层下陷。

  (2)概况

  台湾地区历年来发生的地层下陷灾情中,规模较大的分别分布在台北地区、云林沿海地区和屏东沿海地区。除此之外,彰化沿海地区、嘉义沿海地区、宜兰沿海地区和高雄市地区,也出现地层下陷的征兆。

  在以上各区中,除台北和高雄地区的地层下陷属于超抽地下水和地面负荷增加双项因素影响所造成的之外,云林、屏东、彰化、宜兰和嘉义等地区,则纯綷是因为超抽地下水引发的地层压实下陷现象。至于,高速公路台北疏洪道桥墩附近出现的局部地层下陷,可能是因为行车震动和地面堤防、道路等负荷过重所引起的。

  (3)地层下陷引发的灾害

  地层下陷除了伤害土地资源外,也会造成海水倒灌、排水不良、生活环境恶化等问题。一般来说,地层下陷所造成的灾害可以分成构造物和排水不良两方面。灾害的严重程度则会因为发生位置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A.公共设施及附属构造物方面的灾害。
   a. 建筑物、道路及桥梁损坏。
   b. 不均匀下陷造成建筑物的龟裂现象。
   c. 给、排水路的损毁。 
   d. 不均匀的沈陷之后,改变水路坡度,使得水路内的流路与原设计的流速不同。而水路内的各种坡面工程,也容易因为地层下陷导致破裂而漏水。
   e. 地下水抽水设备失效或损毁。 
   f. 地下水位下降之后,不论是浅水井或是深水井的使用效率都会降低。地层下陷也容易使井管破裂。

  B.区域性排水不良及生活环境恶化。

  临海地区在地层下陷的过程中,会导致海水入侵、土质盐化、农地生产力降低、排水不良,因而愈来愈不利农耕。在不利农耕的情况之下,会有更多土地被改辟为鱼塭。这一连串的过程,造成鱼塭愈来愈多,地层下陷愈来愈严重的恶性循环。

  地层下陷造成区域性地面高程的改变,使得原来的排水功效失效。海岸地区,由于它原本的地面高程就不高,地层下陷后如果低于高潮位,就更容易发生海水倒灌的现象。在地盘下陷后,即使区域性的排水经过改善,局部积水的现象仍处处可见。积水导致蚊蝇滋生,更使得环境品质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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