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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宪纪念日

时间:2006-05-29 17:05   来源:SRC-423

  行宪纪念日原为台湾法定假日之一,现已改为只纪念不放假。

  1945年国民政府邀集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社会党、中国青年党、民主同盟及社会人士,一起参与政治协商会议。后由于国共意见纷歧,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同盟宣布退出制宪工作。因此中华民国宪法便由中国国民党与中国民主社会党、中国青年党合力召开国民大会,于1946年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实施,成为今日“行宪纪念日”的由来。

  由于本日与西方的圣诞节同一日,不少新一代的台湾年青人都借机庆祝圣诞节。当台湾政府在1990年代晚期准备逐渐实施周休二日制度时,因为当时有太多法定假日,所以要将一些法定假日改为只纪念不放假,才能减少经济冲击。行宪纪念日、端午节、中秋节都曾被考虑停止放假,但最后结果是端午节及中秋节作为民俗假日,得以保留。行宪纪念日先因为不少台湾人借机非正式庆祝圣诞节,所以于实施每月二次周休二日时暂不结束放假。尔后实施每周休二日时,确定行宪纪念日只纪念,不再放假。

编辑: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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