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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反对美国的“外岛停火论”

时间:2003-02-25 16:26   来源:
(作者简介:沈锜,浙江省德清县人。曾担任过蒋介石的英文秘书,台湾“行政院”新闻局局长,“外交部”政务次长,国民党中评会主席团主席等职务。)
  美国提出“外岛停火论”
  1954年10月13日上午8时,蒋介石在士林官邸接见美国助理国务卿罗勃森,陪见的有蓝钦“大使”,国务院“中国事务处处长”马康卫、张群秘书长,及代理“外长”沈昌焕。罗提到外岛问题,他称最近美方得到情报,中共可能对它们发动全面攻势,而美国军方估计,无论“国军”如何抵抗,恐无法击退敌人。美国政府很想参加协防,总统的看法是外岛虽然重要,却尚不足以构成他号召军民支持一场大战的理由,如果向国会提出此项要求,也无把握一定可以得到同意。
  在此种情形之下,罗说新西兰政府恰在此时向联合国提了一个外岛停火的案子,美国政府相信,安理会如接到申请,将会建议停止攻打外岛,如是则反击也可停止,安理会如做此决定,将逼使苏联赞成或否决,假若苏联代表中共否决,则等于向全世界证明,他们完全蔑视了宪章第一条有关和平与秩序的规定,也更加强了中共不能进联合国的理由。因此,现在对中共的禁运措施,将可得到更多国家的支持,如果苏联不否决而中共也愿遵守的话,那么外岛就可以暂时得到安全,也就不致引发大战了。
  罗说美国政府曾就此事与新西兰政府秘密商谈,新国今年是安理会的一分子,它愿意采取主动,提案外岛停火。美国政府在经过调查之后,深信新案可严格限制在外岛停火一节上,而不牵涉到题外的政治案件,美方并准备在联合国讨论此案时,重申协防台澎之决心。
  罗说美国政府不知道中国政府是否会支持新案,但希望在共方表示立场之前,暂时保持沉默,美国当然认为在拟议有关“国民党政府”利益议案之前,未照会“中方”而即采取行动,并不恰当,美方的看法是:此案可以保护“中方”利益,而避免引致美台皆将认为可悲的后果。
  张群“秘书长”打先锋
  张群此时说他有两点需要澄清:(一)如果苏联否决了新案,后果如何?(二)如果共方接受了新案,等于共方在军事上的让步,则他们会要求什么样的政治代价?
  罗氏答称,(一)外岛的情况当与现在一样,但共产党国家的国际信誉,必要受损。(二)美国从未考虑任何政治代价,除了国军不还击之外,中共在停火后不会有其他好处,新案适用的范围,绝对只限于外岛停火,在决议案中及安理会讨论中,绝不讨论题外的事。
  沈昌焕说:他认为中共会利用新案,参与联合国的运作,这即给他们向全世界代表们做宣传工作的机会,并可提出整个的“台湾问题”,而破坏“中华民国”在联合国中的地位。
  罗答称,安理会在讨论新案时,邀中共来参加是必须的,因为依照联合国宪章,与该案有关各方,都应有陈述的机会,但他不同意中共的出现,就会损及台湾的地位,中共的列席,并不是以会员国的身份,而只是作为“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有关单位”。讨论的内容,只能限于外岛,美国政府相信中共如欲扩大讨论的范围,是绝不会成功的。蒋介石乃请蓝钦“大使”表示意见。
  蓝说他不敢说有什么特别的意见,现在主要是在经过充分交谈以后,要听听蒋介石的意见,不过他可以说杜卿及罗助卿,都时时将台湾的利害放在心中,他相信蒋介石对新案做仔细的考量是值得的。
  蒋介石亲自出马
  蒋介石说他要很坦白地像一个老朋友一样地给罗卿一个初步的答复,当然他还没有对此案做过彻底的研究,稍后他还会有经过考虑的意见,但他可以立刻说,新案的提出是中共的诡计,他知道若干美国亲共的机构,也曾提倡类似新案的停火,他列举了美国共产党、民主行动党、工业组织协会及联合国同志会,他说外岛停火与中立化,是达成中共“窃占”全中国的第一着棋。
  他说如果我“政府”不反对新案,将甚难向部队解释,以为一旦同意,即等于剥夺了他们的任务与目标,相反的,所有期望我们推翻中共政权的中国人,都会觉得我们背叛了他们,蒋介石也怀疑是否能阻止中共把有关中国的其他问题,都提出来讨论。
  蒋介石说,他对于在中国大陆“沦陷”以后,美国政府所给予的援助,十分感谢,可是他也知道,美国的对华政策,随时会变,所以也在心理上有所准备,我们当然欢迎美国在我们的反共大业中的援助,但如援助停止时,“中华民国”一样要从事反共斗争,他相信到最后,“国民党政府”终须独立作战,所以已打算使用一切资源,独立作战到底,他已如此下令外岛守军,不管有没有第七舰队的支援。
  罗勃森坚持条约完全是防御性的
  美国助理国务卿罗勃森说,在“国军”被攻时,没有人会要他们不反击,新西兰提案的目的就是阻止共军来攻,新案并未干涉“国军”抵抗的权利。罗说他深信美国代表团,绝对可以在安理会讨论新案时,亲共人士会支持蒋介石所提的五个步骤,但他看不出新案怎么会导致这一连串的步骤,他相信新政府愿提此案,绝对是出于善意,迄今严守秘密,即使在美国政府中,也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绝不能与共产阴谋相提并论。事实上,共方可能会拒绝它,犹如他们会说外岛问题,完全是内政问题,联合国管不着。
  罗说我们必须了解,在法理上,艾森豪威尔总统若未得国会授权,很难动用美国军队,他请求蒋介石仔细考虑代替新案的其他办法,可能都还不如它。他说艾森豪威尔总统与杜勒斯国务卿,都曾为此思考良久,最后认为只有新案加上中(台湾)美缔结协防条约,才能改善“中华民国”的地位,但协防条约内无法包括外岛,而且与美国和菲律宾等国所缔结条约一样,完全是防御性的,除非双方同意,不得有攻击性的行为。蒋介石听后说,协防条约的缔订的确使他对于新案的评估要重新考虑,但中(台湾)美双方宣布有意缔结之举,应在新案提出之前,如此则新案带来的坏影响,可以抵消或至少减低,但时间因素很重要,必须要宣布缔约的意愿在先。
  此时已到10时一刻,蒋介石建议休息,以备大家都有机会详审本案。
  陈诚唇枪舌剑对罗卿
  上午11时,蒋介石和美国助理国务卿罗勃森之间的复谈开始,地点改在蒋介石的办公室。
  台方的谈话人员,加上了“副总统”陈诚及“行政院”长俞鸿钧。
  罗助卿说在他看来,主要问题是新案是否优于其他可以代替的办法,以及是否合乎“中华民国”长期利益,在他起程的那一天,他与杜卿曾找诺兰参议员长谈,他虽然不能引述诺兰的话,但他深信是同意他上午说的,诺以反共出名,可是表示鉴于目前的形势,新案实是最佳的办法。
  陈诚说,共军还在炮轰金门,所以“国军”必须还击,否则将产生严重的士气问题,罗也表示同意,他已说过无人不许“国军”反击,陈怀疑单是一个联合国的决议案,就可以真正发生停火的效用,如无其他的配合措施,中共必不会遵守的。
  此时蒋介石插嘴,问是否曾考虑停火的国际监督委员会或检察团体?罗答称,如果安理会通过新案,当然不会仅仅是一个议案,安理会会正式要求双方停火,理由是战争已经威胁到国际和平与安全,中(台湾)方可以等中共表态后,再作反应,美国将设法使安理会会员国将议题限于单纯的外岛停火,而不是牵涉到台湾问题。他又向陈重申了上午8时的论点,他说美方当努力不使中共知道他们不会协防外岛。而在提出新案的前后,美国会宣布将与“中华民国”缔结协防条约,这就表示美国并未舍弃“中华民国”。在撰拟条约的文字时,似乎比较难以处理的,就是外岛问题。不过大家都应了解,除非得双方同意,即不能采取攻势行动的明确规定,此项条约绝不能在国会批准。
  陈诚怀疑停火是否可以成功,以越战而论,虽然已在日内瓦谈判停火,越共却加强了对奠边府的进攻。台军在外岛上是防御,新案不能阻止中共进攻。外岛对“政府”极为重要,必须死守。
  罗乃问:中(台湾)方如接受停火,究竟有何损失?如果中共悍然拒绝,他相信“中华民国”在自由世界上的地位必会提升,如果新案不提,则对中(台湾)方不友好的国家,迟早会提出范围扩大的议案,可能包括“托管”台湾在内。新案提出后,即可阻止这类议案,在中共拒绝新案并继续攻击外岛时,则对台不友好的议案想排入议程,它的机会就更少了。
  陈诚说,他预料在新案仍在联合国中讨论时,共军已制造了另一个“奠边府”,这将是整个世界的损失。罗答称,他看不出新案的提出,怎么会加强中共的能力?他也不懂陈诚所提反对新案的理由。陈继续说他所关心的,不是反对新案,而是如何真正达到停火,除非事先有充分的防守安排,否则就会有战争。
  罗问:怎么会呢?陈说:他不认为新案是单纯由新西兰在搞的,他怕中共已经知道美国无意协防外岛。在韩战时,共方就比美国前线指挥官要先知道美军不越过鸭绿江的决定,他们知道怎么来利用这种局面。罗乃问新案究竟会不会对中共友善?他说该案并不要求削弱中方(台湾)的地位,正相反的,它的目的是加强中方(台湾)的地位。
  张群说,如果新案成立之后,不管中共接受与否,美国应即同意与台缔约,包括外岛在内。罗马上说不行,艾森豪威尔总统认为外岛不应包括在内,协防台澎的领土范围,应以为双方同意的文字,加以规定。美国已经公开宣布,任何共方对台澎的进攻,都等于对美国作战,但如欲扩大此一范围,条约就无法得到参议院的批准,新案实是通过安理会而确保外岛的一个好办法。
  张群说,我方在新案提出时,可以等待中共先作反应,但我方终必须对新案如何投票有所决定,届时“政府”应对“国内”军民有个交代,所以必须立刻开始谈判协防条约。罗完全同意,他将立刻返美,并建议尽快宣布“两国”将商谈缔约。张乃问宣布的日期能否在新案提出的那一天,而条约签字的日期则是在表决新案的那一天;如果真能办到,则“我国政府”将训令“驻联大代表团”与美国代表团合作。 (本文节选自沈錡著《我所参加过的蒋介石与美国访宾的重要会议》一文,原载台湾《传记文学》2001年2月号,编辑时对文字作了处理,大小标题都是重拟的。)
注:中国台湾网摘编时对本文进行了校勘、整理!
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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