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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台湾地方行政区划的奠定

时间:2002-06-05 14:33   来源:
  1683年,清朝统一台湾,设立一府(台湾府)三县(凤山、台湾、诸罗),对台湾实施全面的行政管理。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内阁学士、礼部侍郎吴金就提出由福建省内“另分一省”的建议,但未获批准(盛清沂《台湾史事志疑(二十六)》,载《台湾文献》第六卷第一期)。同治十五年(公元1874年),钦差大臣沈荷桢再次提出设台湾省的建议,“清廷不从”。直到光绪十一年(公元1885年)中法战争时,才决定设台湾省。实际成立的时间,已是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了。全省共设3府1直隶州12县5厅,奠定了今日台湾地方行政区划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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