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二·二八”经过半个多世纪,现在真相已基本大白,台湾当权者“致歉”,受难者得以“平反”,建立了“二·二八”纪念碑。但“二·二八”对台湾历史文化的深远影响,还需要深入探讨,资以史为鉴。
(一) “二·二八”的社会背景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台湾同胞欢庆回归祖国,摆脱日本殖民统治,可望“出头天”。中国国民党政府于10月25日派行政长官陈仪接管台湾,宣布台湾重入中国版图。国民党政府统治台湾。以陈仪为首的国民党军政人员以战胜者姿态君临台湾。他们一概认为台湾人被日本奴化而加以蔑视。在政治上,认为“台湾人没有政治人才”,把许多受过良好教育的台湾人排斥在国民党政府中高级职务之外。据统计,当时的省府行政长官、秘书长、处长、副处长、主任秘书共二十一名,其中台湾人只占一名,其余二十名均为外省人;省府各处秘书、专员、科长、股长、视察、主任共三百一十六名,其中台湾人只占十七名,其余二百九十九名都为外省人。陈仪于1947年 1 月10日甚至说:“在中国大陆1947年12月25日生效的新宪法将不能适用于台湾。因为中国人民较为先进,所以才能享有宪法的特权。台湾人由于受日本长期专制政治的统治,政治意识退化,不能以理智的态度来实行自治的政治,因此需要二、三年之久的国民党之‘训政’才能使他们成为完全的公民。”这些言论严重地刺伤了台湾人民的自尊心,摧毁了“出头天”的愿望。
在文化上,战前,日本殖民当局于1937年4月禁止学校、机关使用汉文,废止台湾报刊的汉文版,强迫台湾人学习日语。因而30年代以后成长的台湾人不懂汉文。但战后仅一年,国民党政府就禁止报刊的日文版,使受日语成长的一代知识分子失去新知识的来源和发表言论的场所。
在经济上,日据时,台湾形成了畸形的殖民地经济。台湾经济的命脉都被日本资本垄断,生产设备、技术、部分原料都基本依靠日本输入。战后,台湾经济断绝与日本经济的连系,但大陆经济又不能取代日本经济的地位。以化肥为例,1946年津沪青三地运往台湾的化肥量只占日据时输入量的百分之十五;化工、机械等部门因配件、原料等供应中断,而陷入停产状态。国民党政府接管占台湾经济百分之八十的日本企业,在接收过程中趁机大肆贪污,中饱私襄,接收后又管理不善,长期不能复工。
更严重的是国民党政府实行在内战基础上的高度经济统治政策。继承日据时的烟草、酒、盐、樟脑的专卖政策,垄断其定价权、批发权,其收入达台湾省财政收入约一半;还设贸易局垄断台湾对外贸易。战后,台湾共有存糖18万吨,其中除10万吨是日资企业存糖外,其余为民间存糖。国民党政府用上海糖价的一半价格强行收购,供官僚资本牟取暴利。当初台湾为防止大陆法币危机对台湾的影响,在台湾单独发行台币,另制定法币与台币的汇兑率。1946年 8月大陆黄金潮加剧,物价波动十分严重。国民党中央银行为适应官僚资本套购台币,夺取台湾市场低廉商品的需要,一再调整汇率,把台湾市场搅得起伏不定。台币膨胀率直线上升,物价迅速高涨。1946年底一斗米价达240台币,肉一斤约80台币,而台湾各业工作月工资,平均只有500台币,养不活三口之家。再加上失业人口众多,全省民不聊生。在如此政治经济情况下,“二·二八”的爆发是不可避免的了。
(二) “二·二八”事件、起义与镇压
“二·二八”事件是1947年2月27日晚台湾专卖局缉私警察在台北闹市天马茶室附近打伤女烟贩,开枪打死路人引起公愤而发生的。群众整夜包围警察局和宪兵队,要求严惩凶手。第二天清早,台北群众自发结队,从台北大桥附近,打着“严惩凶手”的大横幅,在倒推的两轮拖车上装大鼓为先导开始游行,随着大鼓声,越来越多的群众加入游行队伍。这时,我从乡下回到台北,正要回台北自由报社,在延平北路遇到游行队伍,立即参加了游行队伍。队伍先到新公园,再向行政长官公署进发请愿,但尚未到达公署大楼门口,就遭到楼顶的机枪扫射。游行队伍被打伤打死数人而散开,我即跳进路旁大干水沟,逃回延平路宿舍。这时已是中午。午后,全市开始罢市、罢工,我又参加群众队伍。愤怒的群众捣毁台北市专卖分局,包围广播电台,部分群众冲进电台,号召全省同胞起来,打倒贪官污吏。陈仪于下午三时宣布台北戒严,派出军宪全市武装巡逻,看到人群就开枪扫射。群众义愤填膺,纷纷到派出所、警察局夺取武器,抵抗国民党军宪的虐杀,从而爆发了武装起义。起义一夜之间遍及全岛,各地纷纷响应。除长官公署等军政机关和松山、嘉义机场、高雄、基隆要塞外,全省都控制在起义群众手中。我上述的亲身经历,充分说明“二·二八”事件是国民党当局挑起来,台湾同胞被迫、自发地起义抵抗的。
3月1日上午,省参议员代表到长官公署见陈仪,提出抗议及和平解决的意见。陈仪答应派省府五名处长与省参议员、国大代表合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下午到广播电台,宣布解除戒严。3月2日下午陈仪再向全省广播宣布:不追究参加事变者,抚恤死伤者,省府五名处长参加了处委会(以后未再参加)。但情况开始有变化。据与监察委员杨亮功到台湾调查的何汉文《台湾二·二八起义见闻纪略》说,“二·二八”起义开始时,陈仪以为问题不大,所以给蒋介石的报告中,只是轻描淡写地说:“由于市民与经济警察之误会,发生冲突,虽有少数奸徒,乘机滋事,致有死伤,旋即平息。”但3月2日晚,他看到群众斗争已如火燎原,席卷全省,即向蒋介石发电呼救:“奸匪煽动,挑拨政府与人民间之感情,勾结日寇残余势力,致无知平民协从者颇众,祈即派大军以平匪气。”蒋介石立刻于3月2日夜电令驻扎昆山的21军“全军开台平乱,146师从吴淞直开基隆,145师从连云港开高雄,限于3月8 日以前到达,到台后归陈(仪)长官指挥。”据21军副官处长何聘儒《蒋军镇压台湾人民起义纪实》说:“21军军长刘雨卿接到电令后即于3月3日一早召集军部会议,宣读蒋主席电令。”又据刘雨卿遗著,他5日接到蒋介石电话指示后,6日早上到南京见蒋介石“面授机宜”,7 日上午刘由南京乘专机飞台,见陈仪面陈“蒋公训示”。21军如期于8日分别先后在基隆、高雄登陆,向南、向北扫荡前进,于台中会师。经过十多天残酷镇压,被杀死者达上万人之多,起义终告失败。3月20日起国民党政府还进行“清乡”一个多月,搜捕所谓叛乱者,缴集失散的武器,各地一批社会名流乘机被杀害。从上述国民党军政上层的动向可以看出:3 月2日到6日陈仪多次与处委会代表会见、二次广播,口口声声答应处委会提出的要求,实是虚与委蛇,缓兵之计。7日傍晚陈仪见王添灯等人前,已从刘雨卿得知援兵将到台,所以拍案拒绝“二·二八事件处理大纲”。
应该指出,“二·二八”事件、起义与镇压不是台湾孤立的事变。国民党政府接管台湾,实行专制统治,掠夺台湾经济,贪污腐败,致使官迫民变,酿成“二·二八”。而当时在大陆,国民党接收大员也奔向沦陷区囊括民财,大发“接收财”,腐败专制,群众的反抗运动风起云涌,在国民党统治区13个省均有民变发生。当台湾“二·二八”起义控制全省,陈仪向蒋介石请援,蒋即从大陆内战前线抽调二个师到台湾镇压起义。
“二·二八”起义得到大陆媒体的广泛声援。远离台湾的中共中央也于3月8日通过延安电台广播,支持台湾人民的起义。3月20日还在广播的基础上特意发表《解放日报》社论“台湾自治运动”,指出:“台湾的自治运动是完全合理的、合法的,和平的。它之所以变成武装斗争,完全是蒋介石逼出来的。”
(三) “二·二八”的政治诉求
“二·二八”是台湾民众要求惩办杀伤烟贩的凶手,而引起的一场台湾全民自发的反对贪官污吏、要求政治改革的斗争。因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官吏大多是外省籍人,事件刚开始时出现“打阿山”(外省人)行为,但很快街上就出现制止“打阿山”的标语。处委会也决议:本外省人携手为政治改革而奋斗。“打阿山”风很快就停下来,可见“二·二八”不是“排外”运动。
参加“二·二八”的人包罗了台湾社会的各个阶层。由于他们各自的利益不同,在“二·二八”中提出的政治目标和要求也不完全一致,但都强烈要求台湾进行政治改革,要求铲除专制和腐败。全省各县市各群众团体都纷纷一致提出了民主和地方自治的要求,比较全面、集中地反映在王添灯整理提出,处委会通过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大纲》32条(通过时补充了10条)。主要内容,在军事方面提出:“中央可派员在台征兵守台”,“以免台湾陷内战漩涡”;在政治方面提出:“制定省自治法”,“省各处长人选应经省议会同意”,“省各处长三分之二以上须由在本省居住十年以上者担任”,“除警察机关之外不得逮捕人犯”,“言论出版罢工绝对自由”。这些要求并没有超出旧政协决议的范围。台中、嘉义等地在民主自治之外,虽提出推翻国民党的专制统治,建立人民的政权,但并没有“背叛国家”。很显然,“二·二八”是多层次的台湾人民的民主自治运动,民主与自治反映了当时台湾人民的心声。
为什么民主与自治会成为台湾人民普遍的要求呢?台湾人民曾经以“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反抗清朝封建统治。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台湾人民不断进行反日斗争,要求“出头天”。30年代后,一部分地主资产阶级运用合法手段,进行争取民主和“地方自治”的斗争,有了较丰富的经验。战后,国共两党于1945年10月10日在重庆达成“双十协定”,提出“和平建国方针”,要“积极推行地方自治”。1946年5月台湾省参议员召开第一次会议时,参议员林日高就民主与自治问题提出了质询。8月台北《自由报》发刊后,常常报道“双十协定”和孙中山有关地方自治的言论,介绍台湾的自治运动历史,主张台湾高度自治。台湾人民在“二·二八”中提出民主自治的政治诉求是合法的,是有历史文化基础的。
“二·二八”虽然被国民党政府镇压下去,但台湾人民对民主与自治的追求并没有停息。一部分“二·二八”幸存者,1947年11月在香港组建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继续为政治民主和地方自治而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台盟成为中国八大民主党派之一,仍然高举着民主自治的旗帜。今天,中国政府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强调“充分理解台湾同胞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复杂心态,充分尊重他们的愿望和要求”;提出两岸统一后,承认台湾实行自己的社会经济制度、高度自治,实现当家作主的愿望。
在“二·二八”中是否有台湾独立的政治诉求?花莲县有名为“全狮队”提出“台湾实行独立”的口号,台南市青年路出现过“台湾人要独立自由”的标语。这是到目前为止发现的二个仅有的“台独”事例。“二·二八”后主张“台独”的人歪曲历史,硬说“二·二八”是台湾人要求“台湾独立”的运动,给“台独”戴上金环。但“台独”的老祖宗廖文毅,光复后在台湾只是提出“联省自治”主张。“二·二八”时,他并不在台湾而在上海。“二·二八”后,1947年7月他在上海见到美国魏德迈后,到香港才提出台湾由联合国(美国)托管主张。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他移居日本,开始公开进行“台独”运动,1965年,被蒋介石招降回台湾。到1970年代台独运动的中心转到美国,80年代开始向台湾渗透。台湾部分党外人士到美国,把美国台独的“住民自决”、“公民投票决定台湾前途”等言论引进台湾,1986 年民进党成立时,把“公民自决”列入党纲。90年代美国的台独分子纷纷潜入台湾,民进党竟把“台独”条款纳入党纲。但选举时尽量淡化“台独”主张。2000年民进党成为执政党后还是不敢公开宣布实行“台独”。(详见拙著《台湾史志》“剖析台独”等篇)可见,“台独”主张产生于在日美的美台族,不符合台湾人民的爱国主义传统,也不符合台湾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