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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九年四六惨案始末

时间:2003-01-08 11:39   来源:
按:1949年3月,两位台湾大学与台湾师范学院(台湾师大前身)的学生因被认为“违反交通规则”遭警方逮捕,由此引发学生集体抗议,导致军警于4月6日进入校园镇压,计有七位学生被枪毙、五十多位学生被取消学籍,此事件即是历史上的“四六惨案”,从此,台湾校园进入长达四十年的白色恐怖时期。
52年以后(2001年1月),四六事件获得正式平反,台湾地区“教育部”代表政府召开记者会,公开对当年受害的学生表示歉意,台湾“行政院”核定将把四六事件纳入《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适用范围,四六事件受害者可在两年内申请补偿。
文/蓝博洲
  1949年3月20日,晚上九点十五分左右,台大法学院一年级学生何景岳和师院博物系学生李元勋,共乘一辆脚踏车,经过大安桥附近时,被中山路派出所的谢延长警员看见;谢姓警员认为这两名学生违反交通规则,于是上前取缔;因而发生冲突。两名学生被打了好几下,并受拘押,事态即由此展开。
抢救被拘押的学生
  到了十点多,首先得到这个消息的师院学生,便集合两三百名,赶赴肇事警察所属的台北市第四警察分局交涉,沿途唱歌,经过新生南路台大男生宿舍(当时的大同中学,曾一度改为市女中、金华女中,现在是金华国中)时,台大学生听到歌声,于是也集合参加,出动了四五百名。
  到了第四分局,两校学生便要求警方释放何、李两名学生,并要求警察总局局长刘监烈出来向学生道歉。也许是迫于学生的群众压力,第四分局局长林修瑜立刻将何、李两名学生释放,并将肇事警员拘押,一面摇电话向总局请示。学生们于是耐心的等候总局长出面。过了一个多钟头左右,学生情绪渐渐不耐起来;这时候,台大训导长郑通和也乘着傅斯年校长的小汽车赶到现场,疏劝学生;可是学生还是坚决要见总局长。第四分局长又摇了几次电话,但都没有结果。不久,警察局的督察长龚经笥赶到现场,代表总局长前来调解,但是学生仍然坚持要由总局长亲自解决。到了21日凌晨三点左右,大家觉得再等下去并没有结果,于是共同决定先回宿舍。之后,学生们就偕同龚经笥和林修瑜回到新生南路台大宿舍的广场,谈事情的始末经过。过了好一会,天已将亮,有些学生支持不下,便提议解散。
游行抗议警察暴行
  3月21日,上午八点左右,住在公园路宿舍的台大学生首先整队出发,由女生领先,走到罗斯福路校本部;师院学生也整队出发。两校学生经过一度会商,选出台大学生王惠民等十二名和师院学生赵制阳等六名合组主席团,前往市警局,向刘监烈局长请愿。学生队伍约千余人,经整队后,由台大校本部出发,经南昌街,进入市区;沿途合唱“团结就是力量”歌,并呼口号;碰到经过的车辆都用粉笔写上:“反迫害”、“保障人身自由”、“反对警察打人”、“反对官僚作风”等标语。十一点,学生队伍抵达市警局门口。学生们有的坐在路上,有的站立着;围观的路人将所有空地都占满了。一时之间,警局广场的空气颇为紧张。后来,由主席团成员代表学生进入警局,在楼上会议室,向刘监烈局长交涉。
在商谈的过程中,学生代表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 严惩肇事人员
二、 受伤同学由警局赔偿医药费
三、 由总局长登报道歉
四、 请总局长公开向被害同学道歉
五、 登报保证以后不发生类似事情
  针对学生代表的五项要求,刘监烈局长先是表示要向上峰请示,但是学生代表却要求他在十分钟内答复;结果,刘监烈就在学生的压力下,当场在那五项要求的书面上签了字。最后,他又在学生代表的要求下,亲自下楼,向广场上的学生道歉说:“各位今天到本局来,给予我们很多的指示,各位是知识份子,社会中坚……”他刚说到这里,底下的学生就有人抗议说,这种“训话”式的话,他们不爱听。刘监烈局长于是改以简短的语气表示:肇事警员已经看管起来;登报道歉完全照办。学生们得到了圆满答复,十二点十分,两校学生于是又整队,由中华路走回学校。龚经笥督察长和第四分局长林修瑜也离开台大宿舍的阅览室,回到警局。这场风波才算平息。
两校学生敬告各界书
  当“反对警察暴行”的游行请愿结束以后,两校学生又以“国立台湾大学学生自治会联合会”和“省立台湾师范学院学生自治会”的名义,共同发表了一份题为《为何李二同学被殴事敬告各界》的公开声明。两天后(3月23日),《公论报》以《读者的话》为名,全文刊载了这则声明。从内容来看,针对这场游行事件的起因与经过,学生的说法与媒体的报导略有出入;因此,我们有必要看看学生自己是怎么说的!
  “敬爱的父老们:我们不得不向你们报告一件似甚平常而又极沉痛的事件,即于本月二十日台大何景岳师院李元勋二同学,乘脚踏车经过中正东路时被台北市第四分局中正东路派出所的警员谢延长殴伤。当时何李二同学力辩无效,反被拘送到第四分局,师院同学闻讯,即派代表十余人乘车赶至第四分局要求立即释放被捕同学,该分局竟一口否认,不予理睬。是夜十时师院住校同学全体集队赶至,该分局林局长见势不佳,乃承认拘捕同学并立刻释放了何李二同学,且将警员谢延长绑至该分局门首,欲加体刑,藉以疏导众怒,此时队伍中反对之声大起,同学并标明立场,我们对事不对人,绝对不要刑罚一个无知的警士,而要主管当局负起平素训教不严之咎。适时台大同学赶至,继续交涉,共同要求:一、严办肇事警员,二、赔偿被伤害同学损失及医药费,三、由总局登报道歉,四、由总局长公开向二位被伤害同学道歉,五、由总局登报保证今后不再发生警察打人事件。这合理的要求,第四分局表示不能负责,一再电催总局局长,亲自答复同学要求,截至夜深二时许却来了一位“冒牌”的局长,结果被同学发觉,一致认为警局欺骗,大家非常愤慨,事情更僵持不决,直至四时左右仍不得要领。
  今天早上台大师院全体同学为着迅速解决问题,集合于台大操场,由大会决定产生主席团,并议决直接到总局交涉,十一时许,队伍到达总局,由主席团向总局长重申上述五项要求,结果由局长签字答应,当时全体同学一致要求局长当面向同学及在场民众保证,确实履行五项条件,此事至此大致解决。
  父老们:当我们说完这次事件的经过后,我们是被非常沉痛的心情逼迫着,我们知道警察是人民供养的,是用来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现在反而变为迫害人民的工具,我们站在人民的立场,不得不提出严重抗议!我们反对任何无理欺凌人民大众的行为,我们要永远为人民说话,我们呼吁“人权至上,自由第一!”我们深信公正而又慈爱的地方父老们,必能予我们以深切的同情与有力的声援。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自治会联合会、 省立台湾师范学院学生自治会同启 三月二十一日
一警员投书反驳学生说法
  针对学生的声明,警察当局立即有了不同立场的响应。同样是在《公论报》的《读者的话》一栏,第二天(24日)立即刊登了一则署名“一警员”投书:
编者先生:
  我们一位同志因执行公务而遭到台大、师院两校的学生纠集数百乃至千人以上于前昨两天曾一再捣毁警察第四分局,并强抓警察长,林分局长于台大宿舍不法监禁一昼夜另外殴伤总局警备队长等无情无理而扰乱社会治安行为,这种毁法乱纪的举动这几天由报纸上舆论间尽人皆知,并且也是彰彰的事实;但是我们因职务赋予的使命乃以维持社会秩序为要旨,故忍辱负重,不愿将事扩大,孰知该两校的学生竟得寸进尺,更无理要求我们向彼等道歉,总局最为弭争息事,竟忍痛应诺,本为我们全体员警所不认可,同样预备实行罢勤,并与台大、师院两校学生据理力争,不达目的决不中辍。嗣经游市长,警务处长谆谆告诫,再三慰勉,我们于是打消原意,仍旧固守岗位,照常执行勤务,岂知台大、师院两校学生竟歪曲事实,于今(二十三日)贵报《读者的话》栏内,滥放一面之辞,盖我们才作此严正说明。
  现在我们要问:该案纠纷之起因,责任无论谁属,但我们却被迫而向台、师学生道歉,然彼等之纠众捣毁第四分局,殴伤警备队长,是否应负赔偿责任?并且其何景岳、李元勋两生违章事实是否应该给予其应得的处分?否则,不但以后我们无法执行任务,更养成我们忍让而使彼等认为侥幸得胜的“傲慢”错误心理,殆无疑问。
  最后,我们要向社会说明:台湾大学,师范学院是得天独厚的最高学府,也是每一个劳苦甚至受饥寒的国民(我们自己在内)的一滴滴血汗所累成的机构,因此,该两校的学生,便是国民们千辛万苦而养着的一群,国家人民所以不惜重金设斯机构,乃冀培育如许知识分子,优秀青年,将来为国家社会而效忠,作人民的准绳。然而,他们今天不但没有做到标准的国民,他们更没尽到服从国家法律的义务,反而毁法乱纪,破坏社会秩序。试想,这样所谓“堂堂的大学”岂不等于虚设,所以由此次纠纷的教训,固然我们要检讨今后的工作态度,可是教育当局若不严格纠正台大、师院两校的“少数不肖”学生的胡作妄为的行为,则其教育前途,不问可知!以上数语敬祈披露,以正视听,则不胜感激。 一警员启
  从这则“一警员”针锋相对的投书看来,因为警员处理学生违警事件而引起的警员与学生的纠纷,虽然在表面上已经“圆满解决”了;但是,警察与学生之间潜存的矛盾并没有就此化解。这点,一般人也看得到的。
青年运动是国族的元气
  就在刊登“一警员”投书的同一天,《公论报》也以题为《青年运动》的社论,就此事件可能引发的“不可控制的后果”,对“当局者”和“青年运动的从事者”分别提出忠告。
  该篇社论开头就指出:
  “青年运动自来就是一个国族中的新生力量。”对于青年运动,它有两个看法:第一、“它是进步的力量,同时它必不可免地带有感情用事的成份。”第二、“它虽然必有感情越过理智的地方,然而它本身底进步意义是不容否定的。”
  基于这样的认识,它建议当局,对于青年运动的“合理的要求”,应该采取“同情底考虑”的态度;对于青年运动“逾越理智的感情因素”,则应作出能够令人心服的“适当的解释”。否则,要求改革的潜在爆炸力将加大,而这种得到理论基础的奔放的感情,也将继续高涨。因此,它又特别郑重的向当局指出:“切不可尝试用压服或拆散群众的尝试来处理这种运动。因为它是国族的生机所系,当局者无权摧伤国族的元气。”站在支持“青年运动”的立场上,它也建议“青年运动的从事者”,“应该先对本身运动底意义和领导作彻底的检讨”;因为“当前国家事令人愤怨的是太多了”。但是,它认为“那是转形(型)期中必有的痛楚,一个落后的残破的封建帝国要变成进步的、民主的现代国家,其过程当然不会顺利。半世纪以来,我们经历着意料中和意料外的苦难现在还难以立刻结束。”所以,它呼吁:“青年,未来社会的中坚,应当使自己的运动充分把握住时代的使命。”
  然而,什么是“时代的使命”呢?它说,那就是“一切为了进步,一切为了民主。”从这篇社论的内容看来,它显然是看到事情正在朝向“不可控制的后果”发展,因而在“一切为了进步与民主”的立论基础上,呼吁当局千万不可以暴压的方式处理“青年运动”,以免摧伤国族的生机元气!最后,它又语重心长地呼吁“青年运动的从事者”:“不应当把小圈子里的利害看得比生民疾苦重,也不可让感情过份泛滥,而召(招)致不可控制的后果。”但是,历史的进程显然是朝着人们“所不忍见的”方向前进着。
三·二九营火晚会
  1949年3月29日,“单车双载事件”引起的学生抗议风潮过后一个星期,以台大和师院为主的台北市中等以上学校的学生自治会,在台大法学院操场举行一场庆祝青年节的营火晚会;台北市各中等以上学校的学生都热烈参加,台中农学院和台南工学院的代表也远来赴会。
   当天的营火晚会活动,以台大“麦浪歌咏队”的歌舞表演为主,除了各种民歌之外,还演唱了《你是灯塔》、《你是舵手》及《王大娘补缸》……等大陆学生搞学运时常唱的歌曲。当天的晚会简直成了公开的“解放区”了!当“麦浪”成员在台上唱《王大娘补缸》的时候,全场连秧歌都扭起来了……。
  最后,大会宣布:要在各校学生自治会的基础上,成立“台北市学生联合会”,以“争取生存权利”,“反对饥饿和迫害”,“要求民主自由”等口号,号召全省学生的联结。然而,当台湾的学生运动正一波又一波地朝向组织化的纵深发展时;在内战中节节败退、大势已去的国民党党政要员,也一批又一批地从大陆撤到台湾;同时,为了防止“共产党”对这块净土的渗透,据传,各系统的特工也利用这个机会,换成平民身份打入台湾。事实上,当“单车双载事件”引起警方与学生的冲突风波之后,“敏感的记者已竞相预测学潮势将有扩大可能,并预示这是本省自三十六年冬学生反美大游行示威运动以来的另一次大规模风潮到来的征兆。”(《郑畏三忏悔录》),1952年《中央日报》治安情报机关则认为:“台湾社会运动的过程之中,类似'学潮'的发生,尚以这次为滥觞,以毫无社会运动基础的学生,决不可能发生如此有条不紊地大规模的学潮,而且从这制造学潮的方式来看,它的发展演变过程,完全与大陆上中共的手法相同”。(《台共叛乱及覆亡经过纪实》,裴可权著,1986年五月,商务出版)当台湾学运被这样定性之后,它的被镇压也只是迟早之事了。而风暴是从海峡彼岸的大陆吹过来的。
血腥气从南京飘到台北
  四月一日,南京派出张治中为首的和平代表团,北上议和,希望隔江而治。也就在这样和战不定的政治闷局下,南京各大专院校的近万名学生,为了贯彻真正的和平,于是在代表团搭机启程之时,齐集在总统府门前,举行一场坚决反对内战的集会和示威游行;然而,当和谈代表们的座机刚刚降落北平机场时,南京的空气中却已经弥漫起冲天的血腥气味。“学生队伍游行经过的柏油路面上,到处是遗落的鞋子及湿漉漉的猩红鲜血……鲜血从上午十时缓缓地流向下午五时,然后从南京流向全国。”(于禁《上海1949》,台北,风云时代出版,1997.1月)这时候,三月十六日应代理总统李宗仁电召,到南京述职的台湾省主席兼警备总司令陈诚返台。当他听完下属报告处理台北学运的经过后,当场大发雷霆;面对大陆的颓势,衔命整肃后方台湾的他,于是下令由警总副司令彭孟缉负责,清查“主谋份子”,准备抓人。
  一时之间,台北的大学区便笼罩在白色恐怖的风暴即将吹来的威胁之下,到处风声鹤唳,学生人人自危。四月五日,南京的血腥气终于跨越海峡,飘到台北。陈诚指令的逮捕行动展开,头一个被捕的对象便是:师范学院新选出的学生自治会主席——周慎源。当天傍晚,两名便衣特务来到龙泉街口的师院学生宿舍,然后向一个正在附近的小杂货店买东西的刘姓学生搭讪道:“我们是周慎源的亲戚,刚从南部上来,想看看他,请你回宿舍叫他出来。”这名学生不疑有诈就跑回宿舍去叫周慎源。周慎源也以为真有亲戚来访,很快就出来;当他来到杂货店门前,还没来得及看清这两名“亲戚”时,就被架上停在一边的三轮车。
  周慎源知道上当了,于是就表现得非常驯服,特务的戒备也就渐渐松弛下来;当车子经过公园路的台大学生宿舍时,学过柔道的周慎源就趁机挣脱夹坐两边的特务,奋身跳下行进中的三轮车,向宿舍奔逃,并一路大喊:“特务抓人!”那两名特务没有提防到周慎源会突然跳车,连忙拔枪追赶,并且开枪示警;但是因为许多学生已闻声赶来,他们不敢冒然冲进学生宿舍,只好“夹着尾巴离去”。
  师院的学生听到这个消息后,群情激愤;当天晚上,师院和台大的学生自治会干部,就在师院的男生大饭厅召开紧急会议。周慎源在会上报告了他被诱捕和脱险的经过,学生们听了后,情绪激动得几乎不能控制,当场决定:周慎源立即躲避起来;两校分别布署应变措施,并连夜赶写传单标语,明天一早上街头示威游行。
  就在这时候,师范学院代理院长谢东闵接到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兼总司令陈诚发出的“特字第贰号代电”,指名要逮捕周慎源、郑鸿溪、庄辉彰、方启明、赵制阳、朱商彝等六名学生;电文指控他们六人:“首谋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煽惑人心扰乱秩序妨害治安甚至捣毁公署私擅拘禁执行公务之人员肆行不法殊属居心叵测”。
  电文接着又说:“该生等本(五)日晚复又纠众集议希图实施扩大扰乱”;因此,警备总司令部基于“维护社会安全保障多数纯洁青年学生之学业起见应即予以拘逮”;最后,电文命令谢东闵立即将这六名学生“按名指交到案以肃法纪至于其它学生希善为抚慰安心照常上课幸勿盲从附和致干法究”。
  同一个时间,台大校长傅斯年想必也接到了同一电令。据报载,台大被点名的学生名单包括:曹潜、陈实、许华江、周自强、朱光权、卢秀如、孙达人、王惠民、林火炼、许冀汤、王耀华、简文宣、陈琴、宋承治等十四名学生。从电文的内容看来,这份代电应是侦悉学生们将于第二天早上发动示威游行而紧急发出的。我们可以判断:原先,陈诚是想通过个别秘密逮捕几个学生干部来瓦解学运的发展的;但是,当周慎源被捕脱逃后,这项秘密逮捕的行动已经曝光了,而学生又将展开另一波规模更大的反迫害运动。为了防止台湾学生与大陆全国范围内的反迫害学运联系起来,造成国民党不可收拾的政治后果,陈诚于是决定不顾一切后果,下令进入校园,镇压学生。当天晚上,陈诚并且找了彭孟缉、师范学院代理院长谢东闵和台大校长傅斯年,在他家开会,决定当天晚上驱离学生。(赖泽涵、许雪姬《彭孟缉先生访问纪录》,中研院近史所《口述历史》第五期,第337页至338页,1994.6.30)谢东闵说:“警备司令部坚持要动用军队进入校园内抓人,我和傅校长主张学生的事可以慢慢劝,不要用军队;后来司令部仍坚持军队抓人,我就告诉他,那能不能枪里头不要填子弹。”(《谢东闵:我从头到尾没有把学校关掉》,谢公秉专访,《联合报》1997.6.19)
  但是,根据《彭孟缉先生访问纪录》所载,谢东闵并没有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主张不要用军队抓学生。彭孟缉只提到:“谢东闵先生向陈辞公(陈诚)鞠了一个躬,他说,师范学院的院长他不做”。同时,傅斯年对彭孟缉讲:“我有一个请求,你今天晚上驱离学生时,不能流血,若有学生流血,我要跟你拼命!”彭孟缉就对傅斯年说:“若有人流血,我便自杀。”彭孟缉又说,后来他就“调来部队,不拿枪,只拿绳子,士兵和警察把这些犯法的学生捉起来,差不多抓了五、六百名学生”。
  但是,彭孟缉“不拿枪”的说法,显然和事件当时身在现场的所有学生的证言,有极大的出入。
师院宿舍的逮捕行动
  谢东闵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还提到:“因为我知道军方的态度,所以第二天一大早我告诉学生,你们把少数几个职业学生交出来,事情就可以解决了。但是学生不从,所以军队进来之后就开始抓人。”事实上,谢东闵的劝导不但得不到学生的依从,而且还遭到学生的批判。“以郑鸿溪为首的学生强烈质问谢东闵,对周慎源被秘密诱捕的事情作何感想?”原师院学生自治会学术部长,名列师院黑名单之一的朱商彝说:“谢东闵被批得受不了,最后说了一句——我谢东闵今天还不如一条狗!然后就和陪同的训导人员离开。”(1995.11.17采访,日本京都)谢东闵无功而退之后不久,学生们就警觉到宿舍的窗外已有密探在监视了。后来,警备总司令部递进来一份以周慎源为首的黑名单,同时表示:只要把人交出来,就平安无事。学生们商量以后,决定抗争到底,以便争取时间,让被点名的同学脱逃。所有住校的男生于是集中到宿舍北栋的楼上,同时把餐厅的所有碗筷搬去,准备必要时当石头来丢;然后再用桌椅堵住楼梯口。
   到了半夜,也就是四月六日的凌晨,天空突然下起大雨,大多数的学生们多在危疑不定的心情中进入梦乡。突然间,纠察队示警的锣声响了,并且呼喊:“大家起来!”这时候学生们发觉警备部队、宪兵及警察已把宿舍团团包围。起初,双方只是在楼上、楼下对峙,互相喊话;学生们不断地喊说:“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同志们辛苦了,回家吧!保障人权,反对特务抓人!”并且一直唱着《团结就是力量》歌。军警部队也向学生们喊话说::“你们只要把周慎源等人交出来就没事了。”黎明前,一名排长沉不住气地对空开了一枪,把情势突然升高了起来。那些军警见学生没有下楼的意思,于是开始搬动堵在楼梯口的桌椅,以十余人为先锋,硬冲上来;为了自保,学生们也就拿起碗筷、椅子,咂下去;到后来,连墨水瓶都派上用场了!最后,还是被他们冲上楼来;他们见了人就打,然后把学生们一个个绑起来,串成一列,押到等在路边的军卡车上,每装满一车就开往陆军第三部队的营房(今中正纪念堂)。
台大男生宿舍的集体逮捕
  当天,住在新生南路台大男生宿舍的学生,也同时遭到集体逮捕。那天,宿舍跟往常一样。大概是早上六点左右吧!许多学生在睡梦中被寝室外头鉲啦鉲啦的皮鞋声吵醒。他们才知道宿舍四周已经被包围了。他们手持着步枪,把新生南路到后面巷子的周围都包围起来,不让学生离开宿舍。因为走廊是水泥地,那些军警跑来跑去的,所以很大声。后来,他们从门缝里塞进来一张条子,上头有一、二十个他们要抓的人的名单。其它同学不愿意交出这些人,就纷纷起来闹了。后来,学生们就到走廊的洗手台刷牙、洗脸;然后走到餐厅吃早餐。当学生们在吃饭的时候,那些兵就乘机缩小包围圈,把他们团团围在餐厅里头。学生们吃过饭后,那些兵也不让他们离开餐厅;除非他们把名单上的同学交出去。这样,双方僵持了大概半个钟头到一个小时后,有一个叫陈钱潮的同学就举着手喊说:“我们一定要冲出去!”他这么一喊,大家的情绪都很激动,就闹起来了。陈钱潮一冲出去就首先被捕了。这时候,那些军人也紧张了,干脆就一个一个抓起来。
  当那些军人在抓人的时候,学校收发室那个管理信件的人,就躲在他们的背后指指点点的。这个人年纪很轻,平常经常穿著军装;这时,学生们才知道,他原来是国民党的特务。当时,大部份的学生因为在大陆的同学很多,互相的信函往来也很多;有时候是从安徽大学、政大、交大,甚至还有更远的地方寄来的。那些平常信件很多的同学,一定早就是他特别注意的人了。事实上,那些军人并不认识名单上的同学;因为,他在管信,他认识学生,所以,一定要通过他的指认,他们才知道要抓谁吧!当然,他还是有不认识的人,所以他们也错抓了一些并不在名单上的同学。
  学生们被捕以后,就一个个由四、五个持枪的兵押走。到了新生南路的宿舍门口,那些兵就把他们押向左转,踩着新生南路上的碎石子路,走到现在的信义路、新生南路口(那里刚好是八路公车的终点站)。当时,那里已经停了几部十轮大卡车,学生们就一个个被推上卡车;上了车,那些兵立刻就用绳索把他们五花大绑。几个先被抓的学生,就这样动弹不得地,看着他们一批又一批地把其它同学抓来。大概是过了好几个小时吧!快要中午了,他们的抓人行动才告一段落;学生们于是就一车一车地被载离现场。当卡车就要开动时,那名收发员还在车下指指点点的。据官方后来发布的消息,当天一共有两百多名以台大与师院为主的学生被捕入狱;但是,彭孟缉在上述访谈中却说“差不多抓了五、六百名学生”。此一事件就是一般所说的“四六事件”或“四六惨案”。
陈诚整顿学风
  四月六日的逮捕行动结束以后,陈诚特别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兼总司令的身份发表“整顿学风”的谈话。他说:“台省学风,向甚淳朴,惟近来台大及师院有少数外来学生,迭次张贴破坏社会秩序之标语,散布鼓动风潮之传单,甚至捣毁官署,私擅拘禁公务人员,凡此种种违法干纪之行动,绝非学生所应为,本部为维持公共治安保障大多数纯洁青年学生起见,经查报确实,业将首谋者予以拘捕,依法处理中”;接着,他又说明:“本部此种措施,为青年前途及本省前途计,实出于万不得已”;最后,他又警告说:“学风之败坏,自非一朝一夕,政府与学校当局,及学生与其家长,均难辞其咎,政府整顿学风,已具决心,尚望今后各方皆能善尽其责,务使不再有此类事情发生”。(《中央日报》,1949.4.7)
  同一天,作为官方喉舌的《中央日报》,刊载了一篇批判学生、拥护政府的短评——《法纪与治安》。首先,它说:“在全国动乱的局面下,台湾至今仍是一个比较安定的省分。”但是“不幸近来有少数学生,竟受到京沪等地带来的嚣张风气之传染,屡次鼓动学潮,进而扰乱治安,破坏法纪。”它认为:“这种情形,如果听任其发展,台湾的安定,便将毁损无遗。”因此,“为着全省人民的福利,省政当局遂以必要的措施,来抑制这种不良风气。”陈诚关于“整顿学风”的谈话发表以后,台湾省参议会驻会委员会首先针对学生被捕事件,发表四点书面谈话,表明态度:
一、 本省过去学风,颇称淳朴优良,光复后仍保持此种敦美风气,近年来因内地战祸弥漫,各省学生均纷纷来台就学,其间不无掺杂极少数轻率份子,不时鼓动风潮,行动逾越常轨,致使素称社会安定之台湾,亦感不安,多数台湾学生,亦被卷入旋涡,深表遗憾。
二、 目前国步艰困,政治未上轨道,经济波动,物价狂涨,人民生活困难,青年学生亦属如此,本会对此素极关怀,本省学生向极纯洁,甚望共守秩序,度此难关,在此较安定环境中,运用理智,检束自己,并盼各家长教导子弟,安心求学,以冀将来造福人群。
三、 关于此次政府所拘捕之学生,其属于善良者,希迅予讯明释放,其确有违法者,亦盼依照法律途径办理。
四、 国立台湾大学,三年来更换校长四次,而省立师范学院,自去年迄今,尚未派定专任院长,当局不无失当与疏忽之处,此后政府除整顿校风外,应特别确立人事制度,谋校长教授工作之安定。(《中央日报》,1949.4.8)
五、 另外,陈诚发表谈话的当天下午,已有部份据云对于台北“学潮”“甚感忧虑”的学生家长,在中山堂集会,“讨论如何协助政府整顿校风”。四月七日,他们便以“台北市各级学校家长会”的名义,联合发表《告各家长及在校同学书》。除了表示“对于当局此种不得已之处置,深为同情”之外;并希望在校青年“均能体念时艰及政府苦衷,各安本位,努力学业,勿受外界诱惑,勿以感情用事,读书以外,心毋他求”;尤望全体家长“对于子弟严加管束,时予训诫,一切嚣张言行,皆宜劝阻,毋令流为越轨行动”。(《中央日报》,1949.4.8)
六、 四月八日,台湾省教育会也发表“拥护整顿学风”的《告教育界同仁书》。它同样认为台湾“学风败坏”是因为:“近年以来,少数学生习于浇薄,每藉细故,鼓动风潮,由小而大,而渐及深,起初只是摇旗吶喊,口讲笔画,最近更聚众要挟,目无法纪”所致;基于“如不速加整顿,不仅广大青年的学业被牺牲,社会治安受影响,而在此环境中熏染出来的青年,是否能成就担当国家未来重任的健全国民,颇堪忧虑”的理由,该会宣称他们“站在爱护台湾教育,爱护青年前途的立场”,支持“省政府大加整顿,采取断然处置”。(《中央日报》,1949.4.9)
香港《大公报》的报导
  就在岛内舆论一面倒地批判少数学生的声浪中,我们看不到岛内有任何声援学生的言论公开出现。然而,远在香港的《大公报》却及时地以“台北通讯”的方式,以《战犯陈诚在台湾制造屠杀人民的“四六惨案”》为题,报导了从“三月二十一日学生被警察无理殴打”起,一直到“四月六日清晨”大逮捕的“四六惨案”经过。该报导提到:当师院学生数人被警备总部派出的大批军警“架走”以后,“有百余同学自愿与被捕同学共患难,分乘六辆警备车而去。新生南路台大宿舍学生为反抗这种无理迫害,曾与军警冲突,一说学生三人重伤身死,但因附近交通隔绝,无法证实。公园路台大宿舍内则歌声嘹亮,一次又一次地交炽着坚决的呼喊'团结就是力量!'‘为人权自由奋斗!'武装军警坚持要交出被拘学生,直到深夜,四处仍紧密包围,交通断绝,甚至台大教授苏某等住宅亦被无理搜查。”
   文章最后所提到的“台大教授苏某”,应该是指苏芗雨教授。据四六当时被捕的建中学生张光直在回忆录《蕃薯人的故事》第五十八页中所提,苏芗雨先生当时住在温州街二十巷一号,因为张光直曾经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那些军警为了抓张光直,所以才会跑到那里“搜查”。
陈诚的两手策略
  陈诚为了“整顿学风”,除了一手采取强硬的逮捕政策之外,同时也另一手采取怀柔的措施来安抚社会大众与两校的教职员。首先,在四月八日上午九时举行的省府第九十三次例会上,他以省府主席的身份,对台湾今后的教育,作了三点指示:
一、 教育计划应该和施政方针配合,以解决学生出路问题。
二、 设法改善教职员生活,使能安心教学。改善办法包括:配售各校教职员家属米、煤、油、盐、糖、布等生活必需品;加发职务加给与研究费等。
三、 各校学生务须严予管教,定期招生,严格考试,并须有家长保证。(《中央日报》,1949.4.9)
  四月九日中午十二时,陈诚又在中山堂光复厅邀集台大教授餐叙,傅斯年校长、郑通和训导长、各学院院长及科系主任、教授等一百七十余人出席。餐后,陈诚首先致词表示:“此次整顿学风,承各位谅解协助,实深感谢。此种举措事非得已,殊深歉憾。吾人之共同出发点为爱护青年,使大多数学生皆能安心读书,故决定将几个首谋不法学生,以公开方式与不流血方法,依法迅予处理,以免影响大多数学生之课业。以后希望不再有同样事件发生,否则政府为贯彻整顿学风之决心,对于不良份子,仍非继续法办不可。”陈诚批判了“几个首谋不法学生”之后,接着,他又表示非常关切各校教职员的生活,他“以坚定的口吻”说:“最近期内决定配售生活必需品,先从教职员家属做起,同时加发教职员之职务加给及研究费。”最后,陈氏并简略地说明本省的经济情形。陈诚的致词结束以后,先前住宅被搜查过的台大教授会代表苏芗雨,立即起来答谢,同时表示:“此次少数学生,行为不法,事前未能加以管教,深感歉疚。”接着,工学院长彭九生、训导长郑通和及傅斯年校长相继起来致词,他们一致表示:“赞同政府整顿学风,惟希望被捕学生除行为不法者,即予依法办理外,其余早予保释,对于各校实际困难问题,亦望能协助解决”等等。谈话一直到下午两点才结束。(《中央日报》,1949.4.10)台大的教授们摆平之后,两天后(四月十一日),陈诚接着又在同一时间与地点宴请师院教授;一共有刘真院长及各科系教授九十余人出席。陈诚在即席致词时同样表示:“整顿学风实非得已!”并且强调:“师院为本省最高师资训练机关,学生不法行为,如不严加纠正,则毕业后何以为人师表”;最后,为了安抚教授们,陈诚同样表示,他非常关切各校教职员生活之艰苦,并且同样“以坚定的口吻”说:“除加发教职员之职务加给及研究费外,决于最近期间配售实物,以期逐渐改善教职员生活。”(《中央日报》,1949.4.12)
学生的营救行动
  另一方面,据报载,台大和师院两校学生在大逮捕之后,也在四月八日采取休课行动,以示抗议;但教授仍照常上课。当天,两校学生也相继集会,讨论营救事宜。台大学生并且组织了“四六”事件营救委员会。(《中央日报》,1949.4.9)四月九日,校园里头秘密流传着一份由台湾学生控诉“四五暴行”联合会发表的、控诉陈诚暴行的《告全国同学同胞书》:
  “同学们!同胞们!战犯和刽子手们刚在南京制造了“四一惨案”,接着便在台北市演出了“四五暴行”。四月五日晚上十点钟时,反动政府动员了大队的军警宪包围和平东路的师范学院宿舍和新生南路与公园路的台湾大学宿舍,荷枪实弹封锁交通,如临大敌。包围以后即分头冲入,要求交出所谓“黑名单”上的学生。同学们因为这些学生们正是最善良、最能为同学谋福利的人,拒绝交出。
  武装的匪徒们乃持木棍铁尺,冲入房内,并开枪示威,同学们赤手空拳被打得头破血淋,结果师院捕去二百余人,台大被捕去四十余人,都捆绑上铐,途中棍拳交加。同学们被捕时在卡车上英勇地唱着“团结就是力量”的歌。有很多人是自动爬上卡车,愿意陪伴被捕同学的,旁观的人民都摇头叹息,妇女有流泪者。同学被捕后大批武装人员仍旧驻在宿舍内,翻箱倒箧恣意搜查,自来水笔手表钞票,大都易手。迄八日晚封锁仍未解除,被捕的二百余人,仍旧拘禁在警备旅内。
  战犯陈诚更于六日发表强词夺理、歪曲事实的谈话,并令师范学院停课,听候整顿。御用参议会非但不能站在道义的立场上为人民讲话,反帮着反动政府,甘心作帮凶的工具。同学们!同胞们!反动政府于一夜间,非法逮捕二百余大学生,并滥施非刑,军警封锁达三天之久。这种暴行,是日本帝国主义统治台湾的五十一年中所未有,而在“光复”三年后的今天乃见之。同学们!同胞们!我们不用抗议,我们不用呼吁,向刽子手和帮凶们抗议和呼吁有什么用呢?
  我们要控诉,向全省、全国、全世界的正义人士们控诉,大声地控诉这种非人的暴行,我们要把愤怒深深的埋在心头,等到最后一次的爆炸。(《近代史资料》一九五四年第三期,《台湾问题资料辑录》第89页,北京科学出版社。)
  五月十日,当“人民解放军”渡江以后,又有一个署名“台湾全省大中学生联合会”的地下团体,针对“四六血案”,发表了一份题为《告全国父老兄弟姊妹们》的宣言,揭露“四六”血案发生以后,“国民党反动政府战犯陈诚”利用“文化流氓傅斯年、靠豢养特务起家的陈雪屏(教育厅长)、郑通和(台大训导长)以及陈诚的忠实走狗刘真之流”,对台湾学生加紧“压迫奴化”,并以“恐怖手段”迫害学生的“罪行”。“但是,”它指出:“历年来全国波澜壮阔的学生运动和一切解放运动给了我们莫大的鼓舞和无比坚强的信念。”最后并呼吁:“为了国家民族的前途和拯救我台湾文化教育于沦亡,我们台湾十万大中学生只有在学联的组织下,团结一致,加紧学习,为台湾的彻底解放而奋斗,为新民主主义新中国的建设而努力向前!”(同上,第92页。)
分批释放学生
  彭孟缉说,四六当天的大逮捕,“差不多抓了五、六百名学生,......以后我每天早上把学生叫到操场上,跟他们一同做早操、一同吃饭”;他并且说:“职业学生、共产党一定要出来。”另外,据这些被抓的学生说,那座还没有拆掉的日据时代的兵营,是日本人拿台北城墙的石头来盖的,所以,围墙都是一块块很好的大石头盖的。学生们被抓进去时,眼睛都被蒙着。学生们被抓进去以后,就两个人一个手铐,一个人一只手,一个左手一个右手,铐起来!然后,就把他们随便堆在地上躺着不管。当天下午,他们就被一个个地分别侦讯。侦讯的内容不外就是:有没有人煽动他们去游行??有没有发觉同学里有共产党的活动或组织?幕后主谋者是谁??等等了无新意的问题。因为人数多,每个人的审问都只有几分钟就结束了。一般被捕的学生也认为,军警单位主要的目的还是要抓名单上面的那些人,当然,也借这个机会看看,有没有其它“非法份子”?同时也想多打听一些校园情况。所以,只有叫去问话,没有刑求。
  谢东闵也说:“学生被抓的次日,我怕学生出事,带着香蕉、橘子探望学生。他们有些人还笑嘻嘻的说,院长你来看我们喔,我说,你们实在是太调皮了。”三天后,部分被认为没有问题的学生开始由家长具保领回。然而,据四月八日报载,警备总部发言人又对外宣称:“该部拘捕台大及师院非法学生,当时原将应行拘捕姓名送请学校当局指交,台大业已照办,惟师院方面学生拒绝,不得已乃由宪警入内查拘,当时自知将受拘捕之少数学生,故意造成混乱,鼓动全体学生拥上车,致使宪警不得不将所有上车学生一齐带回,以便清理。”清查结果,除了“因无学生证或身分证,正向学校当局查询”的学生之外,已将台大学生十二名,师院学生一○五名,通知家长,领回管教;并已备文将“原定拘捕(的)极少数份子”---“周自强、庄辉彰、许华江、王耀华、丘宏义(仁)、黄金扬(荣)、卢秀如、许冀汤、赵制阳、孙达人(又名孙志煜)、陈钱潮、张光真(直)、申德建、陈琴、蓝世豪、徐桂 、鲍世渚、方启明、陈炳章”等十九名“拘讯”学生,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如罪证确凿绝依法惩办”。另外,史习枚(《新生报-桥副刊》主编歌雷)与董佩璜(《中华日报》记者)二人,也已另案移交法院。(1949.4.8《公论报》及《中央日报》)然而,第二天各报又刊载了一则台大当局的“来函登照”。台大方面针对警备总部发言人:“该部拘捕台大学生,当时原将应行拘捕姓名送请学校当局指交,台大业已照办。”的发言,指称“全非事实”,并声明:“此次警备司令部在本校拘捕学生,全系警备司令部自行办理”。(1949.4.9《公论报》及《中央日报》)四月八日,警备总部发言人又对外宣称::“对于师院学生继续清理完毕,除极少数非法学生移送法院依法办理,以及非师院学生当晚住在师院情节可疑者,计台大学生吴泛修、欧龙云、许嘉茕、郑文宪、骆滨滨,成功中学学生傅昭柱、李思陶等,须续加侦讯外,其余一概由该部通知各家长至台北市上海路警备旅旅部领回。”据报载,该部同时公布了“百余名”已通知家长领回的学生名单;据悉,名单公布的当天,就有不少家长前往领回。(1949.4.9《公论报》及《中央日报》)四月十二日,警备总司令部发表处理学生事件经过,宣称:“此次事件,纯依法定手续,迅捷处理,目下所有学生,除十四名解送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依法办理外,余均已由家长或该两校当局领回管教”。由于释放名单并没有公布,我们因而无从得知,原先送交台北地检处“依法办理”的十九名学生当中,有哪五名已经被释放?针对警备总司令部四月十二日宣称的:“此次事件,纯依法定手续,迅捷处理,目下所有学生,除十四名解送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依法办理外,余均已由家长或该两校当局领回管教”的说法,台湾大学学生自治会于四月十五日上午,在学生食堂举行记者招待会,招待会主席首先向各媒体记者报告说:
  “在本校同学周自强等二十八名,及师院的三百多同学被捕后,本校全体三千多同学乃被卷入恐怖的浪潮中。我们是有热情有正义感的青年,虽然我们不能不顾到本身的安全,但同时我们更没有忘怀被捕同学的铁窗之苦。在同学们一致的要求下,我们的营救会就宣告成立了。我们并不愿扩大事态,造成血案,我们诚心实意地企图将此次事件,通过学校当局和政府的交涉,大事化小,使已波及于本校三千同学获得自由和安全。”(谢汉儒《关键年代(一九四八-一九五二)的历史见证---台湾省参议会与我》第七十一页,台北唐山出版社,1998)
  然后,学生又针对当局所谓“少数外来学生鼓动学潮”的说法澄清说:“本校同学无论本省外省,根据以往的事实,在学习上都是密切砥砺,互相观摩,在感情上亲爱互助,并无任何裂痕。”(1949.4.16《中央日报》)接着,他们又向记者报告营救工作的状况:“在六日到十二日的一星期内,我们没有一天没有一小时不是为了被捕同学的自由而奔波。终至在九日下午,名单外之十二名同学,获得释放。”(谢汉儒《关键年代的历史见证》)同时,他们又指出:“对于营救被捕同学,我们当前工作重点只是诉讼上问题,希望当局对尚未开释同学早依法办理,完成侦审,无罪者应即开释,并希望各界主持正义。”(1949.4.16《中央日报》)然而,据同一天报载的傅斯年校长拟具的,即将于十六日起连续三天举行的校务会议的报告书全文,却对学生的呼吁,只字未提。(1949.4.16《中央日报》)另外,同一天,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沙姓首席检察官又告诉《中央日报》记者:“该案正积极侦查,因为证据确凿,还没有特别困难,不过因为各方牵涉很多,侦查起来很费时间,现在他们已商请警备总部派员协同侦查。”(1949.4.16《中央日报》)从沙姓首席检察官的这段谈话看来,这十四名送交“依法办理”的学生命运,终究还是掌握在警备总部的手上。据四月十三日的《公论报》及《中央日报》根据“中央社讯”的报导,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在四月十二日“首次侦讯学生案件”的“十四名涉案学生”之后,随即把他们“还押看守所”;有关当局并且宣称:“在押学生每两人拘一室,所受待遇较一般嫌疑犯略优,普通嫌疑犯需四人拘一室。按台北看守所系附属于台北监狱之下,其所受待遇亦较台北监狱略优。”至于,他们的下落如何?我们却因为在后来的报章媒体上看不到任何相关的报导而无从得知。一直要到四十五年后的一九九四年六月三十日,当时的警备总部副总司令彭孟缉在接受中研院学者的采访时,才透露了这段秘密。针对“四六”被捕学生的处理情形,彭孟缉是这样向采访者说的:“其中师范学院(学生)就解散由家属领回,台大是国立大学,我们不能管,所以我叫傅斯年负责台大的学生,后来他也叫家属来领回去。我清查以后约不到四十人是大陆派来的职业学生,你们看,四十个人便可搞这么大的事情。我想这些年轻人虽然其罪不可免,但我同情他们,我问他们:“愿意留在这儿的人我办个学校训练一下你们,要回去的就送你们回去,请你们考虑三天。”结果只有一个人愿意回去,后来我也送到马祖,派个船送他回去。其余的三十几个便在板桥办了一个“新生训导处”,请了大学教授来授课,他们也都很感激我,所以后来有几个留美的回来,带了妻子、小孩特地到了日本来看我。我这个人是非常善良的人,我虽然是军人,但我对敌人很大方,对亲人非常爱护......。如果“对敌人很大方”的“非常善良的军人”彭孟缉的说法是事实的话,那么,当时未被实时释放的学生就不只是送交台北地检处“依法办理”的周自强等“十四名”学生而已!而且,当时媒体根据中央社提供的信息所作的各项报导,显然也就不符事实了。但是,彭孟缉的说法又与那“十四名”学生当中的孙达人、张光直等人的证言有很大的出入。在张光直的记忆里面,一同被关在情报处的“四六事件的受害者”,一共有“十九个人”。这十九个人,包括四月八日报载的送交台北地检处“依法办理”的周自强等十九名学生当中的“王耀华、周自强、陈钱潮、卢秀如、黄金荣、许冀汤、许华江、申德建、孙志煜(达人)、蓝世豪、陈琴”等十一名台大学生;以及师院学生“庄辉彰、赵制阳”;成功中学学生“丘宏仁(义)”;建中学生“张光直(真)”;新闻界的“史习枚(新生报)”和“董配璜(中华日报)”;另外,还有原先不在报载名单上的师院学生宋承志和职业不明的王恽。至于原在报载十九名学生名单中的“徐桂 、鲍世渚、方启明、陈炳章”等四人则不知下落?
  在没有确切的档案资料可供参考的情况下,历史的真相究竟怎样?看来,只有等待官方公布当时的档案(如果还有的话),才能真相大白吧!
师院的整顿过程
  四月六日大逮捕的当天,台湾省政府即“鉴于近来各校迭有少数学生,行为不法,妨害公共治安殊钜,而校风之败坏,尤以省立师范学院为甚,为彻底整顿计,特令该院即日暂行停课,听候整顿,所有学生一律重行登记,再行定期复课”。同时要求“该校转知全体教职员暨各生家长仰体政府整顿教育之苦心,约束学生安分守法,不得再有越轨行动。”除了电令师范学院之外,当天,台湾省政府还通令全省中等以上学校:“务希剀切告诫学生,安心求学,不得再有越轨行动,违者应由该校开除学籍,政府亦必加以有效制裁。”(1949.4.7《公论报》及《中央日报》)第二天(四月七日),台湾省当局为表明整顿本省学风之决心,也组织成立了“师范学院整顿学风委员会”;委员包括:省参议会代表,台北市参议会代表,省政府秘书长,教育厅长(陈雪屏),台北市长,省立师范学院院长,刘明,刘真,陈蔡炼昌,谢似颜(师院体育科主任);并指定刘真为主任委员。与此同时,台湾省政府也发表师范学院院长的任免令:
一、 兼省立师范学院院长谢东闵,请辞兼职,应予照准;
二、聘师范学院整顿学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真,暂行代理师范学院院长。(1949.4.8《公论报》及《中央日报》)
  四月九日,师范学院整顿学风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刘真主持。会议决议:“请刘兼代院长即日接事,并执行本会决议事项”;积极进行整顿师院学风,以期早日复课。(1949.4.10《中央日报》)四月十一日,刘真接长师范学院。当天,陈诚在中山堂邀宴师院全体教授,表示“整顿学风实非得已,希望迅速登记早日复课”。(1949.4.12《中央日报》)四月十三日,师院学风整顿委员会主任委员向记者表示:该会业经订定“师范学院学生学籍重行登记办法”一种,并经呈奉省政府核准,即可实施,其要点包括:
一、所有师院学生须一律重行登记,听候甄审;
二、自四月十六日起至二十五日止,在师院办理申请登记手续,逾期不得申请补登;
三、申请登记时,应缴1.登记表2.保证书3.户口抄本4.最近二寸半身像片三张;
四、经该会甄审合格者,由师院换发学生证及政章,重行取得正式学籍;
五、甄审合格的学生,凭新发之学生证重行注册上课,上课日期由学院另定;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行。(1949.4.14《公论报》及《中央日报》)
  当天下午三点,师院新任院长刘真特在该院会议室,举行茶会,招待全校一百二十名教授,就“学风之整顿,经费之增加,设备之充实,员生之福利”等问题,“热烈交换意见”。(1949.4.14《公论报》)四月十六日,师院学生开始重行登记学籍。据报载,师院学风整顿委员会“为从速办理登记,以期早日复课免误学生学业起见”,除了“预发每人照相费一万元,以示体恤”以外,并“在各报发布消息刊登广告”,同时也“请(省)新闻处利用电台广播全省”;该会“复恐僻远乡村不易周知”,又特地“个别函知学生家长,告以登记办法及日期,请其督促子弟如期办竣登记事宜。”经过这样那样的努力之后,据统计,当天一共有二百二十四名学生办理登记。刘真并且规定,登记期间,所有办理登记人员,星期日照常办公。(1949.4.17《新生报》)然而,据四月十九日《中央日报》“学府风光”栏的报导,师院宿舍虽已开放,但是返宿的学生却仅及原来人数的五分之一;而且,这些学生都有“不堪回首”的感慨。四月十九日,师院学风整顿委员会公告,登记手续于二十五日一定可以办理完竣,并定五月一日正式开课。(1949.4.20《中央日报》)第二天,该会负责人又对外宣称:学生登记已达五百余人,但是,正式复课日期尚待开会决定。(1949.4.21《中央日报》)四月二十五日,师院学生重行登记学籍截止,该会办事人员“日夜赶办各项通知复课事宜”。(1949.4.28《中央日报》)四月二十七日起,该会“按照预定计划办理注册手续”,据报载,“当时秩序进行迅速,一日之间注册者即达六百二十人(全院八百余人)。”二十八日,注册事宜办理完毕。(1949.4.28《中央日报》)四月二十九日,师范学院正式复课。据报载,清晨五点左右,刘真院长就已经到达学校,并且亲自前往各教室、宿舍等处巡视;到了七点半,他就“领导全体学生在大操场举行业已停顿半年的升旗典礼”,并“作极恳切扼要的讲话,勖勉学生应提高学术研究兴趣,养成优良生活习惯及发挥爱护国体之精神。”据载,复课当天,“师生教学情形极为良好,学校秩序亦已恢复常态。”(1949.4.30《中央日报》)
  “四六事件”以后官方的“学风整顿”工作,至此告一段落。一九五○年五月十日起,前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又以“涉嫌叛乱”之由,陆续逮捕了陈水木等四十几名台大及师院学生,许多“四六事件”的受难学生为恐牵连,闻讯纷纷展开长达数年的逃亡生涯。十一月二十九日,陈水木与同案共十九名难友被枪决,其余则被判十五年以下的不等刑期。
(来源:www.china-tid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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