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岛芳子
川岛芳子(1906年5月24日-1948年3月25日?)原名爱新觉罗?显玗,字东珍,号诚之,汉名金璧辉,族系属满洲镶白旗人,曾替日本长期做间谍。
早年
她是清朝末年,第十代肃亲王善耆的第14位女儿,肃亲王眼看宗庙倾覆,政权旁落,心有不甘,意有不适。他将掌上明珠显玗送给好友川岛浪速做养女,加以调教,意在复兴大清。
1912年,年仅七岁的显玗跟随养父川岛浪速飘洋过海,前往东瀛,接受严格的日本军国主义教育。也就从那时开始,她有了一个标准的东洋名字——川岛芳子。
数年后,她已完全日本化,进入松本高等女子学校就读。事实上,悉心栽培她的恩师首推她的养父。从川岛浪速那儿,她接受了政治事务、军事技能、情报与资料收集等多方面的专门训练。对她来说,这些学习课目才是切乎实用的。十八岁时被五十九岁的养父强暴(日文wiki说是存疑),并曾尝试自杀未遂。后来索性剪去一头青丝,女扮男装,她这样做是“永远清算了女性”。她投入到那种令她痴狂的“男性运动”(比如骑马、击剑、柔道、射击等项目)中去。
间谍生涯
1927年川岛芳子21岁的时候,在旅顺与蒙古族甘珠儿扎布结婚。甘珠儿扎布是参加蒙古独立运动的巴布扎布将军的儿子。但她在1931年私奔,与日本陆军驻上海的特务机关长田中隆吉同居。她用养父的关系接近关东军,作为日本间谍暗中参与了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并参与组建满洲国。1932年满洲国成立后,川岛芳子在新京被任命为满洲国女官长。一说她当满洲皇室的护卫员。1933年在关东军被扛变成满洲国安国军总司令,参加热河作战。关东军宣传品中称“安国军是由满洲公主带领的满洲国义勇军”。
衰落
安国军纪律散涣,被日军称为“马贼”,后来更有部分成为山贼,另一方面,川岛芳子看出满洲国并不是清朝复辟只是个日本的傀儡,很失望,转而公开批判日本军部的大陆政策,并利用权力释放一些被关东军逮捕的中国人,因此被日军视为危险份子。1934年被日本送回监视。1936年潜逃回中国到天津居住,在天津经营“东兴楼饭庄”,并继续其间谍活动,期间她与日军高官及汉奸频繁来往。
处决
1945年10月日本战败后,在北京东四九条胡同34号私宅被国民政府军逮捕,并作为汉奸被提起了公诉。1947年10月22日以“汉奸罪”被判处死刑,1948年3月25日在在写完遗书之后,被五花大绑后,押往北平第一监狱执行枪毙,终年42岁。
川岛芳子被逮捕之后,为防止她逃跑,就经常将她五花大绑起来,除写书信的时间外,几乎不帮她松绑。1948年3月25日早上6点45分以“汉奸罪”将她处决。据监督行刑的检察官何承斌说,川岛芳子是个不怕死的人,她听说处决令已经下达,依然神色如常,只抱怨了一句法官没有证据而判她死刑,实在冤枉。临刑前,川岛芳子请求给亲生父亲善耆写一封遗书,获得准许,如下:“父亲大人:终于在三月廿五日的早晨执行了,请告诉青年们永远不止地祈祷中国之将来,并请到亡父的墓前告诉中国的事情,我亦将于来世为中国而效力。”
她的骨灰被日本僧人拿回到日本的川岛家,坟墓在日本松本市正鳞寺。死后还流传处死的是替身,本人活着之说。一个传说性的人物。
生死争议
川岛芳子于民国37年(1948年)3月25日被政府以汉奸罪执行死刑,但当时传出有匿名检举者指控女子刘凤玲原获允诺以十根金条的代价来代替川岛芳子受死,但刘女家属却只得四根金条,引发川岛芳子可能诈死的说法。由法务部编纂完成的百年狱政档案书中指出,司法行政部(法务部前身)在民国37年5月17日发文给河北高等法院对于金璧辉(川岛芳子)仍在人间的说法,要求查明后回报。
何承斌——负责执行死刑的河北高等法院检察官:“汉奸犯金璧辉为国际知名之女间谍,羁押一监已达两载……全体法警与多数新闻记者暨社会人士无不认识,不惟无人敢李代桃僵,且众目睽睽,又奚容移花接木,况于执行之,陈尸监外,任人参观拍照……是执行死刑者,确是金璧辉,毫无疑问。”
吴峙沅——时任北平第一监狱典狱长:“执行死刑并经何承斌检察官验明正身,讯留遗书后,命令法警执行一枪毙命,事后经检察官率同检验员三次覆验,确已死亡,始将尸体交由本监移出非常门外停放,以备各新闻记者参观暨拍照,同日午后并准由日僧古川大航具领掩埋。”
河北高等法院在调查后函覆司法行政部后指称:“所控贿买顶替一节,显系有意中伤,绝无其事¨所控各点,复乖违事实,亦认为显属虚构,另有意图”。此一历史文件存放在国史馆。
异说:部分研究者通过分析一系列物证人证认为,当年被枪决的是川岛芳子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