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宜兰县某中学简姓学生刺青,家长说孩子未满14岁,未经家长同意,业者怎么可以为了赚钱而伤害儿子身体?“没有职业道德”,业者说,学生签了同意书,又不是被强迫。律师林国漳认为,家长可主张侵害身体权与契约无效,要求损害赔偿。
简妈妈说,刺青可能影响孩子一辈子成长,当局应重视问题并立法禁止。她说,她去找业者理论,竟被呛:“你儿子有写同意书,要告去告,妳告不赢!”还说:“不只是妳儿子,中学生很多都刺青,不要大惊小怪!”业者的态度让她很心寒。
魏姓业者说,他没有呛简太太,简姓学生是店里师傅接的案子,如果他在就不会同意,未成年刺青有很多麻烦,曾被家长要求30万元(新台币,下同)赔偿。
曾多次获得刺青大赛冠军的新竹市“雕之勇”刺青工作室负责人陈世勇则说,业界都知道,未满18岁的孩子,就算父母同意,也是不能刺青的,因为“刺上去就是一辈子的事,要给孩子有来得及后悔的机会!”以他的经验,一时冲动的刺青,绝对会留下心灵创伤的阴影。
律师林国漳说,刺青当然是伤害身体,但当事人同意就无法律责任,问题是,未成年的同意书有无承诺效力?承诺效力与年龄无关,必须看心智成熟程度,家长可提伤害告诉,能否成立就须视案情而定。
至于民事部分,林国漳指出,刺青也是承揽契约行为,未成年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家长可主张契约无效,要求恢复原状与损害赔偿。
皮肤科开业医师黄辉鹏表示,雷射可去除刺青,但过程并不轻松。就算事先涂上表皮麻醉药,打雷射时还是又烫又痛,除掉刺青的地方会有很大的水泡,结痂时如果因摩擦而脱落,就会变成伤口,愈合后会留下疤痕。 此外,刺青以蓝色和黑色较容易除去,其他颜色很麻烦,刺青前最好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