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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严惩酒驾肇事 最高处7年徒刑

时间:2011-10-28 09:10   来源:台海网

  据今日新闻网报道,酒驾是极為可恶的行为!不仅害己更可能害人,日前新北市女消防员赖文莉执勤时遭酒驾者撞伤需截肢才得以保命,肇事者却获交保,引发各界抨击!为遏止酒驾歪风,“立法院”27日初审通过提高酒驾罚则,最高可处7年徒刑,希望民众“喝酒就不要驾驶”。

  近年酒后驾驶造成的案件频传,刑法在2007年曾修正提高罚金盼遏止酒驾,但“修法”后,仍有多起重大酒驾肇事案件;统计数字显示,去年酒驾肇事件数399件、造成419人死亡154受伤,朝野“立委”认为,显见现行法令已不足以遏止酒驾,因此有“修法”必要。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7日并案审查朝野“立委”的共同提案,初审通过酒后驾驶判处1年以下徒刑,提高为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另外,酒驾致人于死者,将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集“委员”、国民党籍“立委”谢国梁说,提高酒驾刑度已是社会高度共识,顺利的话2到3个星期内,“院会”就会三读通过。

  “法务部长”曾勇夫备询时呼吁民众“喝酒就不要驾驶”,未来检察官将对酒驾肇事者从严查办,以吓阻酒驾犯罪。

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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