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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吴淑珍判刑定谳报到大事纪

时间:2011-02-24 16:27   来源:中新网

  因案终审被判刑17年半的陈水扁妻子吴淑珍,2月18日上午由儿子陈致中陪同到高雄地检署报到,由检察官进行人别讯问后,再由法警押送搭高铁前往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附设培德医院评估是否适宜入监服刑。

  台湾“中央社”梳理全案大事纪如下:

  2010年11月11日:陈水扁、吴淑珍涉及龙潭购地案、前101董事长陈敏熏人事案,台湾“最高法院”依“职务上收贿罪”判刑确定。

  2010年12月2日:陈水扁发监执行。

  2010年12月6日:台湾高检署召集台北地检署、高雄地检署开会研议后,决定吴淑珍部分由台北地检署嘱托雄检代为执行。

  2010年12月7日:台北地检署将吴淑珍的案卷移交高雄地检署,委由雄检代为执行。

  2010年12月9日:高雄地检署先调取吴淑珍的就医资料和旅行证件措施,陆续送请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评估。

  2011年1月4日:高雄地检署调取吴淑珍相关病历资料送培德医院评估,表示吴淑珍发监执行作业没有时间表。

  2011年1月26日:台“法务部”批准吴淑珍可由高雄地检署跨区直接发监送台中监狱执行,并先由培德医院医师进一步医疗评估。

  2011年2月18日:吴淑珍由陈致中陪同向高雄地检署报到,由检察官进行人别讯问确认身份后,再由法警押送搭高铁前往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

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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