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开这许许多多难以解释的迹团,我亲自造访了年已七十八岁的李薰山。老先生却亲口告诉我,出卖原“新民主同志会”同志的另有其人。李薰山述说的故事是这样的:
一九四八年三月间。李登辉走后,陈炳基有个私交不错的同班同学叫刘招枝,加人了“新民主同志会”。(按:李薰山先生告诉我,有关“新民主同志会”改名为“台湾人民解放同盟”的背景,和李登辉脱党无关。他说上面要改名的原因,是认为新的组织名字比较“具号召力”。实情是否如此,则有见仁见智的看法。但另据了解,“新民主同志会”改名和李登辉脱党绝对有关。)刘招枝成为“新民主同志会”成员不久,表现十分积极。他向组织反映,台湾省政府教育厅有位工友,名叫张清杉,此人言行左倾,如果吸收过来,对发展国民党政府内的组织应有一定程度帮助。
照李薰山的讲法,刘招枝吸收张清杉进人“新民主同志会”后,张清杉不断打探组织的消息。那年的十月间某日,徐懋德突然带来口信,谓据报新进人员张清杉是个国民党特务,你们的底细已经由张清杉暴露给政府特务机关,如果不及时离开台湾,恐怕会有性命危险,且会影响组织安全。因此,徐懋德命令李薰山、陈炳基、林如堉三人应连夜撤退到香港,到了那儿后,组织在香港自会有人接应他们。
陈炳基一个人躲在麻疯病院,而李薰山、林如堉两人则相约先回家一趟,在家里住一晚后,再连袂偷渡到香港。李薰山说:“我和林如堉太爱台湾了,太舍不得家里了,想偷偷回家多住一晚,和亲人聚聚,隔天再出发也不晚,没想到这竟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情报单位的干员去抓陈炳基,结果扑了个空,而去抓李薰山、林如堉的另一组人,却将他们两人逮个正着。
这就是李薰山亲口说明有关原“新民主同志会”被破获的经过。但是,李薰山讲述的被捕过程,仍有许多疑点末经澄清。
譬如,张清杉既是国民党特务机关派遣到“新民主同志会”卧底的干员,为何只向其服务机关回报了陈炳基、李薰山、林如堉三人的背景资料,却漏掉了如李苍降、蔡瑞钦、徐懋德、刘沼光这几个人?张清杉为何会找上刘招枝这个“新民主同志会”的新成员,在他面前刻意表现积极,引其上钩,并借此打入共产党组织,俟机对该一组织发动突袭。张清杉的情报来自何处?是内线,还是外部情报?这提供线索的人是谁?
日后李薰山的判决书上,也凸显了李薰山上述说辞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判决书的“事实”项下写得清清楚楚,说李薰山这个案子,是“业经台湾全省警备司令部侦悉分别逮捕”。但是,清楚张清杉在国民党情报机关工作历史的人都晓得,张清杉并不是“台湾全省警备司令部”的干员,而是保密局吸收的本省籍干员。依国民党情报单位叠床架屋、各自为政的工作惯性,张清杉明明是保密局的人,他怎么会把自己查悉的李薰山等人的情报线索交给“台湾全省警备司令部”去办,白白送警备司令部一个大人情呢?可知李薰山所说,原“新民主同志会”是被张清杉潜伏而遭国民党破获的说法,是存在着若干明显疑点的。
除非上述疑点都能一一澄清,否则,共产党内外对李登辉出卖同志的疑云将永远难以廓清。
日后李登辉在担任“总统”后,当昔日“二二八”受难者向他陈情要求政府赔偿损失,并为当年政府的错误举措道歉时,李登辉竟亦厚颜地声称他“也是‘二二八’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对照一九四八年李登辉脱党后,情报单位竟然立刻动手抓人,他“新民主同志会”的旧日老同志,一个个不是被枪毙就是关人大牢,要不便是亡命天涯,在海外高唱“黄昏的故乡”。李登辉既未参与“二二八民变”,连“二二八”的边都沾不上,加人共产党没几个月又中途脚底抹油开溜,甚至还被怀疑出卖同志,这种人自称是“二二八受难者”,岂不是对受难者家属和受难者冤魂天大的污辱?
如前文所述,话说“新民主同志会”被当局破获后,陈炳基靠着其他老朋友的掩护帮助,在当时台北“乐生院”(按:该院系一安置麻疯病患的场所)工作,整天和麻疯病人在一道。一九四八年底的某一天,陈炳基和他的一位亲戚相偕走在台北西区街头,远远看见李登辉迎面走来。陈炳基看走过来的是“老同志”李登辉,准备上前去打招呼。谁晓得李登辉瞥见是陈炳基朝他打招呼,不但假装不认识,还侧着身子径自往旁边的岔路走开,一溜烟不见人影。可见当时李登辉之机警与心虚。这是陈炳基离开台湾前最后一次与李登辉见面。
我有一位堂兄,名徐渊琛,和陈炳基交情不错,在陈炳基落难时,曾经资助他盘缠。陈炳基为了乐生院病患过年时能品尝年糕,还曾向我父亲要求捐赠红糖一大袋,父亲也慨然允诺。所以我们家族和陈氏也算有些渊源。后来徐渊琛因案被当局执行枪决。
一九四九年二月间,原先四处藏匿的陈炳基终于逃离台湾,赴大陆投奔中共。
号称为“五人小组”的“新民主同志会”五名成员中,扣除脱党的李登辉,另外四个成员竟然不是被捕就是亡命海内外,(按:“新民主同志会”改名为“台湾人民解放同盟”,尚有新同志加入。)而且组织曝光遭政府情报单位破获的时间,恰巧就是李登辉脱党之后不久的事。那时,固然情报单位已经展开搜捕行动,但一九四八年间,共产党尚未在大陆取得政权,国民党情报机关执行任务跑重点仍放在大陆地区,正忙着在大陆和中共作证面交锋,哪能将重点工作摆在清剿台湾的共产党呢?因此,认为“新民主同志会”的破获和李登辉脱党有关,乃是合理的怀疑。
但是,“新民主同志会”如今尚幸存的老同志,却声称李登辉绝对不会背叛组织,没有向国民党告密。李薰山就是持这种观点的一位。他表示,有人说李登辉因出卖同志而存活,并非事实。他说,李登辉“是因为被警总叫去,调查他是在农复会任内,从美国康乃尔大学回国后之事”。并称当时李登辉是被蒋彦士保释出来的。李薰山并表示,李登辉被约谈时,他(指李薰山本人)己经出狱,李苍降、蔡瑞钦等人则己被枪决。他认为李登辉被约谈时,其他同志不是已经枪决,就是刑期已满重获自由身。
李薰山还说,李登辉只是坦承过去的事情,他的供词对案情本身“已无影响”,故此事“不能冤枉他”。
李薰山还回忆当他被约谈临回来时,调查人员向他说:“李登辉是已经自新的人了,你往后对外要保密,切莫再谈及当年往事……”这段谈话,透露了几许玄机,只是李薰山当时无法突破盲点。他显然不知道一九六九年李登辉被约谈是因为被怀疑涉及黄文雄枪击蒋经国案(在康乃尔大学时,李登辉与黄文雄时有往来),约谈李薰山不过是对陈年老账重新求证而已。事后证明台独分子黄文雄案与李登辉无涉,李登辉是清白的。
到底坊间的传闻有没有“冤枉”李登辉?我认为有值得商榷的余地。但是,若说李登辉和“新民主同志会”早在一九四八年,也就是真正由蒋经国登台主导的“白色恐怖”都还没实施,就已经被国民党在台情报单位破获的这件事看来,实在很难令人信服。
关于李薰山的讲法,我认为仍有许多疑点亟待澄清。而要澄清这段历史的话,首先就要从台湾白色恐怖时期的历史大环境了解起。
现在台湾一般人所说的白色恐怖,大致上可以租分为两个阶段,而这两个阶段,也堪称是国民党当局在台湾实施高压统治的两个高潮期。
第一阶段的白色恐怖,是从一九四七年二月一直延续到一九四八年底。这段期间,是国民党军队针对台湾岛内的暴乱强行武装镇压的时期。这个阶段的白色恐怖,执行的主角是国军部队,特务机关则是配角;而镇压对象基本上以参与“二二八事变”的群众和领导或参与协商的精英阶级为主。第十阶段的白色恐怖,国民党尚鲜少对台湾岛内的左倾或共产党嫌疑分子进行大逮捕或是武装镇压。
第二个阶段的白色恐怖,实施时间是从一九四九年底,国民党在大陆的军事全面失利而撤退台湾之后,到六十年代末期为止。这个阶段白色恐怖的执行主角,是为数众多的情报机关特务人员,而军警武力只是执行白色恐怖的后备配角。当年分布大陆各地派系庞杂的国民党情报机关,全力清剿岛内共产党潜伏分子。共产党和台独分子是这个阶段的镇压对象。
但是,国民党政府在尚未撤退台湾之前,也就是第二阶段的白色恐怖尚末展开前,就在一九四九年宣布台湾地区实施戒严,这算是第二阶段白色恐怖的序幕。随后在国民党政府于同年底撤退来台以后,于一九五○年五六月分别颁布了惩治叛乱条例及检肃共党条例,并且以这两个条例作基础,第二阶段的白色恐怖才真正开始,从此展开了台湾有史以来最严厉的高压统治时代。
弄清了白色恐怖的阶段性特性,就明白为什么李登辉曾经参与的共产党组织“新民主同志会”,在白色恐怖还不那么严峻的时期——一九四八年年中,竟遭国民党情报单位破获,组织成员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损兵折将,八名成员里边,三人被杀,一人被捕判刑,三人亡命大陆。而当作者查考当年安金局及台湾省保安司令部所有的档案资料时,竟然发现在一九四八年间,此事完全末被记载在资料中。可见当年被破获的,尽是些不受当局重视的小案,根本没有侦破像样的潜伏共党案。这亦间接证明,“新民主同志会”如非李登辉的密告,何以组织最后会全部瓦解?无疑,在第二阶段白色恐怖开始前,李登辉已经“将功赎罪”,向国民党效忠靠拢了。
事后李登辉的昔日同志为李登辉缓颊开脱的种种说法,经常是漏洞百出,由此更足以证明李登辉当年向国民党“输诚”,其技巧是何等的高明了,高明到连昔日被李登辉坑害、坐过国民党黑牢的老同志。出狱后都还要为他“辟谣”开脱。李登辉究竟是用什么手法让老同志甘于隐忍不语,甚至为他做些溢美之词,掩饰其罪愆,显然不是外人可以窥尽其全貌的。据我的了解,当李登辉任职“台北市长”后,手边开始掌握行政资源,他使借此良机,大做收揽昔日老同志人心的工作,这也难怪若干人等会对他呵护有加了。
研究过李登辉过去历史的人都清楚,凭常识判断,李薰山说李登辉是在农复会时期“被警总叫去调查的”已是后事,而事实上,李登辉早就向“警总”的前身——“台湾省保安司令部”自新;而李登辉去向台湾省保安司令部“自新”的时间,则是在他服务农林厅的初期,也就是一九五○年左右,而且保释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父亲徐庆钟。至于李登辉是否曾经在正式“自新”之前向情报单位透露过什么线索,我不敢绝对说他有;但是,如果为他辩护的人没有确实证据,也不足以说明李登辉是清白的,更无从说明李登辉和他的组织被破获脱得了干系。因为的的确确,“五人小组”里边,只有李登辉一人是脱党分子,其他的“同志”在他脱党后,不是被枪杀,就是陆续被逮捕判刑坐牢,惟独李登辉二人逍遥法外,怎么能不启人疑窦呢?
(按:有关“警总”的名称,一共可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一九四五年九月,陈仪在台湾成立“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陈仪兼司令,体制上归军事委员会领导,司令部有两个办公地点,一为台北,一为重庆;第二阶段,一九四七年五月。为适应“二二八事变”之后的台湾情势,改名为“台湾全省警备司令部”,首任司令为彭孟缉,体制上归台湾省政府主席节制;第三阶段,一九四九年二月,改名为“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省主席陈诚兼任总司令。改隶国防部;第四阶段,一九四九年九月,改名为“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到一九五八年六月底为止,历任司令率由省主席兼任,先后为吴国桢、俞鸿钧、严家淦、周至柔。一九五五年起,保安司令部改受国家安全局指导节制;第五阶段,一九五八年七月起,改名为“台湾警备总司令部”,首任总司令为黄镇球。
“警总”是早年国民党政府地区性的情报机关,主要任务是检肃台湾地区的共产党员和“叛乱分子”,维护这一地区的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