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 young and I’m hopeless
I’m lost and I know this
Going nowhere fast that’s what they say
I’m trouble I’ve fallen
I’m angry at my father
It’s me against this world and I don’t care
I don’t care
——Good charlotte, “The young and the hopeless”
我年轻而绝望
我迷失了,我也知道
他们都说没有哪个地方可以急速到达
我很烦恼,我很堕落
我对我的爸爸发怒
就算和整个世界对抗,我也不在乎
不在乎
——狂野夏洛特《年轻且绝望》
已经一点多了,我蹲在马路边儿上抽烟,街上人真少,只有汽车尾灯映红了本该沉睡的午夜。与鞋底亲密接触的不是柏油马路,而是数不清的烟蒂,在这月光普照的年代,都流行这个不是吗?无处不在的“加塞儿”——管你是挤公交车还是谈恋爱。“应该”这样的字眼早已经被打火机和啤酒蹂躏得不知去向。
凌晨一点,我好像不“应该”在这儿独自席地而坐。
五个小时前,我从酒吧里汗流浃背地走了出来,那乐队的键盘手竟然跑过来搭讪,真把我当果儿了吧?我这张妖精脸是不是就转化成了一个牌匾?我倒希望牌匾上写着:去你妈的!
他说:“妹妹你经常看我们的演出吗?”
我说:“是啊,很不错。”
其实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们的乐队,也不想知道。我之所以来这里,就是为了汗流浃背以减少泪水的流量,或者,是为了遇见谁。
他说:“那送你一个我们录制的小样好了。”
我说:“谢谢你,我经常在网上听。”
他说:“这样支持我们,真是感激!”
我除了微笑……他又说:“一块儿去喝一杯吧!”
我已经紧张了——看着他发红的眼圈和不知疲倦的笑容,我断定他“飞”大了,加上他稍显魁梧的身材和刚刚说那句话的神态——他还向前迈了半步,我知道我在深秋还穿着的这条迷你短裙今天算是尽到了责任。
我只好把嘴咧得更大一些,说:“哥哥,天都晚了,我得早点回家。”
他已经抓住我的胳膊转身要走,当然,也准备拉着我一起走。他长得不难看,应该说,他有一张精致的脸——单眼皮的大眼睛,坚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薄嘴唇和无痕的皮肤,他的面目甚至让我觉得似曾相识。我还是哭了,我知道我的眼泪并不是为他流的,但是我知道这个时候只有眼泪才是最厉害的武器,所以,我轻轻地回忆一下某个人,我就轻而易举地哭了出来。
他还没迈开步,回头盯着我,是惊愕的眼神,那不知疲倦的笑容也机械化地垮掉了,然而他的手并没有放松,反而抓得更紧了。
他说:“你为什么哭了?”
我可怜巴巴地望着他,这种时候,我必须可怜巴巴。他脸上闪过一种难以名状的表情,尽管很迅速,我依然从中嗅出了温和的味道。
他说:“对不起,我——你很像我的妹妹,我——”
他渐渐放开了手,脸上布满了刚刚一闪而过的表情——我知道了那温和的味道是内疚散发出来的。
他头顶上空突然出现了半个滑板,在我瞪大眼睛的瞬间拍在了他的右肩上,他的身体随着滑板的下落也滑落出了我的视线,然后,我看见了贝音的脸,只有狰狞。包裹在我身体外部的皮肤全部被慌乱麻醉,我的眼睛睁得越大,我的视野变得越小,我只看见黑压压的一片人在我眼前攒动,呻吟声在咒骂声中格外清晰,仿佛呼吸停滞。
然后大家都散去了,他被什么人带走了,贝音也带着什么人走了。
他回望我的眼神还是绵长的温和;贝音却撇着嘴,不断向我投来恶毒的目光炸弹,他在斗殴中嘴角也破了。我感觉到了一个珍贵的东西在抽搐,然后眼泪便汹涌而出……
总说等待是漫长的,我已经游离了五个小时等待了五个小时哭了五个小时,却浑然不觉。此刻,空气是暗红色的,我嗅着空气中混浊的各种味道,那味道不清晰不明朗,就像我混乱的思维。我不知道贝音的行为说明着什么?我的确是渴望遇见他的,我去酒吧就是为了遇见他,却竟然是这样的方式。
他误会我了吗?他一定误会我了!他一定以为我和那个键盘手有什么!不然他怎么会那样凶狠地看我?如果他误会我了,他为什么还要动手打架?是为了我吗?也许他还在意!一定是!不!也许他们原本就有什么过节,只是恰好,恰好我在旁边!但他一定误会我了,以为我是水性杨花的女孩!我需要解释!解释?我和他已经结束了,我已经对他说出了那种话,他根本不会在乎我是不是和谁怎样!更不需要我的解释!但我还是必须解释,那关乎我的品质,不能让他认为我是个随便的女孩!
我把没抽完的半支烟狠狠地踩在脚下,像一个宣誓,烟蒂就像一个堆积尸体的山冈,更像一个祭坛。我拿出了电话,是的,我必须解释!我已经不自觉地发抖,按下了键,体会到了惶恐中时间流逝的速度,也许是因为心跳得太快而使它显得漫长吧?电话竟然通了,我的心更加迫切地跳动,跳动。
“嘟——嘟——嘟——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您拨打的……”总是这样,我就像一个深沟里被他种植的花朵,没有人知道我的颜色,他总要偷偷地浇水,我总要逃避阳光,在分不清五颜六色的土坑里,消耗着虚弱的呼吸。没有这么快吧。他审美我的妖精脸将近一个月就疲劳了吗?离开的当日,我挎包里的东西少得可怜,这源于我的骄傲和即将被挽留的自信,然而我夺门而出后的四天里,这始终捆绑着我的骄傲却并没有让我好过多少,却成为我凌晨还蹲在马路边的原因——我已经囊中无银且无处可去了。
贝音果然把电话打过来了,我以为他会同往常一样说刚刚不方便,却只听见他咀嚼不出语气的一句:“唐果,什么事?”
唐果!唐果!他竟然叫我的大名!竟然如此冷静,仿佛我就是他的一个萍水相识?我相信我的瞳孔已经放大了,我遏制自己不要说出恶毒的语言,然后说:“我可以跟你借点儿钱么?”
贝音家的防盗门上没有象征家庭美满和睦的红色对联,而是粘满了各个乐队的LOGO,错杂纷乱,花里胡哨的颜色标志了这的确是一个另类青年的大本营。门口似乎永远有一个垃圾袋,里面是无数零食的残骸,当然还有一些可以用堕落直接概括的东西。我在脚下的垃圾袋口看到了粘有少量血迹的白色棉团,必然地抽搐,眼前却竟然浮现了那温和的眼神。
我按了门铃。明知道是徒劳,因为站在门口也能听见屋内嘈杂的音乐声,也许是下意识地拖延时间,这源于我喜爱逃避的本性。我确实要逃避了,心脏的剧烈跳动让我难以负荷,转身正欲离开,门开了,贝音赤裸着上身将门打开四十五度。我只能看着他赤裸的上身,看着他锁骨下面文的两颗星星和胸口怪异的卡通图案,因为我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那是我眼泪的源头。我沉默不语,我在等待他拉我进去,因为我期望他拉我进去,那样,我就可以将我的骄傲卸下,背着她,太累太疼了。
贝音说:“我站在门口等你很久了!”
我拼命地掩饰因窃喜而要涌上面颊的笑容,说:“对不起,我没有钱,从很远的地方走过来的。”
贝音却用含有讥笑的口吻说:“没地方去了?我以为你会回家的。”
那一丝窃喜一毫秒钟就被愤怒扼杀,我狠狠地扣着自己的手指,觉得我的全部尊严都因这一句话而被践踏得面目全非,我狠狠地说:“你把钱借给我,有没有地方去不用你操心!”
贝音笑了,我依然没有看他的脸,只是把头低得更深了,不知是不是错觉,我听着他的笑声仿佛特别猖狂,他说:“借钱还这么凶?是啊是啊,现在都是杨白劳的天下了。”他把钱包从裤子后兜里拿了出来,问:“公主,要多少啊?”
我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羞辱似的伤害,我跑下了楼梯,没有让他看见我的眼泪。我跑了不到十步,就被一个冲下来的臂膀拥住了,他的皮肤有些凉,我闻到了酒精的味道。也许是因为我对酒精太过敏感,也许是因为这样的相拥像被阻隔了一个世纪,我眼前一片眩晕,就倒在了他的肩上。好像他也知道,我的骄傲不允许我再用双腿迈上这个台阶,他抱起我瘦弱的身躯,我体会到了一种力量和被这力量呵护的滋润,它给我的脸蛋儿涂上了红晕,这种力量,让我做出了一个决定——绽放。
深夜,贝音这个辛勤的园丁将要得到一分收获了,他种植的这朵孤寞的小花的确要为他一人绽放了,这要感谢他为我包扎了他赐给我的伤口吗?我感受到空气里弥漫着他急促的情绪,回响着他急促的呼吸。我理解他的急促,这朵小花依偎在他身旁一个月了,他抑制着自己没有进行摧残,我是该感谢他的。
这样剧烈的绽放让我痛不欲生,绽放的过程除了撕心裂肺的疼痛别无其他。我还得承认属于心理上的满足感——那是一种叛逆的满足感,仿佛是与痛苦击掌合盟的契约,仿佛是我步入另一个世界的凭据。只是,这个世界里充满了灰暗和麻木。鲜血总是祭祀的主题,它向谁证明了我的沦陷,在爱里。这样就是被爱了吗?我却只能联想到颓废,并且,这会是一个开端。
贝音拧开了台灯,我在逆光中终于可以凝视他的脸,不只是嘴角,左眉骨上也有伤痕。我轻轻触碰着他的伤痕,幻想着自己纤细的手指可以治愈恋人的疼痛,他却龇牙咧嘴,这让我很失望。我从他的脸上读出了洋溢着的满足,心底却溜着一丝恐慌——这样的满足他能持续多久呢?我把脸贴在他锁骨下的星星上面,他的皮肤已经温热,并且有些油腻。
我套上他略长的T恤到包里寻烟,他靠在垫子上微笑。
回望着这张双人床,我仿佛看见贝音与不同面孔的女生纠缠在上面,我的情绪急剧低落,一人跑到沙发上面抽烟,贝音赤裸着身体走过来,幸好周围是黑暗。他靠在我身旁坐下,看着我的香烟,说:“你要是抽个大前门,就不会这么快落回我的魔爪了,哈哈!”
我听出了阴谋得逞的味道,我挑衅:“我是你的宠物是吗?我今天回来没有耽误你跟别人暧昧吧?是不是一会儿我还要出去‘溜达溜达’好给你腾出地方?”
贝音惊愕地瞪着我,我知道他生气了,但这并不能削减我激动的情绪,我继续说:“对,通常被揭露的男生都会恼羞成怒,就像你这样,瞪着眼睛,假装很生气,我是阴沟里的老鼠吗?供你玩耍却不见天日,我有那么让你在朋友面前丢脸吗?为什么总把我遮遮掩掩的?难道我们的感情怕谁知道吗?你可以隐藏你其他宠物女生,但你不能隐藏我!!”
他在发抖,他压抑着情绪,低声说:“你是不是有狂想症?不见天日?你怎么又提这个?你明知道我们是怎样的情况——我怎么对你的,还有必要再考证吗?”
“哼!是啊!你对我真好,我流浪了四天你过问过我的死活吗?我是你的小情人对不对?你还有其他堪称为正房的女生对不对?哼!我当然知道是怎样的情况,你在逃避,你怕惹上麻烦!今天算是我自己送上门来了,所以你那么高兴是吗?”
他的眼神就像一把刀子,却锋利不过我恶毒的言辞:“你不用解释,解释我也不会相信!我很清楚你的打算,你之前所做的一切不就是为了今天把我睡了吗?现在你得逞了!我懂的,你会新鲜几天,然后找个理由跟我吵架,再把我轰出去。不用这样了,我现在就走,给我钱,这也不算借了吧?”
贝音好像不能光着屁股很牛B地去包里拿点儿钱甩给我,他又说不出任何有力量的话语袭击我,他停顿了半晌,一直瞪着我。
我说:“快点儿吧!给我钱!”
他突然扑向我,像一个疯子,把T恤撕烂。他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发泄对我的憎恨吗?他又以同样的姿势抱起了我,却丝毫没有同样美好的感觉。
还是在深夜,这疯狂已经不能称为绽放。这样的摧残,或者是源于侮辱,或者是源于极端的爱,我无法分界。
我们便都在泪或爱中,疲倦了,沉睡了。
是迷乱的目光——恶毒的、狰狞的、惊愕的,还有,温和的。我在四周布满眼睛的恐惧中睁开了眼睛,没有亮光。我发现只有我一个人,而深红色的窗帘像是一个将我与外界隔绝的屏障,封锁了外面的阳光或者月光。我艰难地拧开了台灯,浑身剧痛,我看着的是一个怎样的空间啊,从没那么冰凉过。
床头柜上几张钱压着一张白纸,我迅速起身穿好衣服鞋子,把钱连同白纸一起装进挎包,逃亡似的冲出了门。在月光里,我谨慎地盯紧前方,尽管我选择的是我们从前很少走的那条路;当脚跨出小区大门的时刻,我开始奔跑,跑到了最近的公交站牌儿,上了一辆车——我不知道它是几路车,更不知道它要开往什么方向。
车的最后一排有空位,而且是我喜欢的靠窗座位。我喜欢望向窗外流逝而过的世界,好像我坐在那里,望着窗外就到了另一个空间,就可以把自己隐藏。
“唐果?”
我先是一惊,而后发现这声音不属于贝音,但依然熟悉,我寻声望去——是杨夕。他走到我的面前,眼里满是惊喜和疑惑,他说:“唐果,没想到能在这儿遇见你啊!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只好挤出一个笑脸,没接应他的话,因为现在,我只想让他在我眼前赶快消失。他却显得激动不已,问:“你吃晚饭了吗?你要没什么其他事情,不如我们一起吃饭吧?你瘦了好多噢!”
可能他半真半假的一句问候给我心中不见天日的寒冷带来了一丝温暖,我竟然鬼使神差地随他下了车。
BOX,弄堂里一个隐秘的西餐馆,我每次都要反复确认后才能把它找到。老板是一个总穿着很长的棉布裙子的女人,头发很长很浓散落在后背,皮肤黝黑却不粗糙,两个眼睛就像两颗饱满的黑豆,让她看上去显得从容而有智慧。店的空间并不大,音乐和设置都显得有些别致——木质的桌椅上是用麻袋缝制而成的套子,墙上是满满的报纸替代了淡雅的壁纸,报纸上一律的外文,想来收集的时候也颇下苦心,正对门的那面墙上画着一条林间小路,让人的思绪伸向路的远方而忽略了空间的狭小;音乐是Thirteen Senses的专辑,英伦风格,它的旋律散发出的哀怨恰到好处,让人宁静而不至落泪。这是我过去经常逃课来安顿情绪的地方,而今又面对它,难免有着物是人非的伤感。
我和杨夕相觑而坐,喝着泡沫红茶,这样的从容似乎从很久以前对我来说就成为一种奢侈。我拿出了烟,杨夕眼里流露出了感动,我莫名其妙间,他说:“More,你还抽它,记得以前总是我买给你的,呵,其实也没过多久,我怎么觉得像上辈子的事呢?”
我笑了笑,突然发现这样的温暖来自从前——从前,只有他在班级里自始至终关怀着我,我曾经是那样极端而冷若冰霜的,定义为公主都是因为怜悯,曾经的我,是大家都很讨厌的,这毫无疑问。
是不是我不懂得珍惜呢?也许贝音的出现只是为了告诉我杨夕才是真正适合我的人?也许今天的相遇也是在提醒什么?也许……我望着杨夕的脸——浓黑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厚实的嘴唇,略卷的黑发——这应该就是人们口中的相貌堂堂了,但我无论如何都觉得他永远只能是个骑士,而绝非王子。
“我知道我不该问,可是,同学们说你什么的都有——有人说你出国了,有人说你得了不治之症,有人说你被绑架了,更多的是说你,跟人跑了,他们说你那时总不来上课就——”
“所以你也参与这样无聊的是非之中了?那么你属于哪一派呢?”看着他惶恐的表情,我有些于心不忍,但怎样的悲悯也覆盖不了我的骄傲,他这是在侮辱我吗?是的,就是侮辱!
“我没有说过什么,我——”
“哈,萨萨!”我已经起身冲向刚进门的金毛犬,背对着杨夕,我能想象此时他脸上的表情——压抑着被忽略和没被尊重的愤恨,歪着头用眼角不满地看着门口的一人一狗,这正是我要的效果,这是对他侮辱我的惩罚!
萨萨就那样单纯地摇着尾巴,眼里除了欣喜别无其他,它没有质问我这么久都没来是不是跟人跑了,而是满满的思念与欢迎。岚姐也“飘”进来了,我总是觉得她在飘,总是那么轻,仿佛生怕伤害到空气中的微尘,更像踩在云朵上面。她见了我,歪着头歪着嘴巴,有些嗔怪的味道,我便打趣道:“老板不看店,哪里风流去啦?”
“我风流也只一下,果果你风流到人都没影儿了呢!”岚姐的话让我想哭,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地方可以容纳我,也有人会惦记我——就是这样萍水相逢的一个善良女人和萍水相逢的一条狗。
“你身上怎么有淤青?”什么都逃不过她的两颗黑豆眼睛。其实我也未曾注意到自己身上的剧痛是有形象的,这个声音分贝并不高——如她往常一样略带沙哑且节奏舒缓,但足以令杨夕暴跳如雷,他冲过来捏住我的胳膊,让我的剧痛加倍,嘴里念念有词:“我怎么没有注意到?我真傻!这是谁干的?我要杀了他!”
他浑圆的双眼和涨到有些黑红的脸,就像一个屠夫,这让我彻底从擂台上把他除了名——就算是比武招亲,我也决不允许这样近似粗鲁的骑士参加!同时,我似乎终于搞清楚暴发户和企业家的界限。
“你这样她会很疼的。”岚姐舒缓地告诫这位骑士,他急速放开了手,还张大了嘴,让我觉得他就像一头受惊的野猪,没头没脑地跳来跳去。我只好说:“杨夕你过去坐吧,我一会儿就过来。”他移动到我后脑勺的方向,我和岚姐留在吧台前,我希望他没有继续盯着我。
岚姐的脸上洋溢着各种表情,我难以捕捉,她好像在说:这不会是你的男朋友吧?又像在说:你过得好吗?还像在说:身上会有淤青哦?但她还是挂着各种表情看着我,我想我得开口了:“他不是我的男朋友,一个同学而已。”
“我没有问你呀,你那么久都不来,一定发生很多事。所以,如果你想讲,我就听着,如果不想讲,今天就请你喝茶!”
我终于感受到了一种温暖,一种步入我内心的温暖,我的心轻而易举地就被她打开了一扇门,我的鼻子轻而易举地就被她弄酸了。我不知该从何说起,我觉得那都是些说出来岚姐也无力解决的事。所以我蹲下身子去抚摩萨萨的大头,我想我在哭,我想她知道,但是她没有也蹲下来窥视我的软弱……她轻轻地拍拍我,这就足够了,我擦了眼泪站起身来:“那,我去喝茶了,岚姐请我。”
我喝茶的桌子在墙壁前的角落里,当我回到杨夕跟前,他已经自己喝了半打啤酒,难道我蹲下的时间很长吗?或者他根本不是一头野猪,而是水牛?不!河马!他眯着眼睛抬头看着我,脸上又呈现出我厌烦的黑红色,我很不满意地问:“谁批准你喝酒了?”他竟然以酒鬼一向的谄媚笑容回答我,我真想给他脸上盖个五指章儿,真想把桌子掀翻,但已经成为丧家犬的我又凭什么?我只好深呼吸,然后坐下,肯定是皱着眉头。
“行了,你别喝了,有病吧?没事儿喝什么酒啊?真他妈讨厌!”我很烦躁。
“我知道你一直讨厌我!不管我怎么对你都不行!我有那么差劲吗?我哪儿不好,你说啊,我改还不行吗?我怎么的啊我——”他说话像嘴里含了一块棉花,话语都给人脏兮兮的感觉。
“你啰唆什么?给我闭嘴!赶紧付账,然后你回家去!”本来岚姐说请客喝茶,他却要了这么多啤酒,让人难堪!他继续唠叨没完:“我怎么的啊我,我有那么差劲吗?我比你那个,你那个,我差哪儿我?不公平!知道吗?我怎么的啊——”
“少废话!”我已经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更不想听,只好喊服务员准备买单,岚姐却亲自飘了过来。
“怎么了,喝醉了吗?算了,说好我请客的,不要拿钱出来!”岚姐按着我放在挎包上的手,微笑着,“那么,快把他送回家吧!免得惹什么麻烦,我来帮你吧!”
“唉,算啦,我打个车就把他送过去了,不要麻烦你的!”我害怕的是,之后我无处可去的窘相被她洞穿,只有硬着头皮装强悍了。
“我们一向都不客气的对吗?你自己要注意点!要给我打电话!”岚姐摸了摸我的头,眼神中还是藏有一丝担忧,我故作轻松地对她投以微笑,希望我的演技还能瞒天过海。我没有搀扶杨夕,这个水牛怎么配让我搀扶他?我又抱了抱岚姐,径自向门口走去……
我根本没有打算送杨夕回家,他现在让我厌恶得已经到达了一个巅峰,我说:你自己回家去吧!他却竟然像一只饿鬼一样尾随着我——两只胳膊像被抽了筋,在半空中晃来晃去,腿半蜷着左右迈步,头向前倾,还边喊我的名字。我知道他是因为着急赶上我才会变成这样的姿势,倘若不是事先知道是他,我一定吓得魂飞魄散。为了制止这样没尽头的尾随,我停下了脚步等着他。
“你要干什么?为什么不回家去?”我并非铁石心肠,突然觉得他很可怜。
“唐果,你就陪我在公园里坐一会儿,一会儿就行了,我就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真的!可以吗?”这更让我觉得他可怜,因为我的确再也不想见他了,所以我决定来一个圆满点的结局。
我和他漫步到一个不应称为公园的地方,因为周围并没有围墙,只是一些树和一些草,其中有条林荫小道,小道两旁分散着几个石凳,旁边就是一个住宅小区,时而有小区内的汽车打着很亮的前灯,驶过时照亮一下在这个夜晚倍显凄凉的地方。我们选了一个位于中心的石凳坐了下来,杨夕依旧栽歪着,差点倒在我的身上,我真有点后悔刚刚的心软。我只好向外挪一挪,免得离他太近被恶臭的酒气熏倒,脚下却踩到一个瓶子,捡起来一瞧,不知是谁丢弃在这儿的空可乐瓶,并且是玻璃制的,我就顺手摆在我和杨夕的中间,权当楚河汉界了。我拿出手机想看看是什么时间,让四周如此寂静,才想起因在躲避贝音的“追杀”,一直都没有开机。杨夕就那样安静地坐着,不再啰唆,倒让我觉得这样的时间流逝会让人失去痛觉。我享受这样的流逝没多久,杨夕又开始了:“唐果,我才发现,你这么晚都不回家,你爸爸——”他一开始小心翼翼,就说明他的酒已经醒了几分,小心翼翼得像个奴仆。
“不关你的事!问那么多干吗?倒是你,坐够没有?该回家了吧?”
“你不会真的离家出走了吧?”好像我离家出走的事实反而成为他的昂贵筹码,他的音量加了两分贝,还是质问的口气,又继续说,“没想到!我一直不愿意相信的!怎么会啊?你为什么?”
“给我闭嘴!我怎样都跟你没关系!”但是我发现我的命令已经不再奏效,看来他得知我的强大靠山已经倒塌之后,准备肆无忌惮了,他又说:“你就为了那个男的?值吗?让我怎么说你呢!他有什么好的?你为了他不顾一切?”
“哪个男的?哪个男的?你给我闭嘴!能不能听懂人话?我说了,跟你没一点儿关系。你要是敢回到班上胡说八道,我弄死你!你给我滚!”
我不知道杨夕嘴里的“那个男的”指的是谁,因为他根本不可能知道我跟贝音的事。但是这个疑问现在并不能削弱一丝一毫我对杨夕的厌恶,我只希望他趁早从我面前滚蛋,我不想留下他追问一个我并不是很在意的话题。
杨夕说:“不是!你别发火!我就是想,你要是没地方去,我可以陪你的!”我只觉得字字散发着流氓气息。
“你要不要脸?滚!听不懂?好!你不走,我走!”我起身欲走。
杨夕迅速用他粗糙的大手捏住我的胳膊,把我扳到他的正面,我闻到一股酒气,差点吐了出来。同样喝了酒的贝音散发而出的酒气却是清新的,人的差别都能体现在这样的地方么?我已经无法忍受这头野猪水牛河马的合体,我嚷道:“你疯了?你敢?给我放开!你这头蠢猪!”杨夕瞪大眼睛,我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在我没来得及缕清这预感究竟是何形态,杨夕便开始用他硕大的头颅和发臭的嘴袭击我的脸和脸上的一切。
我只好拼命挣扎,推搡,但毫无用处。我真想死……
我蓦然想起那个空可乐瓶,我扭曲着身子在石凳上摸索,果然,它还在,我拿起它,抡圆了胳膊,把所有的羞耻和愤恨加注在它的身上,往杨夕的脑袋狠狠砸去,在得到空隙的一瞬间,我转身拼命奔跑而去。
就在这样短短的时空里,我好像总在逃亡。杨夕没有追来,想必伤得不轻,希望没有死掉,就算死也是活该!可是,我该怎么办,或者该去哪儿呢?
又是我一个人蹲在马路边儿上抽烟,打开电话,它却始终安静地躺在手里,我的确渴望贝音千条万条心急如焚的短信,我需要一个安身之所,别让我是一个人。我已经不再骄傲,我只想安静安静地睡一会儿。过往的寥寥车辆都是那么陌生,在黑夜的笼罩下,已经分辨不出颜色,擦身而过的都是些冷漠的影子,连路灯也无能为力,我没想望远处的灯火阑珊,这些还闪亮着的火柴盒里一定有干净的床,有热水器,有冰淇淋,有问候,有温馨,有照顾。
或者,我应该选择回家。
我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他没有暴跳如雷,也没有惊喜万分,他总是这样。
小妈的车不到二十分钟就停在我身旁,她扭着屁股走到我面前,皱着眉头,酸酸地说:“你爸爸累了,就让我来接你,不是我说,你呀你,算了,先快上车吧!”
我没有抬头看她,她必须说这样一句话,等她说完,我起身就上了车,没有跟她说一句话。我上了车,意味着这样的生活终于画上了句号,意味着我和贝音彻底地决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