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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燃烧之瞳

时间:2012-07-17 08:56   来源:中国台湾网

  I’m taking it slow

  Feeding my flame

  Shuffling the cards of your game

  And just in time

  In the right place

  Suddenly I will play my ace

  ——Blue foundation, “eyes on fire”

  我放慢脚步

  让爱火燃烧

  并为你的游戏洗牌

  而后刚刚好

  在合适的地方

  我会突然亮出我的王牌A

  ——蓝色基地《燃烧之瞳》

  高中的学生就像一个森林里各自林立的树木,你只能看到泥土上面的表象,而无法窥视到如同根茎的内心。但总好过高中时期以后的人,你看到的泥土上的表象都可能是用油漆涂过的,甚至涂了几层。

  在这个森林里,杨树就在杨树的圈子立着,桦树就在桦树的圈子立着,小草就老老实实地做小草,这叫物以类聚。有时候微风拂过,可能会把杨树说的话吹到桦树那边去,如果是坏话,桦树们可能就会过界到杨树的圈子,讨个说法。

  通常,都是坏话。

  初中毕业,也就是唐卡九岁的时候,我摆脱了寄宿学生的身份。寄宿练就的是自立,而我练就的是“独”立,所以我在这高中树木众多的森林中,如同一块石头。不只是高中,我在人群中,一直是一块石头。

  在我正式成为一名高中生的那天,我认识了杨夕,虽然他是我的同班同学,但我却是在入校门之前遇见他的。

  我们两个并排站在学校对面超市收银台前,我拿了一瓶可乐——我是从超市里面走出来的,而他刚好进来。我把可乐递给收银员,她还没伸手,杨夕说:“给我拿包软玉!”

  当然这个时候我并不知道他叫杨夕,他在我眼里只是一个高出我大半头的体格强壮皮肤黝黑的男生。我抬眼瞪他,皱着眉头不满地说:“别插队行么?”

  他边转头看我,边吃惊地张大了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吃惊,也许他脑海中并没有“插队”这个概念,他只做自己所需的事,至于是不是插了别人的队,他无所谓,甚至不会去这么想。他依然张着嘴,说:“啊!对不起!你先。”

  我付完账,出来骑上了停在超市门口的我纯黑色的大龟王摩托车,刚刚把钥匙插进锁孔,这个陌生的男生突然出现在我旁边,嘴里叼着刚刚买的软包玉溪,甩了甩他的Zippo打火机,可能是Zippo吧,它呈现着平凡的金属银色。

  这个男生表情猖狂地在我面前点燃了一根香烟,也许他不是故意猖狂,因为很多男性在点烟的时候,都要歪着头,努着嘴,眼睛眯成一条缝——总而言之是欠揍的表情。

  他说:“你的车?”

  “有何指教?”

  “女孩子骑小龟王好看,显得可爱。”他边说边吞云吐雾,白色的烟随着他一口一口的吐字,向空气中喷出。

  他还当真“指教”起我了,我低下头不想看他,嘴里“哼”地笑了一声,就塞上了耳机,里面放着Green day的歌,嘈杂的声音,像一面围墙保护着我,让我与世隔绝。我扭动钥匙,发动机车,扬长而去。

  日后我想,他应该又张大了嘴,后来发现那是他的招牌动作。

  进校门后,我只能推着我的大龟王前行,这时候才发现大龟王对我来说是有些沉重了,我走得很慢,身后赶上来一个女生,身材高挑,估计我只到她的眉梢。她扎着高高的马尾,仰着脸从我身旁走过,回头看了我一眼,还利用短暂对视的时间轻蔑地一笑,继续踩着模特步向前走去。

  后来知道,她也是我的同班同学,她叫林萌萌,名字也像一个宠儿的名字。

  我依然走得很慢,所以很多人都从我身后赶上来,包括杨夕,但他是小跑到我跟前的,他说:“你也是这个学校的啊?我一下从后面看到你的车牌号了。”

  “哦。”我的车牌号很好记,都是数字“4”而已。

  “你也是高一的?几班的?”

  “9班。”

  “那我们两个是同班同学啊!”

  “是吗?”我一直推车前行,眼睛也盯着即将要到的车棚,为我的车找找地方,我并不想交什么朋友。

  “我叫杨夕,夕阳的夕,夕阳倒过来就是杨夕,哈哈。你呢?”他似乎丝毫没看出来我并不热情。

  “唐果。”

  “那应该很‘甜’?”

  “呵——”

  我差不多是在这个时候喜欢上摇滚的,确切地说,是朋克。这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它形成的历史背景,不知道什么三连音,更不会从音乐中剥离出贝斯低沉稳重的声音,听不出电吉他其实很孤独的旋律,只是吉他发出的类似金属碰撞的声音让我着迷,快速的鼓点就像我的心跳,歌声就是血液,把我所有的内脏都扭在一起,那是一种归属感,让我感到很踏实。

  我把它当做我唯一的伙伴,唯一能窥视我内心的一双无形之眼。

  如果说我真的是一块顽石,那么杨夕是唯一一枚不怕碰石头的鸡蛋。他对我很执著,执著地想成为我的第二个伙伴,虽然他一直没有成功,他却将我的第二个伙伴——烟介绍给我。

  这个高中的老师不怎么严厉,或者说不敢严厉,因为这是一所私立学校,而且是贵族学校,虽然从没人声明这是一所贵族学校,但是昂贵的学费、优良的环境以及名门或望族或暴发户的公子或小姐们在整个学生中所占的巨大比例——把这所学校的台阶大大加高。

  大批纨绔子弟和暴发户的孩子一人伸出一只手,形成的阵势就足以像乌云一样笼罩这个学校上空,所以像杨夕之流进行抽烟之类的违禁行为时,只要打好掩护,老师绝不较真,否则还真不知道谁会先走出这个校门,高薪的诱惑绝对大于作为老师所享有的一点点小权力的诱惑。

  我不知道他们这些纨绔子弟、暴发户的孩子,甚至有些根本算不上纨绔弟子的小康家庭的孩子出于什么理由来这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学校上学。

  也许只是为了满足金钱上的优越感?这个时候,这个学校立即肃然成为一种标志,一个身份牌,父母辈以物质条件进行的攀比让孩子成了牺牲品,孩子则继承父母的意志,继续在学校里攀比。

  也许他们的父母认为一分钱一分货,越贵的学校教得越好?也许这里的风气正好符合他们精神意志凌驾于老师之上的心理需求?我不知道。反正我是因为没考上高中,而刚好这个私立学校最大的股东叫唐宏铎,他命令我继续上学,还让我考大学。我笑了,在这个学校,可能吗?

  那天杨夕躲在绿化区深处抽烟,我经过的时候根本没发现里面有人,如果细心一点,可能会在层层绿叶之间看见缓缓升腾的白烟,一定神秘而诡异,可我正目不斜视地向教学楼走去。

  他却看见我了,他喊:“唐果!”

  我觉得是幻听,没有作出任何反应,因为这是我成为高中生的第三天,我不认为有谁认识我并且敢呼唤我。

  他加大了音量,继续喊:“唐果!唐果!”

  我疑惑地回头看,他在我斜后方的绿叶中探出头来,黝黑的皮肤在绿荫深处不是很显眼,但庞大的身躯却能一下撞进我的眼睛里,他“嘿嘿”地傻笑。我认出他了,他那些莽撞的行为让我对他的脸印象深刻,只是我已经忘了他的名字。

  他说:“骑你的大龟王来的?”

  “有事吗?”

  他没有及时回答,而是又抿了一口烟,缓缓吐出,我便看见那白色的烟如雾一般在绿叶中升腾,神秘而诡异,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烟是个美好的事物。

  “我也买了一辆,跟你的一模一样,哈哈。”

  “哦。”我却想,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又把烟举在嘴前,我看到了那支烟,不是白色烟纸包裹的,而且它细而长,它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说:“你抽的什么?”

  “烟啊!”

  “什么烟?”

  “More,More。”他把烟盒掏出来给我看,我只看到是绿色的,像一片叶子,我眼睛盯着它,走近杨夕,走进绿化区的深处。

  “这是外烟,据说都是走私来的,所以卖烟的一般都藏着卖,这个是女士烟,哈哈,里面还有薄荷味,我抽着玩,你不会抽烟吧?”

  他似乎因为我走近兴奋起来了,将烟盒递给我。它不是烟盒,而是烟包,比一般的烟盒更长,也更窄更扁,软软的,通体深绿色,上面金色的字,大大地写着英文单词——More,“更多”的意思。我回答杨夕:“从今天起就会了。”

  心里却冒出了那句话,忘记了在哪儿看过,那句话说“I need more(我需要更多)”。是的,我的内心需要更多,更多的什么,我却说不清楚,甚至想都想不清楚,那么,将这个more具化成这包烟,让白色的雾填充我的内心,何乐而不为呢?

  我用手指夹出一支烟,它就像4岁时的小唐卡的大拇指那么细,均匀的棕色遍布烟身,上面还有点点黑色,是细碎的花纹。杨夕又张大了嘴,看着我,我说:“怎么了?”

  “你要抽烟啊?”

  “嗯,给我打火机。”

  “真的假的,你抽着玩吧,可别上瘾,女孩抽烟不好。”

  “给我打火机。”我认真地看他。

  他就“嚓”地点燃,将火苗送到我的面前,我把烟的一头放在火苗上,另一头用嘴唇夹住,用力一吸,它就燃了。我不懂得吸烟的礼节,不知道别人为我点烟时应用手护住火苗以示谦逊和友好,我就像大姐大一样,任那火苗在风中左摇右摆地燃烧,直到杨夕用打火机的盖子果断地把它重新关了禁闭,我想,它已在黑暗和狭小的空间里熄灭了。

  第一次抽烟,我并没有像很多人那样咳嗽半天,烟一进入我的喉咙,它就肆意弥漫,到大脑,到脸颊,让我感到一丝晕眩。

  “你叫什么来的?”我说。

  “啊?杨夕啊,我告诉过你的。”

  “哦,杨夕,谢谢你。”

  “不用客气,嘿嘿嘿。”他挠了挠后脑勺。

  “在哪儿买这个烟?”

  “哎呀,你别抽了——”

  “在哪儿买?”

  “哎呀,那,这包先送你吧!抽完告诉我。”

  他把打火机也送给了我,我握在手里拿捏,然后看到了那个标志,果然是Zippo,好像打火机就没有其他品牌了,每个人都用Zippo,当然,我确实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品牌,我只是一个门外汉。

  杨夕说,抽烟的时候找个隐蔽的地方,虽然不至于像初中时那么惨,只能用厕所来当庇护所,但是老师毕竟是老师,还是要给人家点面子。而且他聪明地利用了More来接近我,他从没告诉我在哪儿卖,而是隔几天拿给我一包。所以他成了我在班级里唯一一个可以称为“交流”过的同学——我几乎不认识其他同学,除了林萌萌。

  本来我与她相安无事,我从不去注意她习惯性的轻蔑一笑,她似乎对谁都那样。直到学校发了校服,她对我轻蔑的一笑就消失了,而是换成了嫉妒的瞪眼。

  我从不穿校服,我觉得它跟我帅气的大龟王格格不入。

  虽然我们学校的校服比其他高中运动服式的校服好看得多,春秋季的是黑白色的西服套装,夏季的是白色短袖衬衫和黑色的吊带裙。可谁也不愿意每天都穿一样的衣服,这也是我拒绝穿校服的原因之一。

  爸爸说,你得跟他们一样穿校服。

  我说,我可以退一步,都穿黑白色的衣服。

  爸爸说,整齐才能规范。

  我说,为了他们规范,我可以不去学校。

  爸爸就沉默地离开了我的房间。

  学校没有过问过我不穿校服的原因,我成了一个特立独行的默许。

  有次杨夕给我送烟的时候说:“你爸爸是学校最大的股东啊?”

  “你怎么知道的?”我惊讶,我从没告诉过任何人。

  “林萌萌被处罚了你不知道?她早上没穿校服,然后她问老师,为什么你可以不穿校服,老师告诉她,你爸爸是最大的股东,打过招呼的。”

  “哦。”突然明白很多女生看我的眼神异样,特别是高一9班的女生,并不只是出于我跟她们不一样——没有穿校服,而是她们嫉恨我可以不穿校服。这样的女生绝不止林萌萌一个,可是只有她一个敢向学校挑衅,敢用异样的眼神赤裸裸地喷射愤恨嫉妒的火焰。

  可是她们异样的眼神跟我有什么关系?她们不得不穿校服,与我可以不穿校服又有什么关系?就算没有我爸,我不想做的事,我还是不会做,我想做的事,也没人能阻挡。

  杨夕又说:“我还以为你为了不穿校服,天天都在被处罚,我还担心你被开除呢,哈哈。”

  杨夕倒没有因为得知了我爸是最大的股东就对我更加殷勤,抑或是有什么胆怯,一如既往。林萌萌却利用女生们普遍对我的嫉妒心理开始结党集社,她发动了大批女生,包括许多外班的,成立了一个社团,名叫囡囡团。

  一次她在班级的讲台上发表演讲,她说:“我们社团的女孩子都是家境比较优越的,但是我们不把钱花在乱七八糟的地方上,学校给我们提供好看的校服,整齐划一的管理,我们不再乱买衣服,乱花钱,我们不因为我们家境优越而有任何的优越感,就去搞特殊,我们就是普通人,我们把那些钱捐给公益事业,帮助更多的人!我们的口号是,‘加入囡囡团!为他人雪中送炭!’”

  我不是囡囡团的一员,也不会加入。她还在继续慷慨激昂的演讲,我从后门出了教室,后脚刚沾上走廊的地,就听见她说:“我们不能像某些人那样,因为家庭背景雄厚就搞特殊,爸爸是大股东有什么了不起的?她的确是在我们班级我们校园显得很特殊,但是她走到大马路上,她也就是个普通人而已!她是我们的反面教材……”

  我走远了,她的声音也远了。

  她的针对让我很不舒服,就像鞋子里进了一粒小石子,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把我脚上不知什么地方硌一下。她们有时会在学校某处摆上几张桌子,上面挂着红布白字的横幅,所有的学生穿着校服热火朝天的参与着她们的活动,这时,我内心中的“独”立就蒙上了一层“孤”立的色彩,这时,我会觉得我的确是不如她们的——且不管她成立这个社团到底是不是为了针对我,至少她们在为社会做着贡献,我的个性突然失去了任何意义。

  所以,我穿了一次校服。

  我想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不想随意就穿,好像我怕了她林萌萌,好像我被她踩在脚下。所以我在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天,穿上了春秋季的黑白西服裙子套装,那天我的大龟王在路上有一阵儿熄了火,不知是它不堪忍受与它极不相称的淑女衣服,还是故意为了成全我下一幕以小丑的身份登场。

  我迟了很多,进门之前就听见班主任在说着什么。当我站在门口,望着教室里坐得满满的同学,没等我反应过来,迎接我的便是哄堂大笑,当然林萌萌和她的女伴们笑的声音最大。老师也愣在讲台上。

  我望着坐得满满的同学,他们把教室变得像楼下绿化区的花坛。班主任尴尬地说:“唐果,今天是报到和发书,不用穿校服的,周一正式上课才穿。”

  我说了声“哦”,就走回我的座位上。我已经以小丑的身份登场了,不想再以小丑的身份演出,不想流露出我的尴尬,所以我以平白的神情说了一声“哦”。

  我的座位在靠后的位置,经过林萌萌时,我看到她还化了妆,把睫毛刷得又翘又卷,穿着大红色的宽松毛衣大外套,一只手托着下巴,注视我的经过,终于有机会再次对我投出那种轻蔑的笑容,然后跟她的同桌小声说:“人家就是个性,哈哈。”

  我只能对我的大龟王发泄。我在车棚对着若无其事地蹲在那儿的、孤零零的大龟王狠狠地踢了几脚——车棚里的车一向少得可怜,像自行车这种东西如若出现在校园里,那定然比我的大龟王还夺目。

  学校里还是选择住校的学生多些,毕竟住校更自由更方便干点家里也违禁的事,况且学校优越的住宿条件也着实诱人。他们也算干了好事,如果每逢周末豪车在学校门口将交通堵塞的现象天天发生,那这个学校的下场将不是被封闭就是被改成封闭式学校了。

  踢完大龟王,我又坐在它的上面,从包里掏出了杨夕在假期前拿给我的More,一条烟里的最后一包,点燃一支后,我开始用烧成橘红色的烟头在我的校服裙子上烫着一个又一个圈,一个又一个圈。

  杨夕从教室出来就一直跟在我身后,一直没敢吱声,突然他说:“别烫着腿。”

  “我要去买衣服。”

  “自己吗?”

  “我一向都是自己。”

  启动车子之前,我看了他一眼,他依然张着大嘴,但眼里全是黯然。我又说:“你可以请我吃午饭。”说完,就驱车向校园门口驶去——这是我第一次在校园里骑车。杨夕在我身后“呜啊”的不知道在喊什么,引擎的轰鸣加上耳朵里blink 182的嘈杂音乐,我听不清他的话。

  他是通过手机才找到我的,依然没有实现与我并驾齐驱并骑着一模一样的大龟王在大街上行进的愿望。他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把校服扔进了商场厕所的垃圾桶,它瞬间就把垃圾桶装满了。我和杨夕在商场里找了个小店随便吃了点,出来的时候却在商场外的露天停车场看到了林萌萌。

  她身上穿的已经不是那件大红色的毛衣外套,而是换上了一件乳白色的中长款风衣,脚上蹬着一双及膝的黑色平底皮靴。然而最惹人注目的,是她手中提的五颜六色的购物袋,从形状上判断,里面鞋盒居多。我豁然明白,她买不成衣服,都买鞋了。她没看见我们,径直走向一辆MINI Cooper,然后从驾驶座那边的车门上了车。

  看到这里就够我恶心的了。

  这里上演的一幕于她来说导致的结果就是,为期一年的时间里她利用社团对我进行的针对也好,或者称为小小的攻击也好,无济于事徒劳无功。我认为我的个性太有意义了,至少刺激了她以及她的社员这批虚伪的有钱人为社会做了些贡献,为我继续发扬我的个性,提供了更充分的外因。

  后来她渐渐懈怠了,一直喊叫的疯狗也有哑嗓子的时候,可就老是会发生一些事让疯狗不能不疯,否则好像有损“疯”名,而我则是这些事的催化剂,或者说是共犯,总而言之,是稍显被动的,但又不可或缺的。

  那个叫赵宇明的帅哥是主犯,而我们迫害“受害人”之前是没有任何预谋的,只能属于见机犯罪。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于我而言,属于被害人刺激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行为的种类。

  赵宇明是高三的学生,认识他之前,我并不知道他和林萌萌谈了多久的恋爱,应该说我并不知道有这个人在世界上存在,后来他说,他也不知道我。时空这个东西太庞大,大得不着边际,它甚至能让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永生都不得相交相识。纵然我是学校里唯一不穿校服的学生,赵宇明却甚至都没听说过我。

  直到那天。

  那天据说是因为他的手机掉进了寝室的洗脸池里,他不得不到班上来找林萌萌。那天林萌萌在下课之前又蹿到了讲台上,跟她几个团里骨干策划新的活动还是准备成立新的社团,我懒得理。那天杨夕没来上课,不知是逃课还是请假,我也不关心。出于对林萌萌的厌恶,我不会从距离讲台很近的前门离开,所以我向后门走去,却听见她说:“睡唐果怎么样?”

  我听见了我的名字,便回头看她,她扬起眉毛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知道那句话绝对是挑衅。这一年多,她经常不指名道姓地损我两句,也许疯狗发现社团的力量连鞋里石子的作用都失去了,不如来点直接的。但是她没指名道姓,只从一粒石子转化成了一只癞蛤蟆,不是有那句话么?癞蛤蟆上脚面——不咬人恶心人,但对于她的暗箭,我却不能用明枪来抵抗。

  这次不同,她说了我的名字,而且说得那么下流。

  我眼神不是很友好地看着她,说:“你说什么?”

  她立马假惺惺地用手捂住嘴,眨了眨涂得长长的睫毛——第二学期开学,她开始每天化妆,然后说:“对不起,我口误了,是‘水果糖’,哈哈。”

  “嗯,这个名字好,就叫这个。”

  “嗯,不错不错。”

  “我喜欢诶。”她的走狗们纷纷附和道。

  “说话注意点。”我一语双关,也在指她以前对我那些不明朗的种种挑衅。

  “告诉你口误了,你以为我那么喜欢你,嘴里还老念叨你的名字?”她的头歪向一边,下巴抬得很高,用眼角看着我。她第一次对我使用了“明枪”,却是一记软拳,功力深厚,我感到受了内伤。

  我也不是吃素的,我说:“你要是喜欢我,我还不如去死。”说完就快步冲出后门,紧咬着嘴唇,狠皱着眉头。我却没能一下冲进走廊,而是冲进了赵宇明的怀里。他的肩膀撞疼了我的鼻梁,我正要向后倒,他立马用双手稳住了我。

  由于疼痛,我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我用手扶住鼻梁,看了他一眼。走廊的灯不知什么时候坏了,借着教室发散出来的灯光,走廊昏暗,一晃眼的过程中只能确定他的面目轮廓清晰。他松开了手,不知道什么表情,我赶紧说:“对不起。谢谢。”就快步没入走廊里逐渐失去夕阳照耀的昏暗中。

  那天之后我经常可以在班级门口看到他,不只是我,还有很多其他女孩,很多其他班的女孩都可以看到他,当然,他是来找林萌萌的。除了林萌萌以外的很多其他女孩看到他的时候,有低头红脸的、有掩嘴偷乐的、有直眼傻看的、有窃窃私语的。我就是在她们的窃窃私语中得知了他是林萌萌的男朋友,他是高三3班的体育委员,他是校篮球队的主力前锋,他是连续蝉联三年的校草。

  每次看到他,他都靠在班级门口对面的墙上,有时候和林萌萌一起靠在那面墙上,他的姿势始终在松弛中流露出一种自负。他看着其他女孩的时候,通常是一边嘴角上扬,胸部振动一下的那种笑,笑里掺杂着得意又有些无语的情绪;他看着林萌萌的时候,则是眼睛弯弯嘴角弯弯,平淡却温暖的笑容,那笑却让他显得像个旁观者,好像林萌萌只在他的眼中而并没有在心里;他看着我的时候,我对那种笑,形容不出来。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谢谢”。可是除了我和他之外,没有人知道他在说给我听,我想他是在告诉我,他记得我,对我印象深刻。他是在我路过他和林萌萌一起靠着的那面墙的时候说的,我脚步顿了一下,就继续向前走,听见林萌萌用娇滴滴的口气说:“你说什么呀?”

  他第二次跟我说话,是因为杨夕。那天杨夕又抓住给我烟的机会跟在我身后一起放学,赵宇明在门外等林萌萌,也许是,大家都这样认为,包括我。我的身体刚移出门外,他就歪着头对我笑,接着就看到了在我身后紧跟出来的杨夕,他的笑容像被突然拴了秤砣一样迅速垮了下来。

  杨夕说:“明哥。”杨夕认识他,是因为杨夕也是校篮球队的。

  赵宇明说:“你女朋友?”

  “啊,呃,呵呵。”杨夕不敢说“是”,又不想说“不是”。

  “不是!”我说。

  “嗯——我也觉得他配不上你,哈哈。”他两手揣在校服裤子的裤兜里,双臂自信地由肩膀处向身体两侧摆着。

  “明明!”

  林萌萌娇滴滴又有些嗔怒地喊他,说着奔到他面前大胆地挽着他的胳膊就走,虽说学校里早恋的不少,但早恋也属违禁之事,在大庭广众做这种亲密动作,我唐果也不敢,她的确是条疯狗,因为她立马回头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赵宇明也回头对我笑了,为了回报林萌萌的“大恩大德”,我也不怀好意地对赵宇明笑了。

  杨夕看他们走远了,沮丧地小声嘟囔:“哼,关你鸟事!”

  第二天我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上面写着:“放学后去BOX,自己去,我请你吃饭——明。”我一直揣测是不是林萌萌搞的鬼,如果我去了,说不定会被套麻袋胖揍一顿,所以我犹豫,我望向林萌萌的方向,她兴高采烈地大声说:“今天晚上还得彩排,后天我们‘水果糖’正式演出!”说完回头看我一眼。

  她还是将她新成立的美少女组合命名为“水果糖”了,每次她提到这个名字,只要我在的场合,她都会挑衅地看我一眼,她这一眼,像一个发动机,把我送到了BOX,送到了赵宇明的面前。

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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