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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童年与求学

时间:2013-10-14 13:41   来源:中国台湾网

  1875年1月14日,我出生于上阿尔萨斯区的凯瑟斯堡,排行老二。我的父亲,路易士?史怀哲,是个教会牧师,在以天主教为主的凯瑟斯堡,为人数较少的新教徒服务。我的祖父,在下阿尔萨斯区的法芬霍芬生活。他是一个教师,也是一位管风琴师,他的三个兄弟也从事类似的工作。我的母亲阿黛尔是个牧师的女儿,出嫁前姓席林格,从小生活在上阿尔萨斯区孟斯特山谷中的穆尔巴哈。

  在我出生后的几个星期之内,家人就随我父亲一起搬到了孟斯特山谷中的根斯巴赫 。在那里,我和三个姐妹、一个弟弟一起,度过了幸福的童年,唯一的不幸是父亲经常因病卧床。后来父亲的身体逐渐恢复,70来岁时仍然冒着法军炮火在教区工作,孚日山脉 制高点上的法国军队向山谷中扫射,致使根斯巴赫的居民伤亡惨重、建筑物大量毁损。1925年,父亲以高龄逝世,母亲却于1928年在根斯巴赫和威林泰尔之间的路上突遭骑兵队撞击身亡。

  5岁时,我的音乐启蒙教育启动。父亲用我外祖父留下来的一架老旧方形钢琴辅导我学音乐。虽然他琴技一般,却能即兴演奏动人的乐曲。

  7岁时,在学校,我用小风琴为圣歌旋律做和声伴奏,让老师大吃一惊。

  8岁时,我开始弹管风琴,尽管双脚还够不着踏板。可能是承袭了外祖父的遗传,我对管风琴兴趣极大。外祖父不仅乐于弹奏管风琴,还善于制作各种乐器。母亲说过,外祖父华丽的即兴演奏在当地颇有名气。不论到哪里去做什么,外祖父必定首先了解当地的管风琴状况。当瑞士琉森大教堂准备购置一架管风琴时,他还专门前去详细询问、仔细观察。

  9岁时,我第一次在教会礼拜仪式中出任代理管风琴手。

  1884年秋季之前,我一直在根斯巴赫的一间乡村小学读书,后来在孟斯特的一个实科中学(实用课程为主,不设古典语文)念了一年,同时在课余补习拉丁文,预备进入普通中学第五级深造。

  1885年秋季,我正式入读阿尔萨斯的米卢斯镇的一所普通中学。我的教父(我祖父的同父异母的兄弟,也叫路易士?史怀哲)是个小学校长,让我住在他家。要不然收入微薄、勉强养家的父亲很难供我读完普通中学。

  教父和他妻子无儿无女,对我管教严格。抚今思昔,对他们给予我的种种善行,我永远心存感激。

  在根斯巴赫和孟斯特上小学、中学期间,尽管我在读写方面问题不少,但总体成绩名列前茅。刚进普通中学时,因为功课跟不上,我的成绩简直是惨不忍睹。这不仅仅是因为我懈怠功课和迷思臆想,也是因为我的拉丁文基础实在太差,难以应对第五级课程学习。升到第四级 时,我遇上了韦迈博士。他教会我如何学习,激发了我的自信,至此成绩才渐有起色。不过韦迈博士给我的最深刻的印象是,每次上课他都胸有成竹、有备而来。一开始我就注意到了。他始终是我生活中兢兢业业、尽善尽美的榜样。后来我还多次拜访过他。大战即将结束时,我出差前往韦迈博士暮年安息的斯特拉斯堡小镇,打听他的下落,得知他饥寒交迫、精神异常,竟已寻了短见。

  在米卢斯镇上学时,我的音乐老师是年轻的尤金?梅奇,他在圣史帝芬改革教会做管风琴师,这是他从柏林音乐学院毕业后做的第一份工作。他在柏林求学期间,适逢人们对巴赫激情再燃、热情复生。因为梅奇老师的缘故,我得以及早研习这位圣多玛斯教堂唱诗班指挥的作品,得以在15岁就开始接受完整的管风琴演奏指导。不幸的是,在1898年秋天,因为伤寒,梅奇老师英年早逝。后来,我用法语撰文追悼梅奇老师,并在米卢斯结集出版。那是我出版的第一部作品。

  念普通中学时,我的兴趣主要在历史学和自然科学方面。语文和数学我实在不行,要下很大功夫才略有起色。不久之后,对这些毫无天赋的课程,我竟然推崇备至。及至高年级时,各科成绩升堂入室,绝非最佳却也位居前茅,尤其是作文分数,若非记错,常常名列榜首。

  及至最高年级,拉丁文和希腊文由迪克校长亲授,他来自于吕贝克,才气横溢。他上课从不沉溺于枯燥的语言学规则,他善于旁征博引古代哲学,引领我们窥测近代思想。对于叔本华 ,他可谓推崇至极。

  1893年6月18日,我参加毕业考试。笔试我答得不好,论文写得令人大失所望;口试时,我的历史知识和独创见解引起主考官——来自斯特拉斯堡的阿布瑞特博士——的注意,他在毕业总评上给我备注了一条评语:历史成绩“优异”,以及几句溢美之词。若非博士慧眼,我的学位证书必将亮点全无、平淡无奇。

  同年10月,在巴黎经商的伯父慷慨解囊,资助我寻访到一位巴黎的管风琴大师维多尔 学琴。当时他只收音乐学院管风琴系毕业的学生,不过在米卢斯打下的夯实基础让我脱颖而出,我被破格录取。维多尔的指导对我帮助巨大,不仅优化了我的表演技巧,还促使我追求完美,与此同时他让我明白了音乐结构的重大意义。

  记忆中,维多尔老师教授的第一节课是在10月的一个云兴霞蔚的日子。恰逢俄国海军上将阿威兰携舰来访巴黎,庆祝俄法两国建交,街上人语马嘶,待我赶到老师家时,业已迟到良久。

  1893年10月底,我来到斯特拉斯堡大学,住在圣多玛斯神学院的威廉宿舍,院长埃里克森牧师学识渊博,正忙着编辑加尔文的作品。

  其时,创立不久的斯特拉斯堡大学,业已声威大震。师生做学问不拘一格,齐心协力于实践现代大学之理念。教职员中鲜见老态龙钟之人,整个校园意气风发、活力四射。

  当时我同时选修神学和哲学。在普通中学时,因为仅初通希伯来语,第一学期我几乎花在希伯来语资格预试备考上。一番苦学之后,于1894年2月17日勉强及格。接下来,我知难而进、始终不懈,于希伯来语方面终有所得。尽管语言考试让我叫苦连天,我对校内的种种课程依然心潮澎湃,特别是霍尔兹曼 所讲的符类福音(即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 课程,以及文德尔班 和齐格勒 开出的哲学史课程。

  1894年4月1日,我应征入伍,开始了为期一年的兵役生活。幸亏队长宽宥,几乎每天上午我都能抽出时间,在11点前抵达学堂聆听文德尔班教授的课。

  当年秋天,部队开往奥克费尔登一带(位于下阿尔萨斯)演习。打点行装时,我把希腊文《圣经》塞进挎包。当时神学院学生若想获得奖学金,在冬季开课之初必须通过三门功课的考试,而现役学生只需通过一科,我选择的功课就是“符类福音”。

  随军演习之时,我依旧身揣希腊文《新约全书》,就是为了考试分数高一点,不至于在我敬重的霍尔兹曼先生那里丢人现眼。那时候,我生龙活虎、孜孜不倦,晚上和节假日都在一意苦读。因为暑假中已经研读过霍尔兹曼对《圣经》的诠释,此刻便专心于原文,以验证先前研读诠释中究竟有何心得体会。原文阅读中,我竟然大有所获。霍尔兹曼说过,马可福音是最古老的福音,是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基础。这是学术界普遍认可的说法。据此推定,研究耶稣生平活动非借由马可福音不可。对此我一直心存疑惑。部队驻扎古根汉村的时候,在一个节假日,我仔细研读了一遍马太福音第10章和第11章,赫然发现若干意义重大的段落只出现于此,而于马可福音并无蛛丝马迹。

  马太福音第10章记述有12门徒的使命。道别之时,耶稣暗示他们大祸临头,后来他们却安然无恙,什么也没有发生。

  耶稣还透露,在他们走遍以色列城邑之前,“人子”就会莅临。但是这并非意味弥赛亚国度即将到来,也因此,耶稣并不企盼他们归来。

  耶稣怎么会让他的门徒去期待实际并未发生的事情呢?霍尔兹曼解释道:我们阅读的文字,并非耶稣谈话的真实文本,我们读到的不过是后人从各种“耶稣语录”中摘录而成的东西。对此我不可能趋炎附势。因为,即便如此,后人也不可能让耶稣空穴来风地做出未能实现的预言。

  借由福音原文,我必须承认耶稣确实预言使徒即将遭受迫害、人子即将降临。然而,事实证明,他的预言落空了。

  耶稣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预言呢?当事态发展出乎意料时,他究竟做何感想?

  马太福音第11章记载了施洗约翰就此对耶稣的询问,以及耶稣的答复。于此,我同样坚信霍尔兹曼和一般的《圣经》诠释者都未做到穷原竟委。当施洗约翰问耶稣,“那将要来的是你吗”,究竟意所何指?我不清楚“那将要来的”是否一定意指弥赛亚(救世主)。从后期犹太教对弥赛亚的信仰来判断,弥赛亚降临前一定有个先兆——以利亚的复活。而且,当原本被期盼为以利亚的耶稣告诉门徒,施洗约翰本人才是大家期待的以利亚时,他也是用“那当来之人”予以表达(马太福音11:14)。于是,我断定:施洗约翰所问之“那将要来的”表达了同样的意思。约翰差人询问耶稣,不是想知道他是否就是弥赛亚,而是想知道他是否就是弥赛亚的先驱以利亚——这一点,在我们看来,确实显得有点奇怪。

  问题是,耶稣为什么不明确答复约翰呢?有人认为,耶稣其实是在曲尽其妙,他这样说是为了探察施洗约翰的信心。不过依我之见,这种看法其实言之无理,竟还衍生出许多旁门左道。比较合理的解释是:耶稣未澄清是或不是,根本是因为他尚未决定是否要将自我认定的身份公之于众。关于施洗约翰遣人询问,无论如何都证明,当时耶稣的信徒没有一个把他认定为弥赛亚。如果耶稣业已被认定为弥赛亚,那么施洗约翰在遣人询问的过程中一定会流露出这样的信息。

  还有另一个段落需要寻求新的诠释。当施洗约翰的差使离开之后,耶稣对众人说:“凡妇人所生者,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马太福音11:11)

  对此,一般人诠释为,耶稣所言是在贬抑施洗约翰,置他于较之身边追随天国之信徒更低的层面——这种说法,对我而说,既庸俗又可疑,毕竟那些信徒皆是妇人所生的呀。弃此论调,我的诠释是:将施洗约翰与天国成员做比较时,耶稣考虑的是自然世界与超自然之弥赛亚世界之间的差别;作为一个世间之人,施洗约翰比其他所有的人更伟大;但是皈依于天国的成员不再是现世的自然人,随着弥赛亚国度的降临,他们经历了一种变化、一种升华,进入了一种超自然的境界,呈现出一种类似天使的模样;业已成为超自然者,其中最小的也比任何活在当今自然世界的人显得伟大;施洗约翰终将回归天国,成为天国中或崇高或卑微的一分子;然而,他那与众不同且逾越他人的伟大,只有在化身于自然界时才得以显现。

  因此,在大学一年级行将结束时,对于耶稣送别使徒时的言行的种种世俗的诠释,我产生了困惑,开始了质疑。同时,对于那些将耶稣生平做历史性诠释的种种观点,我也开始了质疑。

  演习结束回到家中,我的思想焕然一新。我坚信:耶稣所道之国度并非由他本人及信徒在自然界所创建,而是在超自然时代降临之际结伴而生的。

  当时,由于霍尔兹曼有关耶稣生平的诠释已为学界普遍认可,在即将参加的考试中,如果我把自己的质疑公示于众,自然于情于理不合时宜。事实上,我也没有机会,因为霍尔兹曼是个好人。在20分钟面试期间,他对我这个因服役而耽搁了学业的年轻人格外宽容,仅要求我把《圣经》的前三个福音内容做个概括性的比较。

  至大学毕业前,我经常搁置其他课程,独立专研与福音内容及耶稣生平相关的种种问题。通过研究,我愈发坚信,解开谜团的关键就在于:耶稣差遣使徒出发传道时的谈话,施洗约翰由监狱打发两个门徒向耶稣提出的问题,以及耶稣面对归来的使徒时的心态。

  幸运的是,德国的大学不会过度约束学生的学习,也不会用其他国家常用的繁复的考试压迫学生。它们的运作模式确保学生有机会独立钻研学问。

  当时,斯特拉斯堡大学神学院弥漫着一缕独特的学术自由风气。除了霍尔兹曼之外,还有刚来的《旧约全书》专家布德 ,他应当是我最钟情的神学教师。他的课总能让人感觉到仿佛步入一种艺术境界,他善于简洁而又精致地表述学术问题。

  除了神学,我也选修了一些哲学课程。此外,我还师从贝勒曼的弟子雅可布斯达学习乐理。他认为贝多芬之后面世的任何音乐作品都不是艺术,这实在有点失之偏颇。不过,若就学习本身而言,大家确实可以从他那里学到点东西、获得扎实的训练,对此我真的是感激涕零。

  我的音乐成就很大程度上必须归功于厄纳斯特梅奇,他是尤金梅奇(我在米卢斯时的音乐老师)的哥哥,是斯特拉斯堡圣威廉教堂 的管风琴手,在“巴赫音乐会”担任指挥,是圣威廉教堂合唱团的领唱。他让我为音乐会清唱剧和《受难曲》做管风琴伴奏。起初,排练时伴奏由我来顶岗,正式演出时还是由尤金梅奇上场。不久后,只要尤金因故无法从米卢斯赶来,我就正式登台伴奏。尽管年轻,借此机缘,我还是把握了巴赫的作品,并有机会参与他的合唱音乐的表演,进而获得实际的临场锻炼。

  圣威廉教堂当年被视为巴赫复兴的重要基地之一,此次复兴萌发于19世纪末。厄纳斯特?梅奇对巴赫的作品颇有研究。19世纪末,清唱剧和《受难曲》通常以现代化方式表演,而梅奇是率先摒弃这种方式的先锋人物之一。他启用著名的斯特拉斯堡管弦乐团为小型合唱团伴奏,追求更为纯净的演出风格。多少个夜晚,我们纵横于清唱剧及《受难曲》的乐谱中,探讨恰当的诠释途径。后来接替厄纳斯特?梅奇,出任音乐会指挥的就是他的儿子弗列兹?梅奇,他是斯特拉斯堡音乐学院的院长。音乐方面,除了巴赫之外,我还崇拜瓦格纳 。

  16岁那年,在米卢斯上中学时,我第一次步入剧院,台上演奏的正是瓦格纳的《唐怀瑟》,我心潮澎湃,以至于一连几天都无法专心上课。

  斯特拉斯堡的歌剧表演由奥托?洛斯指挥,演出精彩绝伦,我因此熟悉了瓦格纳的所有作品——不过,《帕西法尔》是个例外,它只在拜罗伊特 音乐节演出。1896年我有幸前往拜罗伊特观看《尼布龙根的指环》,此次演出是1876年初演以来再次排演后完整推出的演出,机会难得啊!巴黎的友人赠我门票,为了解决差旅费用,我开始厉行节约,有时一天只得一餐。

  假如今天再看瓦格纳的歌剧,一定会发现音乐之外的种种绚丽的舞台效果。然而,萦绕心怀的是早年在拜罗伊特看到的《指环》四部曲的场景,正是那份淳朴才令人惊叹,不仅是舞台设计,整个演出效果都散发着已故大师的精神理念。

  弗格尔出演火神罗格,台词和动作都很出彩,令我难以忘怀。他一登台亮相便左右了整个舞台,不动声色地捕获了全场的眼球。台上的弗格尔绝非当下流行的罗格模样,而是身着丑角服饰伴着罗格主题曲翩翩起舞。弗格尔身披那件经典醒目的红袍,踩着节拍,不可言状地将红袍或左或右地甩到肩上。他双眸若有所视;却又完全置之度外;动作如此简洁,却又明白无误地传递出鲁莾步入毁灭之衮衮诸神蕴含的无尽的破坏力量。

  1897年夏季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在斯特拉斯堡的求学生活走到了尽头。这时我参加了生平首次神学考试,论文题目是《施莱尔马赫 的最后的晚餐说与〈新约全书〉及宗教改革理念之比较》。所有考生必须依此话题,在8周内递交完整的研究报告,校方将根据论文质量裁定谁有资格参加正式考试。

  为了完成论文写作任务,我不得不重新回到福音文本研读耶稣生平,重新考察有关最后的晚餐的主流教义与历史诠释。我发现所有的教义和诠释都没有提供令我满意的答案。对于这个耶稣与其门徒的历史性仪式,以及原始基督教圣餐礼仪的意义,还没有人做出清楚的解释。在施莱尔马赫的著名的《教义学》中,有一节讨论到最后的晚餐,让我沉思良久。他强调:根据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我们看不出耶稣曾经指示门徒再三举办晚餐仪式;因此,可以这样理解,原始基督教团体重复举行圣餐礼仪的习俗应该是起源于使徒而非耶稣。施莱尔马赫以其精辟的论述充分阐释了这一点。遗憾的是,他没有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意义与结果。因此,我决意推进这项研究,即使在完成那篇决定准考资格的论文之后,我依然持续研究下去。

  我揣摩:如果上述两部最古老的福音典籍都没有记载重复晚餐的指令,那就只有一种解释,门徒带领信徒反复举行晚餐仪式必定是出于门徒自己的主张与权威;即使耶稣的言行没有明示,门徒一定从最后的晚餐中察觉到什么,才会这样做;既然关于最后的晚餐始终不得澄清,为什么早期的基督教团体在没有获得耶稣指令的情况下会采行圣餐礼仪呢?我断言,最后的晚餐这一问题还需研究。

  由此,我接着思考最后的晚餐对于耶稣和使徒具有怎样的意义,它与人们期待的天国盛宴弥赛亚的关系又是什么?

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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