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擅长发现条子。别的家伙,他们也许擅长在玩扑克牌的时候用小牌来虚张声势。我嘛,我没那个本事。但我能从人群中把条子找出来。
我在吃早饭的时候注意到了那两个便衣警察。当时我刚给自己冲了碗卜卜米 ,斜倚在厨房颜色暗沉的防火板吧台上吃了一口。这时,我从厨房水槽上方的小窗户望出去,看见了他,穿得整整齐齐:白种人,男性,身高大约在1.77~1.80米之间,黑头发,深色眼睛,正从人行道的另一端大步向南走来。他穿着看上去有点像粗花呢布的运动夹克,里面是蓝色衬衫,纽扣都扣得很严实。下面是卡其色斜纹休闲裤,脚蹬一双磨面深棕色皮鞋,深黑色的橡胶底。右手拿了本小巧的线圈装订笔记本。
条子。
我舀了一口燕麦粥,嚼两口,吞下去,然后再次开始这种机械运动。
在第一个条子出现后大约一分半钟,第二个上场了。这家伙的块头大点儿——身高在1.85~1.87米之间,短短的金发,长了个肉乎乎的下巴,像我这样的瘦子总想给他那个大下巴来上一拳。他穿了条跟前面那个家伙差不多的斜纹休闲裤,但运动夹克的款式有所不同,里面是件白色衬衫。二号警官在街道的右侧干活,也就是我房子所在的这一边。
三十秒之后,他梆梆地敲响了我的房门。
我舀了一口燕麦粥,嚼两口,吞下去,然后再次开始这种机械运动。
每天早上,我的闹钟会在六点零五分响起。从周一到周五。我会起床,淋浴,刮胡子,换上一条旧牛仔裤和一件旧T恤。我喜欢穿白色平角短裤。我还喜欢穿白色高筒运动袜,能拉到膝盖那种,袜筒上方还印有三道海军蓝的条纹。历来如此,也将一直如此。
早上六点三十五分,我会吃一碗卜卜米,洗干净碗和勺子,然后把它们放在不锈钢水槽旁边那块褪了色的绿色洗碗布上沥干。早上六点五十分,我会步行去本地的一家车行上班,我会在那儿换上满是油污的深蓝色连体工作服,埋头在某辆车子的引擎盖下开始工作。我的技术还不错,也就是说,我总会有活干。但我一定是在引擎盖下面埋头干活的那个家伙,而不是像外面的一线人员,跟顾客面对面打交道,我做不了那样的工作。
我一直工作到傍晚六点钟,午饭时还能休息一小时。工作时间很长,不过加班费还算可以,话又说回来,我的技术很好,也从不多嘴,这意味着老板不介意多我一个人。下班后,我走回家。也许会煮点馄饨当晚饭,看看肥皂剧《宋飞正传》。十点钟上床睡觉。
我不外出。我不泡吧。我从来不和朋友们看电影。我睡觉,吃饭,工作。每天的日子都和前一天没什么两样。这不能算生活,只能算生存。
精神病科医生对此有个术语:假装正常。
这是我知道的唯一生存之道。
我又舀了一口燕麦粥,嚼两口,吞下去,然后再次开始这种机械运动。
前门传来的敲门声更重了。
灯是关着的。我的房东H太太正在佛罗里达州看望她的外孙们,所以,没必要把电浪费在我这一个房客身上。
我放下那碗没滋没味的燕麦粥,就在此时,那个条子也刚好转过身去,走下门前台阶。我挪到厨房的另外一侧,正好可以偷看到他的举动,只见他走到我邻居的门前,又开始梆梆梆地敲门。
这是警方排查。警方正在排查整条街道。他们是从北边查过来的。应该出了什么事,可能就在这条街上,可能就在街的北边。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我并没打算认真去想的事情,但今天早上从闹钟关掉,我走进浴室,盯着面盆上方镜子里我自己的映像时开始,它就一直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昨天晚上我关掉电视机后听见的那些噪音。我可能知道了我根本不想知道的东西,但现在,我无法把它从脑海中赶出去。
我没心思再吃早饭了,重重地在厨房的椅子上一屁股坐下。
早上六点四十二分。无论如何,今天反正不用再假装正常了。
今天要动点真格的。
我觉得有点喘不上气。我的心跳加快,我能感觉到自己的手心在冒汗。我一下子想到了这么多事情,以至于头都开始疼了,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呻吟,我给弄糊涂了,后来我才意识到,正是我自己在发出呻吟。
她的微笑,她那无比甜蜜的微笑。她看着我的样子,就好像我是个3米高的巨人,就好像我能掌控整个世界似的。
然后,一串串泪珠滑下了她的脸颊。“不,不,不要。请别这样,艾丹,住手。别这样……”
那些条子是来抓我的。早晚他们都会来。先来两个,然后三个,最后整个特警组都会出动,聚集在我门前的台阶上。像我这样的家伙,活着的原因就在于此。因为每个社区都得有个恶棍,再怎么假装正常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要想想对策。要做好计划。要他妈的离开这里。
但是去哪儿?待多久?我可没有那么多现金……
我努力把呼吸的节奏调整正常。找到些许安慰。告诉自己一切都没事。我没有跟体制捣乱。我在坚持上心理治疗课程。不喝酒,不抽烟,也不上网。我准时出席小组会议,安分守己。
过正常的生活,做个正常人,不是吗?
但这些都帮不了我。我积习难改,而且我意识到,这是真的。
我是个该死的说谎高手,特别是当我面对警察的时候。
蒂蒂开始在厨房里巡视。要是她扭头往左看,视线穿过走廊,就能看见一个男人侧面的轮廓,他正坐在深绿色的双人沙发上,沙发靠背上搭了条彩虹色调的阿富汗毛毯。杰森?琼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一颗长满卷发的小脑袋正顶着他的下巴颏,也一动不动:那是他的女儿,蕾,看上去她好像睡着了。
蒂蒂提醒自己别盯太久。她不想这么快就在游戏中引起别人的注意。米勒的直觉是对的:他们正在同一个聪明的利害关系人打交道,这家伙似乎很清楚法律的条条框框。也就是说,要是想继续询问那位丈夫或者他四岁的女儿,他们就必须把一切事情先打理好,还得抓紧。
所以,她把注意力投向了厨房。
厨房,就跟其他房间一样,尽管外观还保持得不错,但已经看得出有年月了。黑白棋盘状的油毡布正在剥落。也许有人会说那些家用电器是复古产品,但蒂蒂觉得已经过时了。房间非常小。一个有弧度的吧台,还有一对红色的塑料吧椅,足够两个人坐。一张小巧的茶几放在窗户前面,但它上面搁了一台电脑,而不是让人当座位用的。
这让蒂蒂觉得有点意思。一个三口之家,但只准备了两个人的座位。这是不是能说明点关于家庭动力学的什么问题呢?
厨房很整洁,台面擦得干干净净,只有几件小电器稍显杂乱,在紧靠着台面的后挡板上排成一行,但又不是过分整洁——水槽里堆着没洗的脏盘子,沥水篮里放着洗干净的盘子,还没来得及放进橱柜。一口古老的餐厅钟,用叉子和勺子作时针和分针,喜气洋洋地架在炉子上方,浅黄色的窗帘上印着明黄色的单面煎蛋图案,装饰在窗户顶上。虽然陈旧,但很舒适。显而易见,有人为此付出了不少心血。
蒂蒂看到一条方格子洗碗布挂在挂钩上,便俯身过去,尝试性地嗅了两下。米勒看着她,好像她干了什么滑稽事,她无所谓地耸耸肩膀。
在职业生涯的早期,蒂蒂曾处理过一桩家庭虐待案件——戴利夫妇,那是他们的名字——那位专横跋扈的丈夫,帕特,强迫他的妻子,乔伊斯,按照军队里的严格标准去打扫房间,每天如此。蒂蒂还记得,当她挨个房间检查的时候,那无处不在的刺鼻氨水气味,刺激得她泪流不止,直到她来到一间密室,氨水的气味终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浓浓的血液干涸以后的味道。很显然,老好人乔伊斯那天早上没把床铺好。所以帕特狠狠地揍了她。乔伊斯的肾脏被伤得很重,她开始尿血,想到自己就要死了,她挣扎着去丈夫的卡车车厢里取出手枪,她得让这个恶棍给自己陪葬。
后来,乔伊斯躲过了肾脏大出血的劫难,活了下来。可那位丈夫,帕特,被手枪轰掉了大半边脸,死了。
目前而言,这个厨房给蒂蒂留下的印象很平常。没有什么疯狂的丈夫强迫或命令妻子去打扫或消毒的迹象。这个厨房就是一位母亲准备晚餐的地方,水槽里还放着几个没洗的盘子,上面残留着芝士煮通心粉。
蒂蒂把注意力转向吧台,上面放着一个黑色女式皮包。米勒无声地递给她一双橡胶手套。她点点头以示感谢,然后开始筛检皮包里面的东西。
她先检查的是桑德拉?琼斯的手机。那位丈夫似乎没指望妻子的手机里会有什么隐私,他们得以顺利地在手机上翻找自己想要的内容。她检查了手机里的短消息和通话记录。只有一个电话号码的拨出频率显得很触目,标记为家。妈妈打电话回家询问自己女儿的情况,这没什么好怀疑的。拨出频率排第二的电话号码,标记为杰森,妻子打电话看看丈夫在干些什么,蒂蒂得这么想。
因为设有密码,蒂蒂没法听到语音留言,但她不着急。米勒会让移动通信公司把这项工作继续进行下去,让他们冻结相关信息,并且查出通话记录。服务供应商甚至会把那些已经删除的信息也保存在自己的数据库里,方便有需要的人随时查询。米勒会让服务供应商追踪桑德拉最后留下的那些通话记录,记下发射信号的那些信号塔,以帮助确定她最后的活动范围。
钱包里剩下的东西包括三管不同颜色的口红——深浅不一的粉红色,一把指甲锉,一块格兰诺拉牌巧克力,一个黑色的发圈,一副阅读时用的眼镜,一个钱包,里面有四十二美元现金,一张马萨诸塞州的有效驾驶执照,两张信用卡,还有三家杂货店跟一家书店的会员卡。最后,蒂蒂从包里拽出一个线圈装订的小笔记本,上面记满了各种事项:需要购买的日常用品,需要办理的杂事,约会的时间,等等。蒂蒂把这个小笔记本挑出来作为重点目标,米勒赞许地点了点头。
皮包旁边放着一大串车钥匙。蒂蒂面带疑色地把它们拿起来。
“自动钥匙是停在车道上那辆灰色沃尔沃旅行车的。有两把是房子的钥匙。还有四把钥匙我们暂时不知道用途,但我们估计至少有一把是她的教室钥匙。我会派人去查清楚。”
“你检查过那辆旅行车的后备箱了吗?”她毫不含糊地问道。
米勒瞧了她一眼,显然是觉得她的问话缺乏对他的信任。“当然检查了,女士。没什么让人惊喜的发现。”
蒂蒂懒得为此次冒失的发问道歉。她只是放下钥匙,拿起一沓学校的试卷,上面用红墨水打着分数。桑德拉?琼斯给班里的学生们布置的作业是,每位同学都要围绕下面的问题写一段文字:“如果我要开创属于自己的小镇,为所有居民制定的第一条法规将是什么?为什么?”
有些孩子只写得出一两句话。但也有两个孩子几乎填满了整张纸。每份试卷上都有一两句评语,画了圈的分数打在试卷顶端。能看出是女性的笔迹,有些写得不错的文章,还画上了表示奖励的笑脸。蒂蒂心想,伪造笔迹者是不可能想得出把这种细节也包括进去的。所以,到目前为止,她的推断是,桑德拉?琼斯曾坐在吧台边,批改这些作业,而这一行为,根据她丈夫的说法,只可能发生在她把女儿蕾哄到床上睡着了之后。
所以,在晚上大约九点钟左右,桑德拉?琼斯还好端端地坐在自家的厨房里。然后……
蒂蒂的目光移向那台电脑,一台看着还挺新的戴尔笔记本电脑,就放在那张红色小茶几的上面。她叹了口气。
“开机检查过了?”她带着未加掩饰的渴望问道。
“还没这个打算。”米勒答道。
那台电脑很有点意思。他们当然想看里面的内容,但当然也要获得那位丈夫的首肯,因为他的个人隐私不容侵犯。这种事得靠商量,假设他们有什么法宝可以拿来商量的话。
蒂蒂转过头,看着那道从厨房后面升上去的狭窄的小楼梯。
“勘验专家已经上去了?”她问道。
“没错儿。”
“他们的车停在哪儿?”
“五个街区以外的地方,一家小酒馆旁边。我怕别人看到。”
“我同意。他们检查过楼梯了吗?”
“一到这儿,我叫他们干的头一件事就是这个。”米勒向她保证道。然后又补充说,“听着,警长,我们从清晨六点钟开始就一直待在这儿。当时,我安排了十个人搜查这房子,从地下室、卧室、衣柜到灌木丛。可这场搜查唯一的收获就是一盏破碎的台灯,还有主卧室里一条失踪的被子。所以我把勘验专家打发到楼上去做他们分内的事情,其他家伙都到外面干活去了,要么把桑德拉?琼斯带回来,要么把相关线索带回来,看看到底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这些是基本步骤,我们都知道。不过它们没能提供什么帮助。”
蒂蒂又叹了口气,抓住楼梯的扶手,沿着漆成巧克力色的楼梯往上走去。
楼上跟楼下一样温馨舒适。一对陈旧的壁灯支架碰到了蒂蒂的头发,她本能地想低头躲开,但抑制住了这个冲动。走廊里铺的也是硬木地板,积年的灰尘塞在阶梯角落里,几撮细细的毛发夹杂着皮屑,像风滚草 一般,轻轻滚过她脚下的阶梯。家里养了宠物,蒂蒂猜测,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人提及这一点。
她停了一会儿,回头看着上来时走过的路,灰蒙蒙的楼梯上,一串脚印混杂在一起,难辨彼此。还好楼梯已经检查过了,她想道。接着,她皱起眉头,脑海中闪过另一个念头,让她立刻就急切地想要弄个清楚。
她差点儿就要张嘴说什么了,但在最后一刻,又沉思了一下。最好等等再说。还是先把一切事情打理好,抓紧。
他们经过一间狭小的浴室,装饰得跟厨房里那种上世纪50年代的格调差不多。浴室对面,是一间大小适中的卧室,里面放了一张铺着粉红色被子的单人床,摆在屋子斜顶底下的角落里。天花板和屋檐都漆成了明亮的蓝色,还装点着朵朵白云、鸟儿和蝴蝶。肯定是个女孩儿的房间,它布置得这么可爱,以至于蒂蒂忍不住为小克拉丽莎?简?琼斯感到一阵心痛。小克拉丽莎昨晚入睡的时候还好好地徜徉在这么漂亮的圣坛中,可当她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仿佛身陷噩梦,一帮身着黑衣的警察正在自己家里大摇大摆。
蒂蒂没有在这间卧室里久留,她继续往前走,来到了主卧室。
两位勘验专家正在窗前忙活。他们刚合上百叶窗帘,现在正用蓝光在房间里扫描。蒂蒂和米勒礼貌地站在门外走廊上,与此同时,第一位身着白衣的专家扫描了墙壁、天花板和地板,以便提取体液留下的那些记号。随着那些斑点浮现出来,第二位专家用一张卡片给它们做好标记,供进一步的分析之用。这一过程花了大约十分钟。他们没有扫描那张床。显然,床单和毯子都已经被卷起来,等着送实验室检验了。
第一位专家拉起百叶窗,打开那盏幸存的床头灯,然后兴高采烈地跟蒂蒂打招呼:“你好哇,警长。”
“战况如何,玛吉?”
“还行,一如既往。”
蒂蒂上前两步,去和玛吉握手,随后又和第二位专家握手,他叫尼克?克劳福德。他们是老相识了,对这种场景早已司空见惯。
“你们有什么想法?”蒂蒂问道。
玛吉耸了耸肩膀。“找到一些东西。我们当然会进行检测,不过,没什么惊人发现。我是说,美国的每间卧室里,多多少少都能找到些体液。”
蒂蒂点点头。在房间里搜寻体液时,有两种情况特别值得注意:一种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墙壁溅满了血迹,或是地板上积了一大摊血;还有一种情况是,完全找不到任何体液,那就意味着有人事前用化学品进行了工程浩大的清理工作。就像玛吉说的,每间卧室都应该能找到点什么。
“那盏打碎的台灯是怎么回事?”蒂蒂问道。
“我们是从地板上找到的,”尼克开口道,“所有的碎片都散落在附近。一眼就能看出,灯是倒在地板上摔碎的,而不是被拿来用做武器。至少,通过肉眼的观察,在台灯的底座上没有发现任何血迹。”
蒂蒂点点头。“床上用品呢?”
“一条蓝绿相间的被子不见了,但其他床上用品都完好无损。”
“你们也检查过浴室了?”蒂蒂问道。
“是的。”
“牙刷呢?”
“我们到的时候,有两支牙刷还是湿的。一支粉红的芭比娃娃电动牙刷,是小女孩用的。还有一支博朗牌Oral-B电动牙刷,据丈夫说,是他妻子用的。”
“睡衣呢?”
“据丈夫说,他妻子穿了一件紫色的长T恤,上面的图案是一只戴着王冠的小鸡。目前还没找到。”
“其他衣服?或者行李箱?”
“据丈夫的说法,没发现少了什么东西。”
“珠宝首饰还在吗?”
“最值钱的就是她戴着的手表和结婚戒指,两个都不见了。还有她最喜欢的一对金耳环,据丈夫说,他妻子一直戴着。我们在首饰盒里找到的就是几条项链,两个自己做的手镯,显然是小女孩送给妈妈的礼物。丈夫觉得看起来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蒂蒂把头转向米勒,说道:“我想,查过她的信用卡了吧?”
米勒瞟了她一眼,那意思是“我又不是白痴”。她觉得这眼神就算是回答了问题。
“那么,”她自言自语道,“综上所述,桑德拉?琼斯昨天下午下班回家,给女儿做了晚饭,安顿女儿上床睡觉,接着批改试卷。在某个时刻,她刷了牙,穿上睡衣,而且至少走进了自己的卧室,然后在那儿……”
“在那儿发生了一场扭打,台灯摔到了地上?”玛吉接过话的同时,耸耸肩膀,“也许已经有人埋伏在那里,袭击了她。这能解释为什么没有血溅当场。”
“凶手用手让她慢慢丧失意识,”米勒补充道,“使她窒息。”
“得检查枕头,”蒂蒂说,“凶手有可能是趁她睡觉时,用枕头闷死了她。”
“闷死,勒死。总之是不会发出什么声音,而且不会弄得一团糟的死法。”尼克表示同意。
“然后凶手用被子把尸体裹起来,拖到房子外面。”米勒得出了结论。
蒂蒂摇摇头。“不对,不可能是拖出去的。这就是案件的复杂之处。”
“什么意思,不可能是拖出去的?”米勒困惑地问道。
“看看走廊,全是灰尘。我都能看见我们自己留下的脚印,这就是关键,要是有人用一条大被子拖着一具尸体走过去,那我们应该能看见一道长长的、清晰的拖痕,从这间卧室直到那边的楼梯。可是,没有明显的痕迹。这就是说,没有什么尸体被拖走。”
米勒皱起眉头。“好吧,那么凶手也许是把她扛出去的。”
“一个男人扛着一个卷在被子里的成年女性尸体,穿过那么狭窄的走廊?”蒂蒂略带嘲讽地扬起一道眉毛,“首先,那得是个非常强壮的男人。其次,他扛着尸体,没法拐过楼梯那边的拐角。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会看见到处都是痕迹。”
“也许凶手有两个?”玛吉斗胆假设道。
“那就意味着会有双倍的噪音,还得冒着双倍被逮捕的危险。”
“那么,那条该死的被子到底去哪儿了呢?”米勒提问道。
“我不知道,”蒂蒂说,“除非……除非她不是在卧室里被谋杀的。也许她又回到了楼下。也许她当时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然后门铃响了。又也许,丈夫回到家里……”她一边思考,一边在脑海中设想各种情节,“他在别的地方把她杀了,然后上楼来取那条被子,把被子拖走的时候,不小心把台灯带倒在地。这样的话比较安静。不太可能吵醒睡着的孩子。”
“那样的话,就说明我们还没有找到第一案发现场。”米勒嘟囔道,但他在说话的同时皱起了眉头。因为在他看来,他们已经走完了基本步骤,而那些基本步骤原本应该能够帮助他们找到遗留的血迹。
几个人面面相觑。
“我觉得应该去地下室看看,”蒂蒂说,“每当发生什么坏事的时候,似乎都离不开地下室。咱们走?”
一行四人来到楼下,经过前厅,门口那儿站了一个身着制服的警官,密切注意着杰森?琼斯和他正在熟睡的女儿。他们穿过门厅的时候,杰森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蒂蒂只瞥到了一眼他那棕色的眼眸。随后米勒打开了通往地下室的门,一道陡峭的木头楼梯显露出来,它向下伸去,通往散发着霉味的地下室,里面只装了四个灯泡,光线很昏暗。他们缓慢而小心地往下走去。坦白说,警官们滚下楼梯,摔伤脊背的事情经常发生,只不过公众不知道罢了。对每个相关人士来说,这样的事都挺尴尬。就算你是在工作中受的伤,至少也要有个好故事可以对媒体说。
下到底部后,蒂蒂在黑暗中分辨出,这是个再典型不过的地下室。石头砌就的地基。有裂纹的水泥地面。他们面前是一台象牙色的洗衣机,洗衣机的前面有一张旧咖啡桌,上面搁着一个塑料脏衣篮和洗衣粉。周围放的都是坏掉的露天草坪椅、旧储物箱、过时了的儿童家具。紧靠楼梯旁边的,是一排塑料架,看上去装的都是厨房放不下的餐具。蒂蒂注意到了盒装的麦片粥、芝士通心粉、薄脆饼干、意大利面、易拉罐汤,还有些厨房里司空见惯的零碎物品。
这间地下室布满灰尘,但并不杂乱。物品都靠墙整齐码放着,中间那块地面比较整洁,可能是因为经常用洗衣机的缘故,也许还用来在室内骑骑车,这是蒂蒂通过停在楼梯口的那辆紫色儿童三轮车做出的判断。
蒂蒂走到楼梯口,去查看右边角落里的那些蜘蛛网,深色门把手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门显然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打开过了。而且,到了这里之后,她的想法就已经动摇了。要是你在地下室里杀了人,还有心思回楼上吗?为什么不把尸体塞在那堆箱子底下,或者干脆抓条旧床单裹起尸体,趁着夜色拖出楼梯口?
她检查着那堆废弃的摇篮零部件、婴儿推车还有弹力婴儿椅。接着又查看了那些堆在墙边的箱子和朽坏的草坪设施。
在她身后,尼克和玛吉正用强光手电筒对地面进行检查,米勒则站在一旁,两手揣在口袋里。数小时之前,他已经在地下室里巡查过一遍,并且得出了结论,现在他要做的只是等着大家得出跟他差不多的结论。
不过短短几分钟,蒂蒂已经得出了结论。这个地下室让她想起了厨房,不太脏,也不太干净,就是一个三口之家应有的样子。
纯粹为了好玩,她往那台洗衣机里面看了看。突然,她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喉咙口。
“哦,天哪!”她叫道,洗衣机的盖子还敞开着,一条蓝绿相间的被子豁然呈现在眼前。
米勒赶忙走过来,两位勘验专家紧随其后。“这难道就是……你肯定是在逗我开心。要是让我抓到头一回搜查这里的那两个家伙,我就要他们好看——”
“嘿,这不是那条失踪的被子吗?”尼克直愣愣地说道。
玛吉已经弯下腰,开始从那台顶盖打开的洗衣机里把被子往外拽,同时注意不让被子拖在地上。
“他洗了被子?”蒂蒂自言自语道,“是丈夫把被子洗了,但没时间在警方赶到之前烘干?还是妻子自己把被子放进了洗衣机,而我们之前几个小时都在瞎忙活?”
玛吉小心翼翼地把被子展开,递给尼克一头,自己拎住另外一头。被子上面深深的褶皱是湿漉漉的衣物在洗衣机里搁放好一阵子之后才会形成的。被子还隐约透出洗衣粉的味道——清新,干净。他们抖了抖被子,一团湿漉漉的紫色衣物滚出来,啪嗒一声落在地上。
蒂蒂还戴着那双橡胶手套,所以她理所当然地捡起了衣服。“我估计,这就是桑德拉?琼斯的睡衣。”说着,她慢慢展开那件湿透的紫色T恤,上面确实印着一只戴王冠的小鸡。
他们把这两件东西研究了一会儿,想找出几处褪色的粉红色污点,那可能是被冲淡的血迹留下的印子,或者是被撕开的裂口,可能来自激烈的拉扯。
蒂蒂又有了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她好像看见了什么显而易见的事情,但却弄不明白。
什么样的人会花时间把被子和衣服都洗了,但却把打碎的台灯留在那么显眼的地方呢?什么样的女人会失踪,但却丢下了她的孩子、她的钱包和她的车呢?什么样的丈夫会在回家时就发现妻子失踪,但却等到三小时之后才报警呢?
“阁楼和矮层空间查过没有?”蒂蒂大声问米勒。尼克和玛吉正在把被子卷起来,好带回实验室去。只要凶手没有使用漂白剂,被子也许还能提供点儿线索。他们从蒂蒂手上拿走那件紫色睡衣,把它放进第二个袋子里以供检测。
“没有矮层空间。阁楼很小,而且里面塞满了圣诞节时用的装饰品。”米勒报告道。
“壁橱、冰箱、冷柜、烧烤炉?”
“没有,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当然,那儿就是那个巨大的蓝色海湾。”
“没错。”
蒂蒂重重叹了口气。尝试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丈夫开的车呢?”
“是一辆轻型货车。他陪我们一起查看了车厢。不过,他拒绝为我们打开驾驶室的门。”
“这狗娘养的,够谨慎的啊。”
“是漠然,”米勒纠正道,“从他妻子失踪到现在已经有好几个小时了,可他甚至都没拿起电话来给任何家人或者朋友打电话,通知他们。”
这句话决定了她的下一步行动。“好吧,”蒂蒂说,“让我们去会会琼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