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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时间:2012-08-19 20:25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两只绿头苍蝇

  为了给蚁群找到最安全的觅食路线,总会有一只蚂蚁先单独去探路。当这只蚂蚁找到路线,它会沿途留下一种化学印迹,这样其他蚂蚁就可以顺着印迹找到食物。如果你一脚踩在蚂蚁们的路线上,或者换个正常点儿的说法,如果你用任何方式干扰了它们的印迹,它们就惨了。那些落在后面的蚂蚁只得惊恐慌张地四处乱爬,想要找回原路。我喜欢看着它们一开始完全丧失方向,四散奔逃地找路,不时互相撞到,然后重新组队,重整旗鼓,最后突破障碍回到它们的原路上继续前进,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它们的惊慌失措让我想到老妈和自己。有人破坏了我们的路线,夺走了我们的主心骨,毁了我们前进的轨迹和我们的生活,使我们陷入了彻底的混乱。我想——我希望——随着时间流逝,我们会再次找到正确的路。总要有一个人出来领着其他人走。我想,老妈现在这种置身事外的状态,我只能独自一人出去探路了。

  昨天我看到一只绿头苍蝇。因为想要从客厅逃出去,它一直冲着窗户飞,一次又一次地把头撞在窗户玻璃上。然后它不再像发射导弹似的把自己往玻璃窗上撞,而是贴着一小块玻璃,嗡嗡地扇着翅膀,仿佛陷入了极度恐慌。这么看着它真叫人丧气,因为只要它再飞高那么一点点,它就自由了。可它就是一再重复地干着同样的事情。我能想象

  它的沮丧,那些树木花草和蓝天近在眼前,可它却无法靠近。好几次,我都想帮它出去,引着它朝开着的窗户飞,可它总是躲开我,在房间里绕圈圈,最后又回到那块玻璃前。我几乎都听到它说:“我就是这么进来的呀……”

  我不知道我坐在扶手椅里看着它飞是不是有点儿像上帝——假若真有上帝的话。他闲坐着,整个世界尽收眼底,就像我看到这只绿头苍蝇只要再飞高一点点,就能从这屋子出去,重获自由。它压根没有被困住,只是找错了路。不知道上帝是不是也能看到我们母女的出路。如果我能看到这只苍蝇的出路,上帝应该也能看到我们母女的明天。这个想法让我稍感安慰。可这安慰没能持续多久。我离开了几个钟头以后回到房间,在窗台上发现了绿头苍蝇的尸体。死了的也许不是之前我看到的那只,可仍然……我哭了起来……然后生起上帝的气来。因为在我的心里,那只绿头苍蝇的死意味着老妈和我永远也找不到摆脱这混乱局面的出路了。

  然而我转而意识到,在那个时候,我就是上帝。我想要帮助那只绿头苍蝇,可是它不要我帮。所以,我又对上帝抱歉了起来,因为我了解他的沮丧。有时候当人们伸出援助之手,却被推开。开始的时候人总是想靠自己的。

  我以前从没想过这些:上帝、绿头苍蝇、蚂蚁。我死也不愿被人看到自己竟然在礼拜六的时候坐在扶手椅里,手里拿着一本书,盯着玻璃窗上的一只脏兮兮的苍蝇。也许老爸在他最后的时刻也有过类似的想法:我宁可死在自己的书房里,也不要经历一切都被夺走的耻辱。

  以前,我的礼拜六一般是跟朋友们一起去阿卡迪亚旗下的服装店里闲晃,把所有的衣服通通试一遍,紧张地笑着看祖儿把各种饰品塞满她的裤子然后偷偷带出去。我们如果不在专卖店的话,就会在星巴克里坐着,要一份大杯姜饼拿铁和香蕉蜜糖松饼。我想他们现在一定就在那里坐着。

  自从我搬到这儿来,谁都没跟我联系过,除了劳拉在我的手机停机之前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告诉我一些八卦。最大的一条八卦莫过于祖儿和费亚卡又复合了,而且他们趁着祖儿爸妈去蒙地卡罗过周末的时候在祖儿家里干了那件事。祖儿的老爸嗜好赌博,这让祖儿和我们这群人都很开心,因为我们留在她家过夜的时候,她爸妈总比别人回来得晚。总之,祖儿显然认为跟费亚卡上床比被萨顿曲棍球队的那个“拉拉”拿球棍袭击胯下还惨。那次是真的很惨,相信我——我亲眼所见——而且她绝对不想再经历一次。同时,劳拉让我别告诉任何人,她跟费亚卡约好了要在周末上床。她希望我不会介意,也不要告诉祖儿。好像只要我想,我就可以告诉别人我在哪儿一样。

  我在哪儿?我还没告诉你我在哪儿,是不是?之前我提到过老妈的嫂嫂罗莎琳。老妈曾经把自己衣橱里所有一时冲动买下的连价签儿都没拆的衣服一麻袋一麻袋地打包送给她。罗莎琳嫁给了老妈的哥哥,我的舅舅亚瑟。他们住在米斯郡乡下一栋孤零零的门房里,那是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又荒无人烟的地方。亚瑟他们管它叫门楼。好吧!那算是一栋楼吧!从我有记忆以来,我们只去过他们家几次,每次我都觉得无聊死了。到那儿要花一小时十五分钟,长途跋涉以后却总是感到失望。我觉得他们就是乡下的土包子。我曾经给他们取了个绰号,叫做“驱邪二人组”。这是唯一的一次,老爸被我的笑话逗笑。他从来不跟我们一起去看罗莎琳和亚瑟。我倒不觉得他们之间有过什么争吵或不愉快,他们就像企鹅和北极熊,相隔十万八千里,根本不可能彼此接近。不管怎样,这就是我们现在待的地方——跟“驱邪二人组”一起住在门楼里。

  这是一栋还不错的房子,有我们“老”家的四分之一大,让我联想到《奇幻森林历险记》里的那座糖果屋。房子是用大理石盖的,窗户和房顶的木头都漆成橄榄绿色。楼上有三间卧室,楼下是厨房和客厅。老妈一个人独享一个带浴室的套间,而罗莎琳、亚瑟和我共用二楼的那间浴室。对于曾经拥有自己浴室的我来说,这一点实在是有些难以忍受,尤其是当我不得不在亚瑟舅舅的“读报时间”之后进去的时候。罗莎琳有洁癖,过分讲究整洁。她从来没有坐下过。她总是不停地收拾,打扫,在屋里喷各种化学药品,还把上帝和他的旨意挂在嘴边。有一次我跟她说,我希望上帝的旨意能比老爸留给我们的烂摊子好一点。她一脸惊恐地看着我,急匆匆地走开去别的地方掸灰了。

  罗莎琳的见识跟子弹杯一样短浅。她谈论的每一件事情都毫不相干、毫无必要:天气、地球另一边儿某个穷人的悲惨消息、住在这条街上的她的朋友某某某摔断了胳膊,或者某某某的父亲只有两个月好活了,或者谁家的女儿嫁给了一个混蛋,那混蛋丢下她和两个孩子跑了。一切听来都令人绝望和沮丧,而且她总会搬出上帝作结尾,比如“上帝爱他们”,或者“上帝是仁慈的”,或者“让上帝保佑他们吧”之类的话。倒不是说我所谈论的事情更重要,只是如果我试着跟她详细讨论她的话题,比如说推敲问题的根源,罗莎琳就完全没法继续说下去了。她只是想谈论那些倒霉事儿,但对它们为什么发生、怎么解决,丝毫也不感兴趣。每到这时候,她就会搬出她的上帝那套说辞来让我住嘴,让我感觉自己好像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或者觉得是由于自己太年轻所以没法面对现实。我想事实应该恰恰相反吧。因为是她提起的这些话题,所以她不觉得自己在逃避这些问题,可是一旦话题偏了方向,她就再也不会继续谈论下去了。

  我想,从出生到现在,我只听到亚瑟舅舅说过五个词。好像老妈一辈子所讲的话都是为他俩发言——并不是他跟老妈对事情的看法一致。这段日子以来,亚瑟说话比老妈多。他有他自己的一套完整的语言,我慢慢地也开始能揣摩出意思了。他通常靠嘟囔、点头或者吸鼻涕来表达意思。每当他对某件事表示反对的时候,就会从鼻子里发出一种混着黏稠鼻涕的呼哧声。当他发出“啊”的一声并把头往后靠的时候,意思是他完全不介意某件事情。举个例子吧,我们的早餐时间一般是这样的:

  亚瑟和我坐在餐桌前,罗莎琳像往常一样在厨房里忙来忙去地摆弄那些堆着吐司片儿的陶瓷盘子和盛着果酱、蜂蜜和橘子酱的小碟儿。收音机嘈杂的广播声,像往常一样,从我房间里传过来,声音大到播音员的每个字我都能听清——有些烦人的家伙用毫无起伏的语调广播着世界上发生的倒霉事儿。然后罗莎琳端着茶壶走到桌前。

  “要茶吗,亚瑟?”

  亚瑟把头往后一靠,就像一匹马在甩开趴在它鬃毛上的苍蝇一样。他想要茶。

  收音机里那个男人在讲着爱尔兰又有一家工厂倒闭了,一百号人失业的事情。

  亚瑟倒吸一口气,你能听到浓稠的鼻涕从他的鼻腔抽到了嗓子眼的声音。他不喜欢这个。

  罗莎琳又端来一盘堆得高高的吐司。“噢,这真是太可怕了不是么,上帝爱他们的家人。那些可怜的孩子,爸爸的工作都丢了。”

  “他们的妈妈也丢了工作,你知道的。”我说,拿了一片吐司。

  罗莎琳看着我咬了一口吐司,我每嚼一口,她的绿色眼珠子就瞪得更大。她总是看着我吃东西,真让人崩溃。她就像是《奇幻森林历险记》里的巫婆,等我长到足够肥,就会把我双手绑在背后,嘴用苹果塞住,扔到她的厨房里。我不介意嘴里塞个苹果,那应该是她给我吃的热量最低的东西了吧。

  我咽下嘴里的东西,把剩下的吐司放到盘子里。

  她失望地走开了。

  广播里在讨论新一轮政府增税的事情,亚瑟又一次大吸鼻涕。如果他听到更多坏消息,他的肚子就该被鼻涕占满,塞不下任何早餐了。他才四十多岁,可他的言行举止、身形样貌都仿佛比实际年纪老得多。从他的肩膀往上看,他就像一只蜷着身子的大虾——总是埋着头,不论面前是他的饭碗还是他的工作。

  罗莎琳又端了一盘爱尔兰早餐过来,盘子里的东西要喂饱那一百个刚丢了工作的工人的所有小孩都不成问题。

  亚瑟把头往后一靠。他对这个很满意。

  罗莎琳站在我旁边,给我倒茶。我只想要一杯姜饼拿铁,不过我还是往茶里倒上牛奶,喝了一小口。她的眼睛一直盯在我身上,直到我吞下这口茶。

  我不知道罗莎琳到底多大年纪了,不过我猜她应该四十出头不到四十五。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相信不管她到底多少岁,她看起来都比实际年龄老十岁。她看起来像是生于40年代似的,穿着印花连衣裙,中间一排纽扣从上到下扣得紧紧的,里面还穿着衬裙。我老妈从来不穿衬裙,甚至连内衣都很少穿。罗莎琳有一头灰褐色的头发,总是披散着,从头顶正中间笔直地往两边分开,露出灰色的发根。她的头发并不长,只到下巴而已。她总把头发挽在耳朵后面,露出老鼠一样的尖尖小小的粉红耳朵。她从来不戴耳环,也不化妆,脖子上总戴着一条十字架吊坠的细金链子。她正是我的朋友祖儿口中的那种看起来像是一辈子都没有过性高潮的女人。罗萨琳看着我把培根上的肥肉切掉,眼睛越瞪越大,这时我心里想的却是,不知道祖儿在跟费亚卡干那事儿的时候有没有高潮。然后我想象了一下曲棍球棒的惨剧,立刻产生了怀疑。

  门楼对面是一栋平房。我不知道住在里面的是谁,不过罗莎琳每天都要带着一小包吃的,往那儿走好几趟。顺着这条路往前两英里的地方有一间邮局,就开在某户人家的房子里。在邮局对面是一间我所见过的最小的学校。我以前的学校一年到头几乎每个小时都有活动,这里却截然不同,夏天的时候几乎空无一人。我问过那儿是不是有瑜伽或别的什么课程,罗莎琳却说她来教我怎么做酸奶。我拿她的文字游戏没办法,这让她非常开心。第一个礼拜我看她做了草莓酸奶,一直吃到第二个礼拜都没有吃完。

  亚瑟和罗莎琳的这幢房子在16世纪的时候曾经是基萨尼城堡侧门的门楼。城堡的大门是一座废弃已久的哥特式城门,看起来有些恐怖,每次从那儿经过的时候我都会想象有砍下的脑袋挂在上面。这座城堡曾经是爱尔兰东部诺曼人和英格兰人统治地区的一座高塔要塞,建于有“强弓手”之称的威尔士诺曼男爵入侵以后——应该是在1100年和1200年之间,确切的时间我记不清了。这是我和我的半人半机器人的曾曾曾曾孙子的区别。不管怎样,这座城堡是为一位诺曼军阀而建的,这也是为什么我总想到砍下的脑袋,因为他们真的砍过人脑袋,不是吗?

  这座城堡所在的地方叫做米斯郡,它曾经分成东米斯和西米斯。让人惊讶的是,它形成了一个单独的行省,也就是爱尔兰的第五个行省,是王中之王的领地。王中之王之前的领地是塔拉山,离这儿只有几公里远。现在新闻里反复提到这个地方,因为在那附近要修一条高速公路。几个月以前,我们在学校里针对这个问题开了个辩论会。我是支持修路的“正方”,因为我想王中之王在他那个时代也会想要一条这样的公路,这样他去办公的地方会更方便,不用再穿过满是大便的野地。想象一下,那时候他的鞋底会有多脏啊。而且我觉得这对游客们来说也更方便,他们可以直接开车,或者坐敞篷巴士去那儿拍照。我只是开个玩笑,可我们的代课老师急了,以为我是当真的,因为她是一个反对修高速公路的委员会的委员。要让代课老师精神崩溃实在太容易了,尤其是那些相信自己能帮助学生的代课老师。我告诉过你吧,我很坏的。

  在那个诺曼疯子之后,城堡里又住过很多位领主和夫人,他们加盖了不少马厩和厕所。引起人们争议的是,有一位领主跟天主教徒结婚以后,竟然改信了天主教,还盖了一座礼拜堂给夫人娘家作礼物。我和老妈曾经收到过一个游泳池作礼物,不过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块地周围环绕着一堵“饥荒墙”,爱尔兰土豆大饥荒时期,领主们为了阻挡饥饿的人群冲到家里来,雇人修了不少这样的墙。不过这样的修墙工程也让不少饥民挣到了一点填肚子的东西。墙紧靠着亚瑟和罗莎琳的花园和房子,每次我看见它,都有毛骨悚然的感觉。如果罗莎琳去我们家吃过晚饭的话,她没准也会在我们周围砌一堵墙,因为我们家没有人吃碳水化合物。至少,我们以前从来不吃碳水化合物,不过到这儿以后已经吃了太多,我想我的能量都足够让那些倒闭的工厂重新启动了。

  基萨尼的子孙们一直住在城堡里,直到20世纪20年代年代有人来找他们是天主教徒的记录却没有找到,于是一把火烧了房子。从那以后,他们只能窝在城堡里的一小块区域,因为他们没钱修缮,也没钱给那么大的房子供暖。最后,他们在90年代终于搬了出去。我不知道城堡现在的主人是谁,不过它已经严重破败了:房顶没了,围墙塌了,楼梯垮了,你懂的。城堡里头杂草丛生,还有各种蛇鼠虫蚁跑来跑去。我知道这些是因为我曾经写过一份关于这个的报告交给学校。当时老妈让我来罗莎琳和亚瑟这儿过周末,顺便做些调查。那天她跟老爸正吵架吵得天翻地覆,她让我离开家,却惹得老爸更加火大。当时的气氛实在是太糟糕了,所以我也很想走。她送我出门的时候,老爸简直快要气死了,觉得我这个女儿就是生来折磨他的。不过当我到了这儿,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去四处探寻这里的历史。我只是跟罗莎琳和亚瑟一起吃了个午饭,然后跑到厕所去打电话给我的菲律宾奶妈阿梅,让她过来接我回家。我跟罗莎琳说我胃抽筋了,她紧张地问是不是因为吃了她的苹果派,我费了好大劲儿忍着才没有笑出来。

  最后我从网上抄了一篇关于城堡的报告交上去。我被叫到校长办公室,她给了我一个不及格,理由是抄袭。这太可笑了,因为祖儿写的关于马拉海德城堡的报告也全是从网上抄的,只不过改了几个词和日期,把它们改成错的,让报告看起来不像是抄来的,可她的分数竟然比我高。天理何在啊?

  围绕着城堡,是一片一百英亩的土地。亚瑟是这里的园丁,工作就是看顾这一百英亩土地。他每天一大早就出门,下午五点半准点回来,弄得浑身脏兮兮的像个煤炭工人。他从不发牢骚,从不抱怨天气,每天就是起床、在嘈杂的广播声里充耳不闻地吃早餐、然后出门干活。罗莎琳会给他准备一瓶水和几个三明治,所以他中途很少回来,除非是忘了什么东西要回车库取,或者是要上厕所。他是个头脑简单的人,只不过我不怎么相信他是。像他那样少言寡语的人,没有谁是看起来那么简单的。让自己少说话得花不少工夫,因为不动嘴的时候,脑子就会动起来。如此说来,亚瑟脑子动得很多。我的老妈老爸就话很多。爱动嘴的人很少动脑子,他们不停地说,以至于听不到自己的潜意识在问,为什么要说这个?你到底在想什么?

  以前,上学的日子我会在床上赖到快要迟到才起来,周末会赖得更久,通常是阿梅把又踢又叫的我拽出被子。可是在这儿,我每天很早就醒来了。这地方周围巨树环绕,鸟儿成群,叽叽喳喳地叫得很响亮,我醒来的时候也不觉得累。我一般七点前就起床了,这对以前的我来说简直是奇迹。阿梅应该也会为我骄傲的。这里的夜晚非常漫长,所以白天的时候我常常感到必须让自己忙一点,不然那么长的时间却无所事事,简直让人发疯。

  5月的时候,老爸认为自己受够了,那恰好是在我的中学毕业考试之前。这有点不公平,因为那个时候,我觉得我才是那个该自杀的人。不管怎样我还是去参加考试了。也许没及格吧,不过我也无所谓了,而且我想其他人应该也觉得无所谓吧。到9月自然就知道成绩了。全班同学都参加了我爸的葬礼,我想他们一定很高兴,因为那天他们不用上学了。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你相信吗,在他们面前大哭还是让我觉得很丢脸。不过我还是哭了。祖儿和劳拉也跟着哭了。班上有个叫菲奥娜的女生,平时没有人跟她说过话,那天她紧紧地抱了我一下,还代表她家人送给我一张卡片,上面写着他们都想着我。菲奥娜给了我她的手机号码和她最喜欢的一本书,说如果我需要找人谈心,她会陪着我。那个时候我觉得这有点儿逊,她竟然想在我老爸的葬礼上巴结我,不过事后想想——我现在正在回想——那是在当天我收到的最贴心的礼物和最诚心的话了。

  搬到米斯郡的第一个礼拜,我就开始读那本书了。它有点儿像一个鬼故事,讲的是一个世界上任何人都看不见的女孩——她的家人和朋友也看不见她,尽管他们知道她存在。她天生就是个隐形人。我不会透露情节,不过她最后跟一个能看见她的人做了朋友。我喜欢这个故事,觉得菲奥娜想要通过它对我说些什么。不过当我在祖儿家过夜,把这事儿告诉她和劳拉的时候,她们觉得这是她们听到过的顶顶古怪的事情,而菲奥娜更是一个怪人。你知道吗,我觉得我越来越不懂她们了。

  我搬来的第一个礼拜,亚瑟开车带我去了一趟都柏林,那天我在祖儿家过了一夜。车开了一个多小时,可我们一路都没有交谈。他说过的唯一一句话是:“广播?”

  我点了点头,他打开收音机,调到一个只谈国家大事不放音乐的电台。一路他都在呼哧着他的鼻子,不过这至少要比沉默来得好。跟祖儿和劳拉过了一夜——讲了一夜亚瑟的坏话——之后,我的信心回来了,好像回到了过去的自己。我们都同意,他和罗莎琳叫做“驱邪二人组”绝对名副其实,而我绝对不能被他们拖进那种怪异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说,我在车里应该要求听我想听的广播。不过到了第二天,亚瑟开着脏兮兮的路虎来接我,祖儿和劳拉毫不掩饰地大声嘲笑的时候,我突然替他感到难过,真的很难过。

  坐不是自己的车,回不是自己的家,睡不是自己的床,跟不像自己妈妈的妈妈讲话,这一切让我想紧紧抓住哪怕一件我所熟悉的东西,凡此种种,让我更想拼命抓住哪怕是一件我曾经谙熟的东西。过去的那个我,就是我此刻想要拼命抓住的东西——也许这毫无道理,根本就不值得,但对我来说,过去的那个我,至少对我还有意义。我在车里大吵大闹,对亚瑟说我想听点别的东西。他把收音机转到了我最喜欢的一个音乐台,可是听“小野猫”组合唱《想要咪咪》实在让他烦躁,又嘟囔着把台转了回去。我怒气冲冲地盯着窗外,既恨他,同时也恨自己。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我们都在听着一个女人给节目主持人打电话,边哭边说她丈夫丢了电脑工厂的饭碗又找不到其他活干,可他们有四个孩子要养。我的头发覆在脸上,我只希望亚瑟不要发现我在哭。现在这些悲惨的事情真的让我难过。我以前也听过这样的事,可是都没什么感觉。现在我明白了,只是那些事没有发生在我身上而已。

  我不知道我们会在这儿生活多久,没有人会给我回答这个问题。亚瑟就是不说话,老妈现在不能沟通,而对于罗莎琳而言,这个问题太有难度了。

  我的人生完全不像我曾经设想的那样了。我十六岁,本应该已经跟费亚卡上过床,本应该在我家的马贝拉别墅里每天游泳,吃烤肉,每天晚上去天使恶魔酒吧泡着,再找一个男孩来当替补,让我幻想还跟他上床。如果我的第一个男人就是我未来结婚的对象,我想我会死。可是,我住在乡下的一幢门楼里,周围是三个不正常的疯子,离得最近的是一栋不知谁住在里面的平房,一间开在人家客厅里的邮局,一所空荡荡的学校,还有一座荒废已久的城堡。我已经彻底跟我的人生脱节了。

  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我想就从我到这儿来的时候说起吧。

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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