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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手中有哪些倾天下之权

时间:2013-01-16 08: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总统手中有哪些倾天下之权

  美国总统不仅是美国的总统,也是对整个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总统,为什么这么说呢?每次美国大选,全世界都在关注,2012年人们也一如既往地关注,人们关注奥巴马能否连任,关注共和党能不能有黑马杀出来取奥巴马而代之。除了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外,还有一点就是,美国总统的权力是真不小。早在1941年,美国著名的宪政法学家爱德华科温曾说:“总的来说,总统职位的历史就是它的权势膨胀史。”

  美国总统的权力很多,归结起来可以分为这么几类:国家元首、行政首脑、立法法案否决权、外交与军事权力和政党领袖。如此之多的权力集中于一个人身上,他会不会很累呢?非也!从权力的实际运作来看,总统是一个人,但是做事情的却是一个庞大的团队,因为总统可以任命上万人,每次大选之后,如果白宫易主,就要有几万人进出华盛顿联邦政府,有人欢喜有人愁。

  总统是国家的元首,美国的象征。在一些议会制国家中,国家元首是虚职,如印度的总统、以色列的总统或者德国的总统。美国总统既是国家的元首又是行政首脑。就国家元首而言,美国总统的地位堪比英国女王和日本天皇,但其权力则不可同日而语。

  行政首脑才是总统的“本色”,因为宪法规定,行政权归总统。总统首先要贯彻与执行美国的法律与法规,保证国家的日常事务得以运行。总统领导的联邦政府是一个庞大的机构,处理的事务也非常多,可谓日理万机。

  任免官员是总统最主要的权力之一,因为总统需要合适的人选来执行自己的命令。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政府官员之任免都是总统一个人说了算。各部首长以及驻外大使一级的高官,总统需要与参议院打招呼,有些人还要到参议院去“述职”。比如奥巴马要提名骆家辉担任驻华大使就需要得到参议院的同意,为了顺利过关,骆家辉到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参加听证会,“答辩”通过之后,参议院才会放行。

  正是因为总统手里面有上万个职位可以安排,所以,每次总统大选都有许多人参与其中,一旦获胜,那就可以平步青云了。美国政治中的“旋转门”与总统的任命权息息相关,像基辛格、布热津斯基、约瑟夫奈、赖斯等人都曾经是大学的教师,一旦进入总统竞选团队,那就直接进入机要部门了。即便一朝下野,这些人也会等待时机,卷土重来。长期下来,总统以及总统候选人身边聚集了大量的能人贤达,他们为总统候选人出谋划策,竞选成功之后就是总统的左膀右臂。

  总统是率领一个庞大的执政团队与国会的权力制衡的,如果不能自由地选择助手,而是由国会“安插”的话,那么就会让政治运作中充满了潜规则。当然总统在任命官员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参议院的意见,与此同时,总统还要依靠任命官员的机会来聚拢人气。因为美国的政党制度的特点是没有纪律,非常涣散,总统虽然是本党的领袖,但是却没有权力去约束本党的成员,而他手中的任命权则是最好的资源。

  立法权归国会所有,但是总统却有否决权。2006年小布什总统首度使用否决权,否决了美国参众两院关于放宽资助胚胎干细胞研究限制的法案。其实这一问题在小布什上任之后就出现了,入主白宫之后,他的国内政策顾问玛格丽特斯佩林斯就提示他,这一法案已经引起国内关注。

  小布什在自传中将这件事当作自己的政绩大书特书,2006年是美国中期选举年,民主党以胚胎干细胞的法案来攻击小布什。小布什是一个保守派,如果放宽胚胎干细胞研究的话,就意味着更多的胚胎将被摧毁,那可是生命的种子。小布什在自传中写道:“胚胎尚不能开口说话,不能充当自己的代言人,所以社会更要承担起保护他们的责任。”

  经过一番纠结之后,小布什把国会送来的法案直接给驳回了,按照宪法规定,被驳回的法案需要国会重新审议和表决,需要三分之二多数才能推翻总统的否决。换句话说,总统只需要比三分之一的议员多一位就可以维持否决。美国的参众两院可是两党的天下,要拿到三分之二的多数并不容易。据不完全统计,在美国历史上,国会推翻总统否决权的几率也就在4%上下。

  除了直接驳回之外,总统还有一种办法可以让法案作废,那就是“拖”,如果法案提交到总统那里,总统不言语,而此时国会恰好是休会了,那法案在10天内(不包括周末)没得到答复就自动作废了;如果国会正在开会,那10天之后就自动生效。

  对法案的否决权是总统制衡国会的有力杠杆,此外,总统还可以通过行政法令或者委托立法的形式得到立法的权力。国会只能从原则上对一些问题进行规定,因为总统日常工作中需要面对复杂的事务,尤其是在比较紧急的情况之下更是如此。1970年的《经济稳定法》给了尼克松在1971年发起“尼克松冲击”的权力,1971年8月15日,尼克松突然宣布美元切断与黄金的联系,美元贬值,提高关税。事后来看,尼克松的这一决定是国际货币史上的一次转折,但是这种决定并不是经过议会同意的。

  美国总统最让人熟知的权力是外交权与战争权。总统有缔约的权力,但是条约需要经过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批准才能通过。在华盛顿担任总统期间,他曾经到参议院听取议员们关于条约的意见,结果议员们吵来吵去,华盛顿愤然离席。条约谈判成为总统的特权,而众议院也想介入其中,结果被华盛顿无情地拒绝了。尼克松担任总统期间,外交权为总统独自垄断,他派基辛格秘密访华,自己独自飞往北京,开启了中美关系的新纪元,这些外交大事都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的。如果让参议院知晓的话,估计早就泡汤了。为了让《中美联合声明》能够在参议院通过,基辛格在措辞上煞费苦心,尤其是美国是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问题上,基辛格在英文版中用了“注意到”而不是“承认”,但是中文版却是“承认”。

  美国总统作为三军总司令当然拥有调兵遣将的权力了,当1783年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将兵权移交之后,文职政府控制军队就成为惯例,美国宪法中对于军人干政也是处处提防。国防部长、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或者陆海军部长等国防要员都要总统任命。在战争期间,总统决定军事战略,越战期间,尼克松一边谈判,一边轰炸北越,把外交和战争两种权力玩得近乎炉火纯青,通过战场上的胜利把北越逼到谈判桌上,以打促和,让美军体面地撤出越南。促成此事的干将就是基辛格,虽然基辛格那个时候权势熏天,但他终归是尼克松的助手而已,一切唯总统的马首是瞻。

  总统的权力进入20世纪之后不断膨胀,尤其是经过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十几年“强势总统”之后,继任的总统几乎没有几个不是“强势总统”。在冷战期间,美苏激烈对峙的情况下,需要强化总统的个人权威,这也是强势总统成为常态的根本原因所在。当然,美国总统的权力不管多大,都是在宪法框架之下,要不然,克林顿怎么会因为与莱温斯基的风流韵事遭到弹劾,差点儿成为第一个被解职的总统呢。

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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