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是各州州长的上司吗
总统与州长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这是由美国的国体决定的。美国的国体是联邦制,是一种纵向的分权关系,这与司法、立法与行政的横向三权分立相结合,构成了比较完整的分权政治体系,也践行了“限权政府”的政治理念。
总统与州长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时候是“井水不犯河水”,从以下这个小例子中就可以看出:
2012年1月26日,总统奥巴马与亚利桑那州女州长布鲁尔在机场“掐架”的照片被媒体热炒。
奥巴马本来是到亚利桑那州视察的,布鲁尔也比较给面子,亲自到机场迎接,但是两个人并不是同一党派,布鲁尔是共和党州长,更要命的是,两个人话不投机半句多。布鲁尔希望奥巴马与她一起到美墨边境视察,美墨边境是墨西哥非法移民的通道,2010年布鲁尔签署州移民法,该法案允许警察可以当街逮捕非法移民。奥巴马曾严厉批评布鲁尔的行为,而布鲁尔则根本不理他,后来又出版了一本书,其中谈到如何对付非法移民。
正因为如此,两个人见面之后便起了口角,布鲁尔甚至用手指指着奥巴马的鼻子,而奥巴马一脸无奈,不等这位泼辣的女州长说完,就离开了。结果有些媒体对奥巴马的行为非常不满,纷纷指责他没风度。对此,白宫发言人卡尼还向媒体解释了半天,因为奥巴马要与其他人握手,所以没等布鲁尔说完就离开了。
不给总统面子的州长可不只是布鲁尔一个,奥巴马曾经提出要在美国修建高速铁路,改善美国的基础设施,但是这一计划却遭到了一众州长们的拒绝,他们的理由很简单,没钱。奥巴马也没有办法,只能耸耸肩说,这很遗憾。
州长们为什么这么牛气?并不是因为这些州长都是牛仔,而是因为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力与地位。州长和总统一样,也是民选的行政长官,只能说,总统要管的地盘比州长大而已。州长由本州选民选出,也对本州选民负责,所以只要他能够干得让选民高兴,州长就可以连任,而且还有可能竞选总统。克林顿、小布什都是声望不错的州长,州长的经历是竞选总统的资本。当时奥巴马竞选时,人们认为他没有“基层经验”,因为他没当过州长。
从美国的历史来看,也是先有州长,后有总统。独立战争结束之后,美国没有联邦政府,每个州都是具有独立主权的单位,之所以组成邦联,是为了抵御外侮,解决州与州之间的纠纷。与其说是一个国家,不如说是一个联盟。即便1787年修订宪法之后,州的独立性依然很强大。宪法第六条确定了这样一个原则,联邦只能行使列举出来的权力,而没有列举的权力就归州所有。
在此后的150年之间,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博弈一直没有停止过,而且“州权论”一直没有停止过,高潮就是南部蓄奴州自立门户,成立了邦联,与联邦政府分道扬镳了。南北战争之后,联邦政府的权力得以扩张,尤其是进入20世纪之后,强势总统时代的来临,经过1937年最高法院对联邦政府权力的从宽解释,联邦权力得以极大扩张。
现在联邦政府的权力已经有了很大的膨胀,但是总统和州长依然是互不隶属,而且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有明确的分工,联邦政府主要的责任在于外交、国防这样垄断性的权力,在内政方面也是主要解决全国性的议题,而不能侵犯州的权力,即便参与其中也是与州政府“合作”,而不是管辖。
从美国的国名就能看出州长与总统之间的关系,state(州)这个单词本身就有主权的意味,美国是不同的state联合起来的国家。现在有人将欧盟称为欧罗巴合众国,也就是说,欧洲未来的目标就是建立美国这样的联邦。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宪法,有议会、法院和州长,每个州内部也是三权分立,州长需要服从的是选民。此外,还要接受州议会的监督与制约,至于总统,就没有权力管辖他了。
当然,州长也不能为所欲为,如果他的行为威胁到联邦的稳定性的话,比如叛国,总统就可以发兵平叛了。
在和平年代,州长是没有理由对总统太过恭敬的,如果卑躬屈膝的话,反而会引起本州选民的反感,等待他的命运可能就是卷铺盖卷滚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