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什么时候拥有选举权的
美国自认为是世界自由与民主的灯塔,但是相比于其他西方国家而言,英美却是比较晚才给妇女选举权的国家。为赋予妇女选举权而修订宪法的难度比黑人还要高,1920年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终于通过,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的主席卡丽查普曼凯特在庆祝大会上说:“我们不再是请愿者,我们不再是国家的监护人,而是自由和平等的公民。”当然,妇女争取权益的运动并没有就此停止,什么时候美国人能够接纳一个女性总统的时候,男女平权或许才算真正实现。
美国妇女争取选举权的运动与黑人的解放运动几乎是同步的,随着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妇女的权利意识开始苏醒,在废奴运动中,她们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内战期间,妇女们开始走出家庭参与到经济与社会活动中来,无论南方还是北方的妇女都承担了一些战争的后勤工作。但是战争结束之后,她们又被赶回到家庭之中。
1869年美国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成立,争取选举权成为妇女运动的重要内容。妇女的选举权涉及到宪法的修订,所以非常缓慢。首先需要在州获得支持,才能最终获得“全国的解放”。1869年怀俄明州成为第一个给予妇女选举权的州。1870年犹他州给予妇女部分选举权,但是这并没有形成一股潮流。1870年,黑人男性从法律上获得了选举权,但妇女的参政之路则还非常漫长。
1873年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创造了“镀金时代”这个名词,后来被特指为19世纪最后几十年的美国历史,这是美国崛起前的沉默期,也是各种矛盾不断涌现的艰难与改革的时期,所以镀金时代并不是黄金时代,听上去很美,但是其实矛盾丛生。也是在这样的时候,妇女争取选举权的运动不断走向成熟,全国性的争取妇女选举权的组织建立起来。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也没有逃脱“寡头统治的铁律”问题,一个组织建立之后,内部的权力更替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到了1896年的时候,该组织的创建者依然是领袖。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和苏珊安东尼已经年逾七十,依然是协会的主席。两位老主席的理念与新生代的妇女产生了冲突,斯坦顿在其著作《女人的圣经》一书中猛烈抨击反对给予妇女选举权的宗教组织,这种激进的观点引起年轻女性的担忧。
1896年的协会大会上,领导权实现了更迭,青年一代成为协会的领导者,与老一辈相比,新领导人在选举权问题上反而显得更加温和与务实。她们将焦点从选举权的争论转移到更加具体的领域。比如说,女性的选举权是为了通过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法案;女性的选举权能够使之成为更好的管家;相比于那些没有受教育的男性而言,有教养的女性更有资格拥有选举权。凯特认为,那些城市贫民区中的男性有投票资格才会使政府受到很大的威胁,如果将他们的投票权转移给女性,这一问题就解决了。
选举权本身就是一种政治特权,是选择或者被选择为统治者的通行证,所以,在争取选举权的过程中会形成不同的同盟或者阵营。妇女选举权之所以迟迟不能落实,根源在于这是男性与女性战争的继续。已经获得选举权的男性,害怕女性拥有投票权之后会“造反”,所以阻碍妇女获得选举权的是一种男性至上主义。
任何权利的获得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吊诡的是,战争往往是推动改革前进的动力,也许黑格尔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判定,战争是一个民族前进与灵魂净化的动力吧。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后,女性又获得了一次深度参与的机会。1918年秋天,美国军队在欧洲作战,国内的妇女参与军需生产和其他志愿活动,此时,威尔逊总统希望参议院能够支持妇女获得选举权,因为妇女的选举权对于赢得战争非常重要。总统的意愿不能等同于法案,但是却推动了国会的立法程序。
讽刺的是,美国还存在一个全国性的反对妇女选举权的组织,他们将妇女的选举权视为洪水猛兽,等同于激进主义。在他们眼中,妇女的职责就是个好妻子、好母亲,如果让她们过多地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就会失去女性应有的柔性。
从这两个对立的组织中可以看出,推动美国进步与改革的不是政府,也不是国会,而是社会组织。不同的人群通过社会组织表达自己的声音,然后推动立法机构通过法律程序将他们的利益确认下来。社会,而不是政府才是进步的动力所在。卡丽查普曼凯特是一位优秀的组织者和领袖,第一任丈夫去世之后,她选择了再婚,而不是像第一代女权领导人那样选择独身,但是她与第二任丈夫成婚之前签订了“婚前协议”,一年中至少有四个月时间可以从事妇女选举事业。在她的组织下,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在华盛顿设立总部,其他地区设立分部,总部负责协调。更绝的是,她们“监视”国会的议员,为每个议员建立档案资料,收集他们的职业、宗教,尤其是对妇女选举权观念的资料。在广泛搜集情报的基础上,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方略。
任何大规模的组织都会出现激进与保守的分野,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也是如此,凯特“稳扎稳打”的方案受到一些激进妇女的反对,她们在1916年组织了全国妇女党,她们的成员将自己锁在白宫周围的铁栅栏上,打出的标语是:“总统先生,妇女们还要为她们的自由等多久?”后来,有200人因“妨碍交通”而被捕,引发了强烈的媒体效应,让威尔逊总统感到很难堪。总统意识到,给妇女选举权已经到了不容拖延的时刻,与其让全国妇女党“闹革命”,倒不如与比较温和的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合作。
1919年初,众议院以304∶90通过关于妇女选举权的修正案,参议院以56∶25支持这一决议。1920年全国超过36个州通过这一决议,至此,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终于通过,女性经过近百年的努力与争取获得了投票权,成为平等的一员,至少在法律上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