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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8-26 14: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事情就是这样。多尔要做的只是走过去,拿起其中的一支枪,佩在自己腰上就行。他佩带上那支陌生人的手枪,穿过铺位区继续往前走。到了另一端,他走出去,走下舱口的舷梯,往左一拐,便安全地回到了三连中间。连队还没有行动,跟他离开时一模一样。这一次他有意要走近蒂尔斯和梅兹,而当初从船尾空手归来时,他想方设法避开他们。

  蒂尔斯和梅兹没有动,仍背靠着舱壁坐着,双腿屈起紧贴着胸部,热得汗流浃背。多尔在他们前面停了下来,双手按在屁股上,右手放在那支枪上。他们一眼就看到它了。

  “你好,亲爱的小伙子。”梅兹说。

  蒂尔斯在一边咧着嘴笑:“我们刚看到你在旁边溜过。你从船尾那边回来,当时‘大屁股虫’注意到了你。你到哪里去了?”

  当然他们两人都没有提到手枪。不过多尔不在乎。他抬起枪壳,对着他们在自己腿上拍打了几下。“就在附近。”他说,在自鸣得意地微微一笑时,他翘起嘴唇,扬起眉毛,“就在附近。哎,你们对它有什么想法?”“对什么的想法呀?”梅兹天真地问道。

  多尔再一次令人不快地笑笑,双目炯炯发亮。“没什么。战争呗。”他嘲讽道,然后转过身往铺位区里边走去,朝自己的铺位和三连其他人那里走去。这是他预期会得到的反应。他不在乎。反正他有了支手枪。

  “唉,你现在怎么说,机灵鬼?”蒂尔斯边说边望着多尔的背影。

  “就跟我原先说的那样,”梅兹泰然自若地说,“这家伙是个蠢货。”

  “但他有手枪。”

  “所以他是一个有手枪的蠢货。”

  “尽管你是个机灵鬼,却没有一支手枪。”

  “不错,”梅兹毫不退让。“但有支手枪又怎么呢?我——”

  “我倒想有一支。”蒂尔斯说。

  “——我什么时候想要,我就能给自己弄一支来,”梅兹仍不退让,“那家伙四处晃悠寻找手枪,而我们在这里干等,都一样等待挨炸。”

  “至少在我们上岸时,他已经有了手枪。”蒂尔斯坚持己见。

  “我们还上得了岸!”

  “嗯,要是我们上不了岸,这也没有关系,”蒂尔斯说,“至少,他干了点事。不像你我光坐在这里,一个劲地冒汗。”

  “甭说了,蒂尔斯,甭说了,”梅兹坚决地说,“你要去干点事,就去干吧!”

  “我想我会的。”蒂尔斯愤愤地站了起来,拔腿就走。突然他又转回来,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你知道吗,我不是只有一个朋友!”他说,“不只有一个!你不只有一个朋友,我也不只有一个,知道吗?”蒂尔斯发疯似的把脑袋转了一个大圈,把他身后的整个连队都圈在里边,“在这支部队里就找不到一个人了?找不到一个人?要不是我们人全被打死了?……”蒂尔斯猛然不说了,但他问话的音调仍然拖着,声音还很响,没完没了地在他脑袋周围的空气中荡漾,就像步兵登陆艇撞在大船上时受损的钢铁发出久久回荡的铿锵声。“找不到一个人?”他没有把握地说。

  “我有朋友。”梅兹说。

  “你有朋友!”蒂尔斯狂吼,“有朋友!哈哈!”随后他的声音降了下来,变得有气无力,“我上那边去玩扑克。”他转身走了。

  “反正我不向他们借钱,也不借钱给他们,”梅兹在他背后说,“你要钱吗?你要钱吗,蒂尔斯?”他在后面追着喊,发出一阵笑声。他再次把双膝紧贴在胸上,仰头大笑,对自己的机智洋洋自得。

  蒂尔斯先到小个子奈利?库姆斯那里玩扑克。奈利身材瘦弱,金发碧眼。他跟通常一样在发牌,原先一盘为十美分,现改为一局二十五美分。为此,他给玩牌的人提供香烟。他从不允许其他人发牌,只由他一人发牌。蒂尔斯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人跟他玩,特别是大家都怀疑他玩牌时爱做手脚,可还要跟他玩。再往前几步,还有一处在玩扑克,那里很正常,轮流发牌,但是蒂尔斯掏出皮夹子,从里面取出几张钞票,坐到了奈利一伙人那里。要是该死的等待就此完了,那多好。

  多尔跟他想的一模一样。前一段时间他脑子里尽想的是搞到支手枪,结果他都忘掉了可能会遭到空袭。在他离开梅兹和蒂尔斯之后,他一直在铺位间的狭窄的过道里挤来挤去,直至再次找到了法伊夫和“大个子”奎因,把弄到的那支手枪给他们瞧一眼。不像梅兹和蒂尔斯,他们俩对他的本领表示赞赏,同时由于他对如何弄到它轻描淡写,说得很是轻松,他们觉得他得来全不费工夫。即令多尔现在这般得意洋洋,可他还是无法摆脱会遭到空袭的苦恼,心烦意乱。他想如果在他拼死拼活弄到这支枪以及所有这一切之后,这些东西却给炸飞了……他简直无法想下去。真是活见鬼,他也许一次也用不上这支手枪。太可怕了,太令人泄气了,多尔感到就像掉进了一个深渊,成了毫无用处的废物。

  奎因和法伊夫都提到他们或许也会去给自己弄一支手枪,因为看起来弄支枪并不难。但多尔并不鼓励他们去弄,他说时间太紧了,看来已经来不及了。他说他们该早些时候动手。他没有对他们说他在楼上还看到另一支手枪。总之,他不是靠自己想办法弄到的吗?为什么他们不该自己想办法呢?再者,万一楼上的人发现少了一支枪,他们一定会提高警惕,这样对他的朋友很危险。所以他不告诉他们是为他们着想。在规劝他们一番后,多尔回到自己的铺位去,检查一下自己的装备,反正没有其他事可干。正好在这个时候,他猛地发现威尔士军士长站在自己面前。军士长满头乱发、阴森可怕的身影,还有他那张诡秘狂野、故作深沉的脸庞直对着他。

  “你要用那支该死的手枪干什么,多尔?”他凶狠地笑了一下问道。

  多尔刚找回来的自信心在这双眼睛面前一下子蔫了,脑子发蒙,成了一盆糨糊似的。“什么手枪?”他喃喃地说。

  “这支手枪。”威尔士大声喊道,并上前一步,一手抓住挎在多尔臀部上的手枪套。他慢慢地把多尔拉近自己,直到两人相距只有几英寸,然后直接对着多尔的脸狡诈傲慢地咧嘴冷笑。接下来,他拽住手枪套使劲地前后来回摇动。“我指的是这支手枪,”他说,“这支手枪。”威尔士脸上的冷笑慢慢消失了,留下的是一副阴森可怕的表情,两眼杀气腾腾怒视对方,让人躲也躲不及。

  多尔个儿相当高,但是威尔士比他还高。这使多尔处于不利的位置。尽管多尔知道他是故意收敛起脸上的冷笑,有点演戏的成分在里面,但他还是被吓得四肢冰冷。

  “这个,我……”他想往下说,但是被军士长打断了,这倒是救了他,因为他脑子一片空白,想不起什么词来。

  “要是有人跑来找到‘大屁股虫’斯坦,要求在我们连里搜查被偷的手枪,那会怎样?哎,说啊?”威尔士拽住枪套将多尔提了起来,让多尔只好踮起脚尖站着,“你想过会有这一天吗?哎,说啊?”他奸诈地压低嗓门故作斯文地说,“要是我知道这支枪在谁的手里,被迫去向‘大屁股虫’报告,说出枪在哪里,那又会怎样?哎,说啊?你有没有想到这点?”

  “你会那样做吗,我的老哥?”多尔怯生生地说。

  “你这蠢货,你说我会吗!”威尔士突然对着多尔的脸大吼起来,让人为之一怔。

  “那么你认为会有人来找吗?”多尔问。

  “不会!”威尔士简直在咆哮,“我认为不会有人来!”接着,他那奸诈可怕的冷笑就像当初慢慢消失一样,又慢慢回到他的脸上。他让冷笑在脸上停滞了一会儿后,猛地把多尔往下一放使踮起脚尖的脚全脚落了地。几乎在同一瞬间他把有枪套的手枪一把拽过来,仿佛手枪没有系在谁的身上。多尔打了个趔趄,往后退了半步,见到威尔士站在他面前,双手搁在屁股上,阴险地狂笑。“把它擦拭干净。”威尔士说,“它肯定很脏。那个把枪随便乱扔的家伙准是个混蛋兵。”他继续站在那里对着多尔狂笑。

  多尔再次感到无法正视那双眼睛,转过脸去看离他较远的铺位,心里憋着一股怒火。事实上,他已从战场上败下阵来,他的自我被打得遍体鳞伤。最糟糕的是这一切发生在密密的铺位区,众目睽睽之下,这一点深深地刺痛了多尔。虽然事情发生得很突然,迅雷不及掩耳,除了附近几个人之外,大家都没有注意到刚才发生的那一切。真他妈的,这家伙有一双鹰眼,明察秋毫,什么也逃不过去。现在留在多尔心头唯一的思想,也是压倒一切的思想,就是威尔士说的那一句话:把枪擦拭干净。这句话让多尔感到一惊。他想都没想到过。说来也奇怪,多尔发现自己对威尔士心里有火却发不起来,反倒使他自己窝了一肚子火。那种没有发泄对象的、让自己垂头丧气的火。不过,谁敢对一个失去理智的人发火?人人都知道他是个狂人,一个地地道道的疯子。在部队里混了十二年使他失去了理智。如果威尔士要利用手枪一事整他,那么为什么他不提前一步盯上他,把枪拿走呢?头脑正常的军士长都会那样做。仅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他是一个狂人。多尔在他自己的铺位上放下那支手枪,看看它是不是很脏。他多么希望事实证明威尔士错了。他满心喜悦地发现手枪一尘不染,擦拭得锃亮。

  威尔士军士长在多尔走后仍站在过道里暗暗冷笑。他根本没有必要待在那里了,因为他早已打发多尔走了,把他抛到脑后去了,但是他就是爱这么做。一方面,这样可使附近的人感到不舒服,而这正是威尔士所喜欢的。他双手仍然放在屁股上,双肩微微向上耸起,两腿叉开,一句话,跟他把多尔从自己身前支开时的姿势一模一样。威尔士想知道他这样纹丝不动的站立能坚持多久。他全身上下一动不动,只允许眼睛活动。他不能抬起手臂看手表,那样就动了四肢。不过好在舱壁的上方挂有一座海军大钟,他可以看它来知道自己站立了多久。他一动不动地站着,活像一尊竖立在草地上的铸铁骑手像。在他阴险的笑容上面和黑色浓郁的眉毛下面,他的那双眼睛一会儿扫到这里,一会儿扫到那里,目光扫到哪里,那里的人便坐立不安,低垂下头,找点事干,比如调整一下皮带,检查一下绳结,擦擦步枪的枪托什么的。威尔士乐滋滋地瞧着他们。他们是一伙可怜虫,不过你还得为他们操心。有一点是相当肯定的,那就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包括他自己在内,都可能在战争结束前死掉。可是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明白这一点,或许有几个人知道。实际上战争一开始他们就给卷进去了,而且一直要坚持到最后。他们几乎都看不到或者不愿意承认和看到这会给他们带来怎样可怕的结果。对威尔士来说,那是他们的命不好,时运不济,命该如此。他们包括他本人在内只能承受这一切。他本人也只能如此。想到这里,他被逗乐了。

  威尔士从来没打过仗,不过他跟打过仗的人在一起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对人类战争早就没有神秘感了,也一点不惧怕战争。这么多年来他常跟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老兵,还有曾驻扎在中国的第十五步兵师的年轻战士,一起喝酒聊天,听他们喝醉后讲述的英勇惨烈的故事。他发现这些故事随着年代的流逝和他们酒醉的程度,不断在更新,不断在扩充。他从中得出的唯一的结论是每一个老兵都是英雄。威尔士回答不上有多少英雄幸存了下来,又有多少不是英雄的死去了。凡是老兵皆英雄。要是你不相信这一点,你只要去问问他们好了,或者更好的方法是把他们灌醉,不问自答。个个都是英雄好汉。当职业军人的一个危险是每二十年人类就要卷入一场战争。它像钟表一样准确无误。属于人类一部分的军人便首当其冲要去打仗,不管你的政治信仰是什么,也不管你抱有什么样的理想。要避开这种犹如数学计算那样精确的危险,也许唯一的办法是在一场战争刚结束就去报名参军,待到下一场战争打响时,你可能年纪已太大,不适合打仗了。这样你可免于参战的危险。但是要成功地做到这一点,你必须生逢其时,然而这种机会极为稀少,千载难逢。不过,还有另一种机会,报名参加后勤部队或者类似的部队。威尔士深知这一路数。他是在1930年两次大战之间参军的,当时他刚满二十岁。他提前报名参军,而且参加的是步兵,不是后勤部队。他一直待在步兵部队。想到这一点又把威尔士逗乐了。

  威尔士用他自己爱用的方法来看这个问题。他靠当兵度过了国内的经济大萧条,比国内的其他民众棋高一着,可是现在,1942年11月10日,他要准备为此付出代价。威尔士对此感到挺有趣。

  一切都使威尔士感到有趣,或者说至少他希望如此。他一直待在步兵部队里这件事也使他感到有趣。当然,假如有人问为什么他一直待在那里,他也说不清楚,只是说这事挺有趣。政治使他感到有趣,宗教使他感到有趣,特别是什么是理想和什么是情操等这类问题使他感到有趣。但是在这一切之中,最使他感到有趣的是关于人的美德这个问题。他不相信美德,他也不相信任何其他漂亮的词语。如果有人逼他——他的一些脾气暴躁的朋友常常这样逼他——要他说出他究竟相信什么时,他时常会迅速回答“钱财”。这个回答通常会激怒大家,尽管他常以激怒大家来取乐,但是这并不是威尔士这么说的唯一理由。他出生在一个虔诚的基督教新教的家庭里,家教甚严,举止高雅。虽然这个家庭拥有不少房地产,但他认为新教的教义和绅士风度等都是虚假的。在生活中他遵循的唯一原则是“钱财”。而且他认为没有必要因为某些坚持人性原则的人的反对而改变自己的看法。归根结底,是这种或那种形式的钱财转动了地球,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不管人们用什么词语来叫钱财,他对它深信不疑。然而他本人从不设法聚敛钱财。事实上,当钱财跟他不期而遇时,他迫不及待地避开它或处理掉它。威尔士对此感到挺有趣。瞧着自己急匆匆地把钱财处理掉,又逗乐了他。

  威尔士这时听到身后走道里有向他走来的脚步声,紧接着听到一个声音:

  “军士长,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这声音听上去像是一个新兵的、带着奉承讨好的语气。军士长没有动,也没有说话。他抬起眼睛看了一下舱壁上的钟。只过了一分多钟,显然不够长。威尔士继续纹丝不动地站着。过了一会儿,那声音和脚步声渐渐远去。最后,当时钟显示他已这样站立达两分三十秒了,他有些累了,决定去找法伊夫文书逗逗乐。当他向连部人员的铺位区走去时,在他周围的那些士兵都暗暗舒了一口气。威尔士无疑觉察到了这一点,报以他那阴险傲慢的一笑。

  威尔士不喜欢多尔,也不怎么喜欢前方文书法伊夫下士。多尔是个小瘪三,在六个月前跟詹克斯打架之前,他至少还安分守己,不惹是生非,不多嘴胡吹。可现在,在他获得那个所谓的“胜利”之后,他觉得自己是个大小伙子了,成了一个绝对令人讨厌的家伙,老是给人添麻烦。法伊夫也是个小瘪三,一头笨驴,还是个胆小鬼。威尔士说他是胆小鬼,并不是说他遇事会吓得屁滚尿流,拔腿就跑。法伊夫不会那样做,他会站着不动,浑身发抖,像只在拉屎的狗,吓得魂不附体,可不会跑掉。对威尔士来说,这样的胆小鬼更糟糕。当他说胆小鬼时,他的真正含义,法伊夫是不知道的——要是有一天他知道的话,那是说他的生命、他的一切、他作为一个人对于这个大千世界来说什么狗屁也不是。不过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的。尽管多尔傻乎乎的,不懂得这个抽象的概念,也不会想到有这样一种思想,但他是知道威尔士的意思的。法伊夫是个聪明人,知道这个道理,或者至少他能学懂它。但是,他不会承认它。因此,在威尔士的词典里,他属于胆小鬼中最糟糕的一类。

  他发现个子矮小、肩膀宽厚的法伊夫坐在连部的铺位区的一张床上,跟一群厨房工作人员在一起,于是他便向法伊夫走去,脸上挂着狡猾的微笑,让人觉得特别可恨。

  法伊夫下士和炊事兵们坐在一起,听着他们闲谈,想让自己不去想会遭到轰炸这种令人心神不定的事情。他看见威尔士正朝这边走来,而且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威尔士脸上的表情,他可以揣摩到威尔士现在的思想情绪。法伊夫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赶快起来,在威尔士走近之前从容地离开。但法伊夫也知道这样做不会有任何好处。威尔士只会跟着他;或更糟一点,命令他回来,所以法伊夫也只能坐着,感觉脸上的表情越来越不自然,看着威尔士走到他们中间。如果说有什么事情法伊夫很厌恶的话,那就是被弄得成为众人的焦点,而狡猾的威尔士好像意识到了这一点,经常对他这么干。

  法伊夫让多尔说服决定不出去偷手枪了,得克萨斯人“大个子”奎因也被说服了。他们两人都确信已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干了。因此,奎因离开后,他越来越担心会遭到空袭,为了驱散这种不安,或至少妥善应对一下,他在铺位区走了一圈,想找一个能推心置腹的朋友倾吐一番。法伊夫觉得这人是他在三连曾有过的两个朋友之一。

  这两个朋友中有一个已被调出了三连,甚至都没在这艘船上。另一个,也是法伊夫更为关注的那一个,便是那个身体壮实、讲话声音低、长着一双大手的大兵,名字叫贝尔。法伊夫发现贝尔跟其他三四个士兵坐在一起,安静地等着,于是他就加入了他们。但是他感到十分不满,因为这些大兵几乎都不说话,所以坐了一会儿法伊夫就起身离开了,来到了炊事兵那里,他们正在心神不定地聊天。法伊夫心仪的贝尔没能给他一点安慰,让他感到非常失望。

  贝尔是一个新兵,沉默寡言,不大与人交往,确实没啥不寻常的地方。然而,贝尔有一点与众不同,因为他有一个秘密,至少他曾经有过,而二十岁的法伊夫却知道这个秘密。贝尔以前是个军官,曾是驻在菲律宾的工兵团里的一个中尉,战前辞职回国了。

  法伊夫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在连部办公室里,读到贝尔的201号档案时先是敬畏继而惊喜的那种心情。那是三个月前,贝尔和一群新兵刚刚来到三连。从法伊夫两年半的军队经验来看,这样一个刺激的故事只有在《大商船》或其他类似的杂志里才能读到。法伊夫所认识的军官和士兵们以前的职业都平淡无奇,只有少数士兵是有过前科的罪犯或有过类似的冒险经历。自然,法伊夫很高兴能找到这样一个贝尔。至于说敬畏,所有的军官都让法伊夫感到敬畏。法伊夫不喜欢军官这类人,但他们还是让法伊夫觉得敬畏,甚至在他知道他们并不值得敬畏时也是如此,这仅仅是因为他们拥有在学校时父母和老师对他行使的那种权利,而且行使的方式也几乎相同。如果有人自动放弃这种权利,反过来甘受这种权利的管制,在法伊夫看来,那简直是太浪漫、太愚蠢了。

  法伊夫其实很聪明,只是因为他太容易激动而常常给人不聪明的印象。后来他断定那天在食堂里在他看着贝尔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肯定透露出了他所知道的事情。不管怎样,反正那天下午贝尔就来到他跟前,静静地但很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然后把他拉到一边,要他别对任何人说他在档案里看到的东西。而法伊夫呢,本来就无意要告诉别人,于是答应得很急切,尽管心里有那么一点遗憾。法伊夫后来想,也许当时答得太急切了,这让他看起来仿佛他很乐意与贝尔达成密谋,而这显然是贝尔很反感的。法伊夫本意并不是这样,又是那该死的容易激动的性子惹的。但他怎样才能向贝尔解释呢?

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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