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

九、一个诡辩法官

时间:2012-08-17 09:1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幸红刹住自行车让车速降下来,远远就看见法院门口围着很多人,她干脆下了车,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钱院长制造冤假错案,没有好下场!”

  “钱罡是逼死农民工的罪魁祸首!”

  幸红勉强挤进大门,看见坝子里停着一辆板板车,车上白布裹着一个人,旁边有人在哭,有人在大声说着什么。周围站着不少法警,他们只是维持治安,没有什么动作。幸红将自行车锁在旁边的车栅里,见电梯口守着不少人,就自个进了旁边的一道人行梯,慢慢走了上去。

  好久没出这种事了。法院作为社会纠纷的最终裁定机关,也很难。在外面的社会舆论中,好像法官很神气,法官的头儿更神气,其实幸红知道很难。不讲别的,单讲人少事多,就够她们累的了。

  “幸姐,早!”

  “幸庭,来了。”

  在一中院办公室政治部的过道上,不停有人同她打招呼,好像根本没有发生下面的围堵事件一样,照样按部就班地工作着。幸红很欣慰。到法院十多年了,虽然搬了三次家,大楼越搬越好,人心越来越远,但是她同单位的同事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她办公室待过,政治部待过,纪委待过,而今到了审判业务部门,可以说几十年先进,哪儿困难就到哪儿,都是党的一句话,她活得很累,也很充实。她坐到自己办公桌旁,看到上面堆积如山的案件,感到很自豪。她并未因自己是庭长就只当领导不办案,她同样经手很多案件。有人说,办得多,得的多。她可不是这样,她虽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人,但总的来说她基本做到了秉公办案,不收当事人任何好处。社会上流传的“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法院不能说没有,但至少她没有,也不允许她的下属这么做。尤其是法院实行判案责任制以来,法官的压力更大了,有的法官能不接的就不接,而她没有。凡别人觉得复杂的案子、老大难的案子、不愿接的案子,她都接。因此,她觉得她的人缘好、关系好是她工作以身作则的结果,绝不是拉小圈子得来的。现在社会越来越复杂,宋江难结万人缘,谁判案能保证双方都满意?很难。她庆幸自己没遇上下面那个闹事的案子。一个农民工春节期间打牌喝酒,几天几夜不睡觉,有天早上起来人事不省,脑出血,应该尽快送到医院去。因包工头层层转包,责任不清,拖了些时间,抢救不到位,弄成植物人。家属不管签合同的小包工头,只告有钱的开发商,开发商也滑得很,出示了不少与此无关的证据。法院只得驳回了这一诉求。时间拖长了,人也就死了。有的说是家属拔了氧气管死的,有的说是医院因欠医药费制造的医疗事故。现在成了法院的事了。院长成了包庇开发商、逼死农民工的罪魁祸首,不冤吗?院长钱罡刚调来不久,他知情吗?

  幸红翻开桌面第一个案宗,就是老公韦韬代理的案子,她不能不重视这件案子,这不仅在于昨天晚上韦韬详细地给她介绍了案情,再三嘱咐她,更在于这是一个纠错案子。法院实行责任制以来,不仅是法官,连院长都关心案件的结果了。如果是维持一审的原判,她可以大致把握一下,就签了。如果是改判,就不是小事,它不仅涉及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也涉及基层法院、法官的利益。不小心谨慎、万无一失不行啦!幸红认真地看着邬清起草的判决书,翻着双方的证据清单,她不能不佩服老公的功夫和邬清的老道。她认为从原来一审法院的120万,改判成20万是站得住脚的。即使不讲严格的准入制度,认可市政府关于搞活经济的一些放宽措施甚至包括房地产中介的放宽,承认合同有效;但这的确不是一个报告居间合同,而是媒介居间合同,即是说,并非你提供了这个信息就可以收很高的信息费,而是要做牵线撮合的工作,搞定这个合同。双方提供的大量证据证明,2005年6月到11月招投标期间,赖志宏根本不在易水,易水县莲花镇政府出具了证明,根本不认识赖志宏这个人。因此即使合同有效,他也未履行合同。但鉴于有120万的一审判决——新世纪公司知道,这件事是赖志宏提供的信息——因此幸红坚决拒绝了邬清一分不给的改判,而是采信了传真件的数额同意判付20万。幸红甚至想,为了让一审法院口服心服,她还想说服邬清别那么自信,对传真件笔迹再做一次司法鉴定,让各方都没有话说。于是她打了个电话。

  “签了吗?”邬清走了进来。

  “别急,把这传真件搞个鉴定。”幸红头也没抬,看着案子。

  “幸庭,有这个必要吗?”

  “有,非常有。”幸红把头抬起来,“还要找个权威的。”

  邬清拧紧了眉头,未吱声。

  “怎么,嫌麻烦?”庭长问道。

  “在庭座大人英明正确的领导下,年年先进的本民二庭,早已没有麻烦二字。”邬清说。

  “那你为啥不办?”幸红早已习惯了下属的调侃,也不在乎地问道。

  “那为何要办?”

  “为不出差错呀。”

  “哎呀,我的姑奶奶!这是啥案呀?小儿科嘛,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连小孩都能断的案子,堂堂的一中院民二庭会出差错?”邬清感到既好气,又好笑。

  真的是小儿科吗?如同下面闹事的案件,当初不也认为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吗?你几天几夜不睡觉,喝酒、打牌、赌博,咋不脑出血?算不算工伤都有问题,何况你找施工单位,找包工头都可以,的确与开发商没有多大关系嘛,法院认为告状主体不符,驳回有哪点错呢?但而今农民工比齐天大圣还厉害,舆论都一边倒,不仅谴责开发商而今谴责法院了,你有啥法?事情本身简单,但背后复杂呢。

  “还是鉴定一下好。”幸红的语气没有商量的余地。

  “我手头的事太多了。”邬清绷着脸说。

  “我知道,辛苦你了。”她并不让步。

  “累死你负责!”邬清生气地走了。

  幸红摇了摇头,她没法,要了几次人,但哪儿有人能调来。哪怕西京政法大学再不断地扩招,也赶不上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以及翻番的官司。她看了看时间,连忙将两大本卷宗抱起,放在旁边,她给自己规定,今天上午必须看完这两个案子,拿出她的初步意见。没想到这时一个人轻轻地走了进来。幸红没抬头,继续看卷宗。她认为办案质量低同法官未研究案情有关,而看案、熟悉案情是研究案情的前提。有的法官一边叫人少事多,一边又特别好玩耍吹牛,幸红很怀疑那些既不看案又不研究案情的人如何能办好案子?因此,她多次在会议上呼吁法官要多看案、多分析,尽量少判冤假错案。但是来人非但不走,反而在她旁边坐下来了。莫非是案件的当事人,别看法院的大门法警里三层外三层地站岗把关,有些人照样能够进出自如。

  “小古,是你?”坐在旁边的是她的助手,民二庭副庭长古船。幸红有些意外,他找她是不必这么小心客气的。

  “有事吗?”幸红见他久久不答话,只得停下来,抬头问他。

  “也不是大事。”古船一副奶油小生相,与他的名字相去甚远。

  没大事就回去吧,我正忙呢,明天审委会要讨论的两个案子得交卷。幸红本想这样说,但今天她打住了,她预感他有大事。她笑了笑:

  “没把茶端来?”幸红知道古船是院里有名的几个博士之一,有极好的口才,但他讲话有个前提,即不断喝茶,也许船离不开水,只要茶水不断,他的演讲就能旁征博引、滔滔不绝、入木三分。

  “要不要我为你沏一杯?”说着幸红就要站起。

  “不,不,我带来了。”古船在他旁边变戏法似的端出一个茶杯,放在前面的茶几上。

  这个小古呀,对茶水情有独钟,要是在平时,她可以借此引出一篇茶文化来。但今天不行,她太忙了。幸红笑了一笑道:

  “古船,有啥事,快说。”

  “关于邬清手中的居间合同案一事。”古船也开门见山。

  幸红嘘了口气,她以为可能是她正在看的打得天翻地覆的两个大案,所以有些紧张,一听不是才松了口气。

  “这不是一个小案子吗?”她说。

  “不小,背景可能更大。”奶油小生喝了口水。

  “不管大小,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没有问题。”

  “你们准备纠错判决了?”

  “你们?”难道你古船不是民二庭的吗?幸红听了很不舒服,但她没有半点流露,本来她想说还有个司法鉴定要做,但未说,却点了点头。

  “幸庭,我认为此事稳妥一点好。”古船提醒道。

  稳妥?她幸红哪次不稳妥?常言说“人命关天”,她幸红说“办案关天”,因为这是我们国家施政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她办案时才一丝不苟,严格遵守判决的三条准则:事实、法律、程序。她是一中院也许唯一没有判错案的人,怎么能用一个稳妥来指导判案呢?但她不想跟这个年轻人争,反而赞同地点点头,虚心地问道:

  “你感到有不稳妥的地方吗?”

  “你们准备完全推翻一审?”

  “是大部分推翻,维持原告曾经索要的传真件数20万。”

  “传真件无法律效力。”

  “所以我坚持邬清对传真做司法鉴定。”

  “这不是司法鉴定能解决的问题。”古船喝了一口茶,“如果鉴定证明的确是赖志宏亲笔修改,也要看他是在什么条件下的修改,如逼供信的口供一样,没有法律效力。何况至今赖志宏根本否认发过传真。这儿的关键还是合同。”

  虽然古船将发传真与刑讯逼供相比让幸红感到很奇怪、很荒唐,但出于她固有的“办案大于天”的负责精神,她愿意听这位法学博士的不同意见。他说应强调合同是对的,因此她点了点头。

  “这是一个不规范的居间合同。既然别人提供了这个重要信息,而新世纪公司又在别人的带领下拿到了这个项目,正在施工这个项目,不履约是不行的。”

  古船话不多,但完整地表明了他对整个案件的判断。一、一下跳过准入制承认了这是一个合法的协议。二、判断它为报告居间合同。尽管他未点出“报告”二字,但他对信息的看重说明他视此合同为报告居间合同,而不是媒介居间合同。即提供了信息报告,不需要做事居间就完成了。他用“带领”和“拿到”等含糊的词汇让人认同。带领,不讲时间,赖志宏与新世纪公司的人去过易水,但与媒介居间毫无关系,在招投标的2005年6月到11月之间完全见不到赖的身影,因此“拿到”与赖毫无关系。幸红见古船没有什么新的东西,也就放心了,说道:“姑且不讲准入制。就算是一个居间合同,也是个媒介居间合同,而不是报告居间合同。不是提供一个信息就完成的。恰恰在招投标期间前后五个月,双方的证据都证明在易水县见不到赖志宏的身影。”

  古船冷笑了下,未反驳。这个平日最好为人师的人,今天较克制。

  “赖志宏以自然人的身份介绍这个项目,是以易水县委书记、县长的哥们的身份去的。他说土地不要钱,但要为书记、县长要每亩3万的好处费,新世纪公司想到现在办事的潜规则,感到既安全又实惠就答应了。没想到后来他摇身一变成了经纪人,这300万该他个人得就让新世纪公司十分气愤了。”幸红向他说明更多真实的情况,便于他能正确判断案情。

  “判案只讲证据,不讲想象。”古船冷冷地说。

  “只讲证据是对的。双方的大量证据已经证明赖未履约。但你也讲过,既要重证据,又要重科学的分析,才能正确判案。”幸红停了停,“从赖志宏以自然人身份签约,以后又去补办经纪人证和经纪人公司,说明他以为县长、书记要钱为名,想把合同骗下来,独占巨款,这符合逻辑。现在查明,他并非H省某副省长的女婿,他留的电话及住址全是假的。他母亲根本未死,这更加证明,他先以自然人签约是骗合同,然后用传真件、母丧来保住合同,最后补办经纪人证和经纪人公司是为了个人侵吞合同。”

  古船笑了笑道:“幸庭长,你讲的很有逻辑性和说服力。但别忘了,判案切忌在错误的指导思想下,错误地使用证据和分析证据。我再告诉你另一种指导思想的分析判断:开发商为了获得项目,只要谁能介绍,什么条件都答应。在乙方的介绍下果然拿到了好项目后,就过河拆桥赖账,借口合同的个别条款,根本不认了。不仅不认,还编造不少不实之词来攻击、诬蔑对方,要说合同外的情况,我也听到不少,看似活灵活现,实为捕风捉影。所以说判案只讲合同、证据是否符合法律,不要讲与之无关的分析。”

  “很好。一、如果合同就是居间合同,那严格执行国家经纪人条例,这就是一个无效合同。二、既然是媒介居间合同就要做大量居间工作,而赖志宏长期不见,未做半点工作,未履约,就不应得佣金。”幸红后悔跟他介绍更多的情况,简洁地说。

  古船见庭长明显不悦,友善地一笑:“幸姐,都是为了工作,为了你说的‘办案大于天’,我讲了些想法,不对之处请你谅解。”说完,端着茶杯就要告辞。

  幸红马上感到自己有偏听则暗之嫌,连忙制止:“小古,对不起,真理越辩越明,你的意见很有价值,别走。”

  但古船还是站了起来:“该说的我也说了,仅供参考。”

  不知为何,近一段时间来,幸红办事很优柔寡断,缺少往日的自信。她用手指了指,希望对方坐下,诚恳地说:“小古,不要客气,该说的你一定要说透!”

  “对不起,幸姐,我已经多言了。”古船还是转身说道,“不过暂且不谈对基层法院的改判要慎重,我们假设此事闹大了,社会上知道了,人们会怎么看:一边是强大的房地产商,一边是弱势的农民工个人,人们会同情哪边?会同意哪边的分析?人们会说——对不起,老百姓不会去研究你的合同——说到底,别人为你开发商介绍了项目,你现在也做成了,怎么白纸黑字赖账,打滚不付钱呢!”

  古船见幸红有所触动,又补充道:“对了,如果我们改判,老百姓更会说,看,有钱的开发商多厉害?有钱能使鬼推磨,连法院也被买活了!”

  “身正不怕影子斜!”幸红正色道。

  “是的,幸红法官谁不知道,法院系统都不会有人相信。”古船表现得很理解,但马上话锋一转,“像下边的农民工死人闹事吧,揪住刚来的钱罡院长不放。谁不知道钱院长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而且这是三年前的事,与钱院长何关?这就是跟风的老百姓。什么身正不身正,黄泥巴掉到裤裆上,不是屎也是屎!”

  说完,古船徉徜而去。

  幸红呆呆地望着他的背影。

编辑:刘莹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