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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特惠特曼

时间:2012-11-04 21:59   来源:中国台湾网

  1767  85瓦尔特惠特曼《诗选》《民主远景》《草叶集》初版序《回头看看走过的路》

  (1819—1892)

  我听见美国在歌唱。我赞美我自己。我散步,还邀请了自己的灵魂。我戴着帽子在自己的屋子里任意出出进进。我发现任何人的脂肪都没有我自己骨头上的甜美。我是人,我痛苦,我存在。我自相矛盾吗?好吧,我是自相矛盾的。印度之行。我在世界的房顶上发出粗俗的吼声。一个女人在等着我。当我给予,给予的是我自己。长长的黄土路可以引我到想去的地方。被选出来的人的无耻无限。开拓者!哦,开拓者!迈出永远摇动的摇篮。最近紫丁香在庭院开放的时候。哦,船长,我的船长!一座有最伟大男人和女人的伟大城市。美国自己就是一首大诗。物质占有狂。这些美国的州。伟大诗人不可或缺的伟大听众。我镇定自如,放松地立于大自然。未曾被教育过的强者。草叶集。

  我没有给上面的句子加上引号,因为在我们的头脑和记忆中就不存在引号。力量之源是惠特曼的语言而不是内容。他全面投入自己的灵魂,想要变成国家游唱诗人、“神圣普通人”之音和民主的缪斯。可是美国没有游唱诗人;芸芸众生没有神圣感,也不想有;民主也不想让缪斯来陪伴。惠特曼热爱祖国,总是用不懈的激情来表达对祖国之爱,不过也许他从未认清过自己的祖国。他广受欢迎不是因为被“未曾被教育过的强者”接纳,而是因为他创造力澎湃,是神奇新语言的创作者。 

  如果可以被称为“思想”的话,惠特曼的思想是有多个源头的,包括第一批称赞他才华的人中爱默生(69)。他诗歌的节奏也源自《圣经》等作品。尽管如此,在诗歌领域他是一位真正的革命者。他自由变换、抑扬顿挫,像波浪一般的诗句,他新奇(有时甚至荒谬)的语言控制方式,他对词汇充满勇气的使用——所有这些都帮助解放了美国的诗歌,而且在国外也影响深广。他对性的坦率也无疑有助于反叛文雅的传统。

  前三版《草叶集》(1855,1856,1860)汇集了惠特曼90%的名篇。之后的作品更像是以前作品的重复,更像是散文而非诗歌。惠特曼有点想表现得像个内行,如果读者更喜欢能激发想象的词,那可以说他戴着“面具”。

  惠特曼是同性恋者。恐怕只有明白了他对男人的看法,才能明白他对民众的奇怪想法。

  惠特曼原创性强,有农民式的狡黠,但智力一般。他想象狂放的预言性诗句让读者亢奋,他动听的悲歌让读者动心,他还能让读者看见一系列上蹿下跳的神奇小人。这些不是小把戏,足可以令惠特曼成为美国最伟大的诗人。

  另一方面,惠特曼过多地思考如何将自己的缺点变成美德。他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也没有丰富多彩的生活经历(即使惠特曼热衷于讲述他的传奇故事)。他写诗依仗的是足够多的智慧,缺少三千年积淀下来的西方文明的支持。所以他勇敢地代表美国时,给人一种狭隘的感觉。当他说自己“既不雕饰,又不礼”的时候,恐怕也不是理直气壮的。

  惠特曼不管价值的等级,他赞美一切创造物——总是激发出人的情感,也总是荒谬绝伦。惠特曼认为一切都是平等而神圣的。“和散那”的次数出现过多让读者们开始生厌。诗人西德尼拉尼尔完全同意这种想法,他讽刺惠特曼说,惠特曼觉得“因为密西西比河很长,所以美国人都是上帝”。

  类似的批评不绝于耳,有的更加苛刻。但是“惠特曼”存活了下来。他粗野的叫声被当做真正的美国之音,被英国和欧洲大陆急不可耐地接受下来(因为这和他们对美国的天真想象一致)。所以在那里喜欢惠特曼的比在美国还多。不过有一定文化程度的美国人(而不是惠特曼喜爱的工人阶级),还是比较能接受惠特曼奇妙激昂的诗句。倒不是他能为美国发出真正的声音——弗罗斯特(106)才是更真实的美国之音,而是因为他超越时空限制的圣歌,差不多与荷马(2,3)一样,诉诸读者最本质的感情——关于死亡,关于自然,歌颂在最文明的人们心中依然留存的“神祈们”。惠特曼赋予诗歌的形式不偱常规,虽然他觉得自己是新时代的号手,但实际上有点近似前古典和前基督教的风格,

  除了这三篇重要的散文作品,下面列举的几首诗也是最低限度阅读要求:《我自己的歌》、《我对带电的肉体唱歌》、《大路歌》、《布鲁克林轮渡》、《回答者之歌》、《阔斧之歌》、《迈出永远摇动的摇篮》、《和生活之海一起退潮》、《当我听到有学问的天文学家》、《在弗吉尼亚树林费力踱步》、《裹伤者》、《最近紫丁香在庭院开放的时候》、《一个孩子向前走》、《暴风雨的自豪乐曲》、《印度行》、《哥伦布的祈祷》、《一只沉默耐心的蜘蛛》、《现代岁月》。

  克里夫顿费迪曼

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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