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

第三章

时间:2012-11-26 15:53   来源:中国台湾网

  第三章

  二零零三年十月

  妈妈就快油尽灯枯了。五年来她一直嚷着要撒手而去。我知道她这次是真的要离开我们了,我从博伊尔的话里听出了端倪:“她要见你,娜塔莉。”

  半梦半醒之间听到哥哥平静、温和的声音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我都记不清我们上次打电话是什么时候的事了。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把他的声音和他说的事情关联到一起。我搜肠刮肚想着怎么回答的时候,电话里回荡着令人不安的沉寂。

  这就是现在我和博伊尔相处的情形。我们的谈话总是那么生硬艰涩、断断续续。多年来,这种状况没有任何改变。在为数不多的见面中,我们总是打断对方的话,仿佛对任何修复伤害的尝试都心存恐惧。那些伤痕已经陈旧,伤疤已经抚平,伤口已经愈合,而揭开这些心头之痛不啻再次彼此持刀相向。所以,每次回埃特伍镇“坐一会儿就走”时,我和博伊尔总是小心翼翼地寻找安全的话题,我们谈天说地,谈旅途的情况,唯独不去触碰将我们重重阻隔的那道心结。

  “我想你最好回来一趟。”他在电话里说。这是近三十四年来的第一次,我哥哥给我建议,或者说是向我提出请求。有他这番话就够了,足够了。

  “我明天就到。”说完,我们低声道别。他没有邀我到牧场住,我也不会提。

  我挂上电话。维恩翻过身来,把手放在我背上。

  “是我妈妈。”黑暗中我告诉他,“我得回趟埃特伍。”

  “我开车送你。”维恩伸手打开床头柜上的台灯。这就是我丈夫,没有犹豫,没有疑问,只会直切解决问题的核心。

  我转过身,努力对他微笑。“不用了,没什么事。”我说,然后拉好被子,“我可以坐大巴去。”

  坐飞机回去不太可行,这倒不完全是因为我那奇怪的恐飞症。我们住的地方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中部,靠近乔治王子城。而埃特伍在本省的最南边。两个城市间没有直达的飞机,在温哥华转机还得待上一晚,这样要两天才能赶到。

  我起身下床。维恩坐起身来,靠在枕头上。我知道接下来的是什么,我们之前有过类似的谈话。虽然我们在一起快十年了,但他从未去过埃特伍,从未见过我妈或博伊尔。

  “我要跟你一块儿回去,娜塔莉。”他说,话语里渗出深深的失望,“约翰和拉尔夫可以照顾几天生意。”维恩经营的是植树生意。大部分种树的人手都回去上大学了。我们都清楚这个时候要他抽身出来有多难,但我知道他真的想和我回去。“开车回去要快得多。”他接着说。

  “不用了,真的,我还是自己回去比较好。”我拉好睡袍,“我也不知道这回得待多久。万一盘山公路那儿有雪呢,我可不想亲自开车过去。大巴挺好,这样我的时间会充裕些。”

  时间?什么时间?等待妈妈撒手人寰的时间吗?

  突如其来的内疚让我不禁疑惑,是不是自己故意拖延了这么长时间。我和妈妈,我们都各有秘密和懊悔的事情。坦白是否为时已晚?盘桓已久的疑问是否还能释放?

  我拍拍维恩的肩,对他说:“回去睡吧,我去查查灰狗大巴公司班车的时刻表。”伸手去关灯时,我听到维恩满带恼意的叹息,但他没有跟我理论。

  我在黑暗中绕过床,朝卧室门口走去。这是童年养成的一个习性:在黑暗中摸索行走,像失明了一样,数着步子,对每件家具的位置都心中有数。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个习性时,我不禁疑惑,难道自己这是在为年老未雨绸缪?难道我的身体自有意识而我却不自知?年过五十,万事皆惑。

  月光透过窗户洒满工作间,我没开灯就坐在电脑前。我向来节俭用电,那种强制养成的习惯一辈子都改不掉。

  滑动鼠标,电脑屏幕哗哗地闪动。曾经,“鼠”于我而言不过是厨房门外那一团团湿漉漉的灰色东西,是仓房里的猫留在门廊外的战利品。而今,多年的自由撰稿人生涯已经使我能将这个同样名为“鼠”的塑料物件运用自如。原来用纸笔,后来用雷明顿打字机,如今,文字都用指尖敲出来,一行行出现在电脑屏幕上,即便有错误,它们都显得那么干净整齐。

  灰狗大巴时刻表出现在屏幕上——下一趟去埃特伍的班车是早晨六点。算上来往车站和等车的时间,到埃特伍要十五个小时。我生命中面对过的所有道路,似乎都会引导我越来越远离那个偏僻的西库坦尼亚小镇;似乎这距离本身就是个逃避回家的最好借口,让我远离自己的母亲和哥哥,现在,还有我的女儿。

  我看了看手表,十一点十分。这时候打电话给珍妮会不会太晚?不会的,跟她的外婆一样,我女儿一直都是个夜猫子。那个夜游的习惯不过是我没接收到的众多遗传之一罢了。

  我的这个女儿,长得和我毫无相像之处。她是她外婆的传人。偏灰黑的发丝、又高又宽的颧骨、灰蓝色的眼睛、微凸的鼻梁、能尽情享受阳光照射却毫无瑕疵的皮肤,所有这些特征都隔代遗传给了她,至少在女性成员中情况如此。博伊尔倒是也遗传到了这些特征,只不过在他身上,这些特征都更加深刻。那眼睛、轮廓和微笑,所有这些都曾经是,现在也还是妈妈所独具的美丽。

  从小到大,我听到不少人说妈妈漂亮,对于她所独具的那种古典之美,“漂亮”这个词不免略显轻慢。女儿身上尽显她外婆那种优雅的美丽风范,还有那同样令人沉醉的笑容。这些都与生俱来,和她的博伊尔舅舅一样。

  到现在,见过他们仨的都知道他们是一家人。我妈和博伊尔经常被误认为姐弟。我女儿长得就像是他们其中一个人的孩子。

  我遗传了父亲棕色的眼睛、头发、奶白的肤色和不那么分明的五官。我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外人,一个陌生人——如同现在我和家人的关系一样。

  我的全名和母亲一样。虽然人们都叫她娜蒂,但她的全名是娜塔莉罗斯,这是我们唯一的相似之处。如果不是听爸爸讲过那么多遍——那个让我耳熟能详到仿如亲临其境般的出生经历,我真的怀疑自己是他们收养的。我出生那天爸爸去送奶了,妈妈步行三英里到镇上,独自到位于山上的医院生产。

  我出生于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二日。我和我的祖母,六十二年前出生的阿曼达玛格丽特沃德,同一天生日。她是位于埃特伍镇中心大街上的圣海伦娜医院里诞生的第一个婴儿,而她的曾孙则可能是最后一个。现在没人记得这些琐事了,除了我,也许还有我母亲——在她头脑清醒的时候。

  今夜,她躺在同一家医院,也许还是在生我的那个病房里,喊着我的名字。

编辑:刘莹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