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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时间:2012-11-26 15: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第五章

  借着电脑屏幕的光线,我按下了电话中的首选快捷通话键。那是珍妮家的电话号码。

  “你好?”铃声才响一遍,电话里就传来了尼克的声音。只有男人才会在铃响一遍时就接电话。我还从没见过一个女人会在铃响两遍前接电话的。是不是因为我们女性总是无法摆脱老观念,不想被认为太浮躁、太主动?

  “你好,尼克。我想现在给你们打电话不会太晚吧。”

  “不晚,当然不晚。”他让我放心,然后问,“你好吗,妈妈?”

  妈妈,他是那么轻松地就能开口叫我妈妈。照例,我们寒暄了一番。尼克马福德做我女婿三年了,相处起来,他比我来得要轻松自如多了。时间渐渐消释了我对他的抗拒——一种还没见面就滋生出来的抗拒。我小时候,他祖父是我们家的家庭医生。尼克是我生活中出现的众多小曲折之一,就像珍妮当年选择了埃特伍的圣海伦娜医院做实习一样,带着充满讽刺意味的必然性。在她告诉我她正和老艾伦马福德医生的孙子约会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她最终会跟他结婚。那时我就知道,她最终也会待在那个我成年以后就竭力逃离的小镇。

  “珍妮来了。”

  “嗨,妈妈。你好吗?”听到女儿的声音,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想念她。

  “很好。我刚和博伊尔通过话。”

  “哦,我知道。我在医院看到他,是我叫他给你打电话的。”

  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珍妮像个典型的离异家庭的孩子,总是想方设法修复大人之间破损的关系。在我和她舅舅之间,她也用尽机会强迫我们俩交谈。

  “珍,她到底怎么样了?我是说,还有多久——”

  “这很难说,”一讲到病情,她就换上了医生的职业腔调,“她很虚弱,不过她也许能缓过来,唉,我们也说不准。别拖太久了,妈。”

  “我搭六点的大巴,”我告诉她,“明晚九点应该可以到站,你能来接我吗?”

  与加拿大一号公路相接的岔道在距埃特伍以北三十英里处。如果有人要接转车的乘客,大巴就在那条偏僻的岔道上停靠。

  “我当然会去。”珍妮说,“我们可以在回家的路上顺便到医院看看外婆。”

  “好的,”我犹豫了一下说,“不过,我打算住在镇里的阿尔派旅馆。”

  “为什么?”这下没了医生的专业语气,取而代之的是作为女儿感情受挫的抱怨,“我们新家的房间多着呢,妈,你还从没来过。”

  “我知道,我会去的,会的。我只不过是图方便,从旅馆走几步路就到医院。”

  “你来了可以开我们其中一部车子。”没有听到我马上回答,她不耐烦地叹口气说,“我们建新房子的地方根本看不到牧场。”

  我知道。她的新房建在哪里我一清二楚。

  “请你,请你理解我这会儿的心情,珍妮。我想住在镇里。来接我,好吗?”

  “好吧,”她做了让步,“我们开车回镇子的时候再商量。”稍停了一会儿,她接着说,“我还有些其他事想跟你说,妈。”

  我空空的胃突然一阵痉挛。我竭力保持声音的平稳,问她:“什么事?”

  “不在电话里说。”

  回到床上,我再也无法入睡。我想干脆起床看书打发掉这一夜。老天,我最终也变得跟我妈妈一样了。我多么希望此刻我有着她那样的信念,像她那样笃信祈祷的力量。可我很久以前就已经失去这种信念了。

  身旁的维恩呼吸平稳。此刻夜深人静,我不断抗拒着脑海里出现的那一幅幅早已疏离的家人的画面。

  我们并非一直彼此疏离。曾经,我觉得家人们不能在一起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曾经,我想要的一切就是和大哥博伊尔在一起,他是我童年时的偶像。那时,一天中我最喜爱的时光就是去他房间和他一起玩拼字游戏——那是我从会说话那时起,博伊尔就教我玩的游戏;还有夜里躺在床上,听妈妈在楼下起居室里弹奏我最喜欢的歌曲。

  小时候,我认为那是她专门为我编的一首歌。不管什么时候,无论在忙什么,只要我想听,妈妈总是会放下手里的活儿,坐到钢琴前,为我弹奏《温柔地爱我》。

  北风摇曳着卧室窗外的杉树,我仿佛听到了那首熟悉的曲子。

  闹钟响了,维恩坐起身来,好像一直等着这一刻。他把被子重新给我拉好,轻手轻脚地侧身下床。我知道他以为我还在睡。这已经变成了我们早上起床的习惯——维恩先起来,洗完澡,煮好咖啡才来叫我。

  “六点有一趟车。”我边起床边对他说。随他进浴室时,我跟他说了大致的安排。他再次提出开车送我回去。

  “至少可以送到翠斯湾站,”他从洗手池里抬起头说,“这样你就不用在那里等,出发前还可以多睡几小时。”

  我翻出了化妆包,把洗漱用品丢进去。“我可以在车上睡。”我回答。话虽这么说,可我知道这根本不可能。

  维恩一用力,把白色的牙膏挤落在洗手池上了。“为了你,我想去,娜塔莉,”他说,“去见你妈妈,在她——”话说出口前他打住了,“在我还有机会的时候。”

  我僵住了,说:“我肯定,机会还多着呢。我一到那儿就给你打电话。等我了解到更多情况。”

  维恩抬起眉毛。“你保证?”

  “保证。”

  “顽固。”他一嘴牙膏地咕哝,但对我笑了笑。

  我站在洗手池前,一边刷牙,一边打量着他。

  我们在一起将近十年,结婚也有七年了。他一直催婚,我则不断地抵抗。

  鉴于过往的记录,我警告过他,我不是什么好伴侣。“如果不结婚,就不用离婚。”我告诉他。

  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我一点儿也不想试第三次了。

  “之前,你只不过没遇到对的人。”维恩坚持。最后,他说服了我。

  我在温哥华住的时候认识了他。一个雨天的清晨,我们在史丹利公园海堤路上撞到了一起。确切地说,我们那时都想超过身边的慢跑者,于是迎面撞在一起,这时维恩的胳膊肘碰到了我,把我撞倒在湿漉漉的柏油路上。之后,晨跑相遇时我们开始打招呼。没多久,我们就顺理成章地一起跑步锻炼,跑完步一起去德曼街的星巴克喝咖啡,然后就开始约会。

  除了跑步,我们发现彼此都醉心于阅读,都极爱寿司和经典老歌。没多久,受他的感染,我还爱上了飞钓。

  维恩是个鳏夫。他卖掉位于温哥华岛上的木材公司,搬到一家诊所附近居住。那个诊所是他妻子与乳腺癌战斗并最终去世的地方。之后,他就待在温哥华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

  我们相遇时,他正处在创办植树承包和咨询公司举步维艰的阶段。

  “这就是业报,”他开玩笑,“从森林砍伐者到森林修复者。”

  此刻看着正在刷牙的他,我仍感慨,他是一个多么英俊的家伙。维恩身高五英尺十英寸,没比我高多少,也许最多三英寸左右。他五十五岁了,可是还毫无顾忌地穿牛仔裤。不过,最近我发现他腰部长出了赘肉,他把这归罪于太过成功的事业使他困在了办公室里,很少到户外去运动了。

  他橄榄色的皮肤、乌黑浓密的头发和棕黑色的眼睛显示了原住民祖先的遗传。

  “等退休了,我就拿着族谱去寻根。”他曾咧嘴笑着说。

  维恩的嘴角有点不对称,笑的时候略薄的左唇会弯得比右边的嘴唇高些,还有些抽搐,让你说不清这是由于他的笑容很独特呢,还是由于他不想傻笑。这样子多少让人有点不安,让人怀疑他的诚意——如果这笑容是其他人的而不是维恩的话。

  我觉得这点小特征不仅没有削弱,反而给他那种粗犷美增色不少。我知道自己不是唯一觉得他有魅力的人。有时,我们刚认识的人,无论男女,眼里都会闪烁着“他干吗和她在一起”的疑问。我自己有时也觉得疑惑。

  维恩说,是我的独立吸引了他。现在他把这称为“顽固”。他低头吐掉牙膏沫,抬起头时发现我在镜子里打量他。“怎么了?”

  我张了张嘴,接受他提议的话几乎要脱口而出。让他和我同去,一路照顾我,那么我将会多么舒心。可是我从来不想要他背负我的过去,现在开始也太晚了。

  我伸出手抚摸着他的脸颊。“没事。”我回答,转身打开了衣帽间的廊灯。

  当我在内衣抽屉里翻找衣物时,葬礼上穿什么的念头一闪而过,把我吓了一跳。

  我母亲的葬礼……维恩没有说出口的担忧与其说是可能发生的事,还不如说是现实。

  到圣安东尼教堂参加葬礼,坐在前排听着牧师唱诵诗,讲述母亲的生平,光想想这一切就已经让我无法承受。我站在衣帽间的中央,一手拿着内裤,一手拿着胸罩,我憋着气,努力要压住已经酝酿于鼻腔的喷嚏。

  到了城里的汽车站,维恩从皮卡车后厢拿下我的行李。淡红的街灯透过清早灰色的薄雾投射下来。像臭鸡蛋一样的纸浆味缭绕在我们周围,在厚厚的秋雾中变得更加浓重。乔治王子城的居民们对纸浆厂排放出的刺鼻味道早已免疫,我有时甚至毫无感觉。秋天的早晨,当一重重寒雾笼罩着这个沉睡的城市时,这种味道愈发浓重,几乎让人伸出舌头就可以尝到。

  好像知道我在想什么,维恩抽抽鼻子。“恶臭。”他指的是这种有害

  空气。

  我仿佛又听到博伊尔年轻时的声音:“好吧,这有个值十便士的字给你认,奈蒂。” 清晰得仿佛一转身,就可以看到他立于晨雾中。

  在车站的柜台前,我告诉售票员要一张到埃特伍的车票。一脸睡意的售票员穿着一件蓝色条纹的衬衫,衣服口袋上有个用红线绣的名字:

  白兰达。

  “埃特伍?”她重复了一遍。显然,她从未听说过这个地方。有什么必要非知道这个地方不可?那个人口不足三千的老矿区被改造成了滑雪场,不过它也并非人们度假的首选。她敲打着键盘,沾了墨迹的手指游移不定。她一抬双眉,我知道,她找到那个地方了。“单程还是双程?”

  “双程。”我告诉她。哦,是呀,返程,很快,我希望。我即刻意识到很快意味着什么——盼着母亲赶快走到终点,我心里一阵内疚。

  “一百四十美元。”她说,在电脑上又是一番忙碌。回到熟悉的业务领域,她现在高效无比。“您在翠斯湾站需要等候两小时……”

  买好票后我出去跟维恩会合。他已经把我的行李拿下来,放在唯一一个停有班车的泊位前。不远处,一对年轻夫妇偎依在冷风中道别,呼出的白色气息在两人面前缭绕。班车的门还关着,车窗是镀膜的,我看不到车内的情形。我希望车里的人不多,我真的不想旁边坐着个人,让我一路上还要不时寒暄。

  “为了你,我想去埃特伍。”维恩再次表白,他拉着我的双手,努力地想捕捉我的眼神,“至少答应我,让我去接你。”

  在他把我拥入怀里时,我把回程票塞进口袋里。

  “我觉得自己像要失去你似的。”他把脸埋在我的头发里低语。

  “我只是急着动身嘛。”我推开他。

  “不仅是今天早上,最近,我总觉得你随时要逃开。”他放开我,后退一步,歪嘴一笑,伸开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他不会违背我的意愿,这我知道,但他会不遗余力地扰乱我离去的步伐。

  这就是维恩。他的勇气使我与他一路同行至今,那种能放得下并想得开的勇气。他说得对,这不过是个时间的问题。逃跑和离开是我的惯常做派。他是第一个将我看透的人,或者说他是第一个将这一切摆在光天化日下,让我们彼此都能正视的人。他是第一个在我要离开的时候不会觉得惊讶的人。

  班车司机从车站休息室里大步流星地走出来,这会儿看起来颇带一点手握别人命运的神气。工作职责把他拉回现实,打开班车的行李舱门,他开始把乘客的行李往里扔。

  一声轻响,身后的班车门打开了。我伸手和维恩最后拥抱了一下。

  我松手后他还紧抱了我一会儿。

  我有点想告诉他,如果时机到了的话,我会叫他过去。我会倚靠在强壮的他身边,伏在他的肩上哭泣。可我们都清楚这不可能。另外,我也告诉自己,他没有必要搅和进去。他对我母亲的了解仅限于我告诉他的,而我母亲对他一无所知。在我的第二任丈夫之后,妈妈已经对我生活中的男人不再抱任何希望。而过去的五年中,她一心求去,无暇他顾。

编辑: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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