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高密东北乡”
进入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后,莫言进入了他创作的另一个重要的阶段。80年代,一大批翻译文学作品涌入中国,使莫言等一批青年作家受到巨大的冲击。
《百年孤独》中马尔克斯的马贡多镇,《喧哗与骚动》里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使莫言反思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文学地域。故乡高密东北乡开始在莫言的作品中成形。
1985年转折的前夜,彼时的莫言尚未找到他的“故乡”,在写作上还是一个游荡的浪子。青草湖畔、胶河岸边,或者狂风肆虐的海岛,或者环境险恶的黑沙滩,莫言徘徊于海岛和兵营,或者是风景优美的田园乡村。他满可以写得流畅优美,但是这些优美空灵的文字都是像流水一样从他的心上流过,并没有产生真正的心灵震撼,也并未触到他带有痛感的生命质地。
刚走出生活了二十年的乡村的莫言,对于乡村的贫瘠带给他的饥饿与贫穷的记忆,还是心有余悸,此时他对“高密东北乡”还有一种拒斥的心理。莫言在日后的回顾中,也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此后随着翻译文学向中国的大量涌入,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登陆。 莫言在诸种因素触发下,实现了对自己故乡的认同与发现。
对于“高密东北乡”的发现,是莫言创作中的重要转折。文学批评也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并迅速给出了回应。正如朱向前在1986年12月8日的《人民日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深情于他那方小小的“邮票”——莫言小说漫评》中所说: “《红高粱》对莫言小说创作的发展而言,无疑标志着他的‘邮票’构想的初步成功。”
这方小小的“邮票”,便是莫言的“高密东北乡”。
而莫言对于“高密东北乡”的发现,最初的灵感触发来自于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让莫言认识到,一个作家,不但可以虚构人物,虚构故事,而且可以虚构地理。于是莫言只读了这本小说的一个开头,就把福克纳的书扔到了一边,激情难抑地拿起笔来写自己的小说了。受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启示,莫言大着胆子把属于他自己的“高密东北乡”写到了稿纸上。
2000年在美国的一次演讲中,莫言回忆道“我清楚地记得那是1984年的12月里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我从同学那里借到了一本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我不在乎他对我讲了什么故事,因为我编造故事的才能绝不在他之下,我欣赏的是他那种讲述故事的语气和态度。”
他娓娓细述福克纳对他如灵光开启般的触发。他说,读了福克纳之后,他感到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胡说八道,原来农村里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写成小说。于是莫言也下定决心要写他的故乡,那块像邮票那样大的地方。莫言关于所生身的“血地”的记忆,原本沉寂无言,如童话中被魔咒催眠而荒芜多年的城堡,缠满藤蔓,落满厚厚的灰尘,此时却在遥远的“喧哗”的召唤下,开始一点点苏醒。
可以说,福克纳于莫言,更多的是一种激活,帮助他发现了自己文学地理中的“高密东北乡”。于是他自封疆土,划地为王。高密东北乡是莫言开创的一个文学的共和国,他就是这个王国的国王。
十五年后的莫言,回顾自己这一段神启般的灵性启悟经历时,已经不仅坦然达观,而且已可自如地进行调侃。此时。莫言以小说的手法模拟了自己与自己的“导师”福克纳的对话:
“我的胆子也比你大,你写的只是你那块地方上的事情,而我敢于把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事情,改头换面拿到我的高密东北乡,好像那些事情真的在那里发生过。”
这种调侃,应该来自于自己的一种超越的,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自信。经过这些年的构建,莫言的高密东北乡王国已然强大而丰盛,疆土开阔,物产丰奇,且能以小见大:“高密东北乡是一个文学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地理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一个开放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封闭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在我童年经验的基础上想象出来的一个文学的幻境,我努力地要使它成为中国的缩影,我努力地想使那里的痛苦和欢乐,与全人类的痛苦和欢乐保持一致。” 莫言的高密东北乡,是同于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马尔克斯的马贡多镇的一处文学地理所在,而并非单纯是中国地理版图上的那个高密大栏乡平安村。
写于1985年4月的《秋水》是这个文学王国的开天辟地,我爷爷、我奶奶如人类始祖般在芦苇草泽间安营扎寨,刀耕火种。开辟鸿蒙,文中那泛滥全篇的浩浩秋水,总让人想到远古的那一场洪水与诺亚开启新世界的方舟。而贯穿全篇的我奶奶生我父亲的难产,这也便是艰难的繁衍子孙之初吧?他们如远古的亚当与夏娃,繁衍子孙,繁衍后世。这便是创世之初。
莫言在《我的故乡与我的小说》中回顾道:“到了一九八四年冬天,在一篇题为《白狗秋千架》的小说里,我第一次在小说中写出了‘高密东北乡’这五个字,第一次有意识地对故乡认同。”
80年代中期的一天,莫言从川端康成的小说《雪国》里读到了这样一个句子:“一只黑色壮硕的秋田狗,站在河边的一块踏石上舔着热水。”他瞬时感到眼前出现了一幅鲜明的画面,仿佛能够感受到水的热气和狗的气息。莫言猛然悟到,原来白狗与热水是皆可以入小说的,原来河里的热水与水边的踏石都可以成为小说的材料。这是一个瞬间的启悟。是一个石变为宝的瞬间。他原有的沉默无言的故乡记忆在此时复活,由原先的黑白枯槁转而焕发出盎然的生命力,变成他丰盛的珍宝。
莫言的小说《白狗秋千架》的第一句就是:“高密东北乡原产白色温驯的大狗,绵延数代之后,很难再见一匹纯种。”这是莫言小说中第一次出现“高密东北乡”的字眼。从此之后,一发而不可收,他的小说就多数以“高密东北乡”作为背景了。那里是莫言的故乡,是他生活了二十年、度过了他全部青少年时期的地方。自从他写出了《白狗秋千架》之后,便如扯开了一个微小的线头,后面一整匹华丽炫目的锦缎便自然而然地从莫言的“织布机”中涌了出来。
小说中,青年大学教师“我”回乡后,所看到的故乡的景象,以及少年恋人“暖”此时寥落无望的生活,便切切映现出莫言所亲身经受的农村合作化运动失败后,乡村的凋敝场景。“我”回乡后的复杂心境,与作家莫言回乡后的心境大概是切合的。这里正体现出莫言对他的故乡爱恨交加的感情,时时刻刻想要逃离,最终却发现,它是自己文字中割舍不下的“血地”,他必将通过一次次的回望,反复地摹写它,并予之以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