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及时推出了一系列发展两岸关系的政策与措施,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关系形势出现了朝着和平稳定方向发展的势头。然而,台湾当局却逆潮流而动,不断阻挠两岸关系的发展,并图谋通过所谓“宪政改造”,谋求“台湾法理独立”。因此,坚决反对和制止台湾当局进行“法理台独”活动,是当前我们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
“法理台独”就是台湾当局试图通过法律程序以法律形式,实现“台湾独立”,也就是通过修改“宪法”或制定“新宪法”,完成“台湾国”的法律层面的建构。今年以来,台湾当局继续有计划地推进“法理台独”的步伐。1月1日,陈水扁发表元旦讲话扬言,2006年制定民间版“新宪法”草案、2007年进行“新宪法公投”、2008年实施“新宪法”;2月27日,陈水扁不顾两岸同胞的强烈反对,强行终止“国统会”运作和“国统纲领”适用,加速推进“法理台独”活动;3月,陈水扁接受美国媒体专访时声称,要激活有关台湾“新宪法”的公开辩论,在全岛举办1万场“新宪法”说明会,内容将涉及“主权领土”、“形式独立”等重大议题;4月7日,陈水扁扬言,一定要为台湾提出一部“合时、合身、合用”的“新宪法”;5月20日,台湾当局在所谓“国家安全报告”中,公然宣称“中华民国是台湾”,“台湾的国土面积”为3.6万平方公里。事实说明,台湾当局进行“法理台独”活动的冒险性、危险性正继续上升,一旦得逞,势必造成两岸关系新的紧张,严重威胁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从根本上来说,台湾当局的“台独”分裂立场不改变,台海地区的稳定就无从谈起。
面对陈水扁的恶意挑衅和“台独”分裂势力活动的不断升级,胡锦涛总书记严正指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任何人要危害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十三亿中国人民决不答应”,“在反对分裂国家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决不会有丝毫犹豫、含糊和退让。”
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台湾和大陆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没有改变,我们绝不容许“法理台独”的图谋得逞。《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发展两岸关系、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也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法律。这部法律表达了全中国人民绝不容忍“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强决心。
中国人民有决心、有能力制止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图谋,“台独”分裂势力如果一意孤行,与两岸同胞为敌,其结果必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陈水扁当局如何动作,人们将拭目以待。
(来源:《两岸关系》2006年第6期)
责任编辑: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