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台商在大陆发展资金短缺,导致绕过两岸监管的非法金融——两岸地下金融逐渐升温。两岸地下金融的规模大、成因复杂、危害大,急待治理。
截止到2005年底,大陆已批准台资项目6.7万多个。大多数台商在大陆经营良好,但大量中小台商在大陆发展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境。于是,一种绕过两岸监管的非法金融——两岸地下金融逐渐升温,谋求企业发展的大量中小型台资企业开始在台湾金融市场上寻求民间融资借贷,再通过地下金融管道汇进大陆,大量的资金从台湾流向大陆。这种非法地下金融可能冲击两岸的金融秩序,也可能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化解两岸地下金融难题,必须通过两岸金融合作才能实现。
两岸地下金融的现状
从流通渠道上看,地下钱庄(地下汇款公司)一般是由台湾母公司将新台币汇到指定账户,然后在大陆台商所在地取得人民币,通过“一手交新台币,一手交人民币”的方式完成通汇。
从流通规模上看,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的调查测算,目前约有新台币100亿元在大陆流通,其中福建的流通量就占三分之一,并呈现日渐增多的趋势。而美国格林证券认为现在两岸之间“地下银行”的业务往来远超过“地面银行”的交易量,而“地面银行”的交易量接近1000亿美元。真正的流通规模,可以从三个方面来估算:一是从统计数据看。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2004年3月的数据显示,台湾“经济部”和大陆商务部统计的台商赴大陆投资分别为554件、961件,金额分别为12.92亿美元、22.92亿美元。这意味着,接近一半的投资在台湾“经济部”控制之外,两岸资金存在巨大潜流。按照台商在大陆实际投资1500亿美元来估算,地下金融规模应在1500亿美元左右。二是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看,自2002年“净误差与遗漏”项目首次出现正值以来,到2004年连续三年正值,总额达532.67亿美元。这说明有神秘的资金流入大陆,而神秘的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地下金融进入大陆的台资。如果按保守的1/3估算,地下金融的规模在178亿美元。三是据台湾有关方面统计,2005年有34个“海外市场基金”在岛内筹集资金,共获得1216.64亿元新台币(约合304亿人民币),其中相当部分流向了大陆。仍然按保守的1/3估算,假设近5年规模不变,则地下金融的规模至少有500亿人民币。综合起来考虑,笔者认为,两岸地下金融的规模在500亿人民币到1500亿美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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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两岸关系》2006年第4期 作者:胡延华)
责任编辑:清水